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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牛球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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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 小丸子萬
十八屆四中全會《決定》對黨的領導和依法治國的關係這一法治建設的核心問題進行了深刻闡述,釋放出全面推進依法治國必須加強黨的領導這一明確訊號。全會對加強和改進黨對依法治國的領導作了系統部署,具體講就是“三個統一”、“四個善於”。“三個統一”是指:把依法治國基本方略同依法執政基本方式統一起來,把黨總攬全域性、協調各方同人大、政府、政協、審判機關、檢察機關依法依章程履行職能、開展工作統一起來,把黨領導人民制定和實施憲法法律同黨堅持在憲法法律範圍內活動統一起來。“四個善於”是指:善於使黨的主張透過法定程式成為國家意志,善於使黨組織推薦的人選透過法定程式成為國家政權機關的領導人員,善於透過國家政權機關實施黨對國家和社會的領導,善於運用民主集中制原則維護中央權威、維護全黨全國團結統一。
“三個統一”、“四個善於” 體現了黨的領導和社會主義法治的一致性,即社會主義法治必須堅持黨的領導,黨的領導必須依靠社會主義法治。一方面,黨的領導是社會主義法治最根本的保證,把黨的領導貫徹到依法治國全過程和各方面,是中國社會主義法治建設的一條基本經驗。
堅持黨的領導,是社會主義法治的根本要求,是全面推進依法治國的題中應有之義。只有在黨的領導下,全面推進依法治國、建設社會主義法治國家才能充分實現,國家和社會生活法治化才能有序推進。另一方面,社會主義法治是黨領導人民治理國家的基本方略。
歷史經驗證明,什麼時候重視法治、法治昌明,什麼時候就國泰民安,黨的領導地位就穩固;什麼時候忽視法治、法治鬆弛,什麼時候就國亂民怨,黨的領導地位就產生動搖。
“三個統一”、“四個善於” 充分表明,黨的領導與社會主義法治相輔相成、相得益彰,二者統一於中國特色社會主義的偉大實踐之中。
“三個統一”是指:把依法治國基本方略同依法執政基本方式統一起來,把黨總攬全域性、協調各方同人大、政府、政協、審判機關、檢察機關依法依章程履行職能、開展工作統一起來,把黨領導人民制定和實施憲法法律同黨堅持在憲法法律範圍內活動統一起來。
“四個善於”是指:善於使黨的主張透過法定程式成為國家意志,善於使黨組織推薦的人選透過法定程式成為國家政權機關的領導人員,善於透過國家政權機關實施黨對國家和社會的領導,善於運用民主集中制原則維護中央權威、維護全黨全國團結統一。
“三個統一”、“四個善於” 體現了黨的領導和社會主義法治的一致性,即社會主義法治必須堅持黨的領導,黨的領導必須依靠社會主義法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