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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自由的生活家myp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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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 湘子小麗
姑娘訂婚了,被男方接去過年,才住了一晚就被送回來。男方鼻子不是鼻子眼不是眼地說:我家要不起你女子!說完,揚長而去。
姑娘的媽急忙問咋回事,姑娘含著一包眼淚不說話,她媽緊追,姑娘才說:那事,我給他說了。她媽一聽,氣得半死。
原來,姑娘在省城工作時,被一夥人輪了。一家人花了好長時間才走出來,沒想到現在又被提起……可又不敢說重話,怕姑娘想不開,只得小聲埋怨一句:不是叫你誰也不要說麼?往後嘴學緊一點。此事按下不提。
沒想到男方非常不是東西,退親就退親吧,把姑娘被輪的事到處說,這下好了,大家都知道姑娘被輪過。姑娘一家不知道背後被指了多少次脊樑骨。
過了好一陣,流言消退,姑娘又說了一門親。到了談婚論嫁的時候,她媽千叮嚀萬囑咐,千萬別亂說。可這姑娘也是個倔性子,轉頭又對男孩說了。沒想到男孩一點沒刁難她,一如既往對她。婚後姑娘生了一男一女,夫妻兩個非常恩愛。
姑娘用坦誠面對婚姻,最終收穫了幸福,她是幸運的。
我覺得女性被強後,說與不說,要看目的是什麼。這位姑娘想要一個接納她、不計較過去遭遇的真心人,所以她選擇說。如果受害者的目的值得冒險,而且能承受秘密說破後巨大的心理壓力,那就說。
如果目的不值得冒險,而且心理不夠強大,那就最好別說。把它當成摔了一跤或被狗咬了一口,不要和自己過不去。畢竟人性經不起考驗,大多數結局是文中姑娘的第一次遭遇,說了不僅不能讓從前改寫,還添堵。
那時候那個妹妹小玉還不滿十四歲,姐姐小芳三十多歲,有一天晚上小玉和姐姐小芳一起去縣城買東西,因為一些事情耽擱了,所以回來的時候天已經很晚了,她們姐妹倆急匆匆的走在山路上往回趕。其中有一段路程前後是沒有人住的。走到那段路的時候,妹妹小玉說害怕,姐姐一邊走一邊拉著妹妹小玉的手,安撫著她,讓她不要害怕,姐姐會保護好她的。
說話間突然間從路邊的草叢裡竄出一個五大三粗的男人,一下子攔住了她們的去路,男人手裡還拿著明晃晃的刀子,看到這一幕姐妹倆個嚇壞了,男子用刀逼著,一下子就把妹妹小玉拉到了他的懷裡,準備從草叢深處走去,姐姐看到這一幕,雖然嚇得渾身發抖,但她心裡稍微冷靜了一下,普通一聲就給那個男人跪下了。一邊磕頭一邊求那個男人放過她的妹妹。男子不理她,繼續拉著妹妹小玉往草叢裡走。
姐姐看到這一幕已經避免不了了,她就告訴那個男的,說她的妹妹還沒有滿十四周歲,如果你傷害了她,是要判很重的刑的。男子明顯停頓了一下,但很快再次準備拉妹妹小玉走的時候。
姐姐告訴那個男的,如果你不想放了我妹妹,一定要傷害她的話,那你就傷害我吧!求求你放了她吧,她還是一個孩子,就這樣那個男的當著妹妹小玉的面強姦了姐姐小芳。
姐姐小芳沒有忍氣吞聲,第二天就報警了,根據姐妹兩個的描述,警方很快就抓到了犯罪分子,這個男犯罪分子判了無期徒刑。最後病死在了監獄裡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