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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1 # 使用者8081919973077

    哥們,你想的真是太多了。我是派出所一線民警。在遇到不是很緊急的警情或者攜帶的文書不齊全,再或者說為了省事,就會讓報警人在一張空白的紙上籤上自己的名字,回到派出所裡再製作一些說起來確實無關緊要的文書。主要目的是雙方都省事,不用再次聯絡報警人,也不用報警人跑兩遍。這張空白簽字的紙一般會製作以下內容:

    1、受案回執。受案之後按照規定還要找你簽字按手印,這樣簽好之後直接打印出來,就省事了,你也不用再跑一趟。

    2、出警回執單。證明派出所民警出警了,這個都歸檔在出警記錄中,民警出警過程中經常碰到無賴,一般都這樣說:我報警後派出所也不來,等了好久,來了之後也不管不問就走了。這個回執就證明確實出警了,而且管了。3.、一般就是以上兩種回執,還有其他的回執,具體情況具體看待了,一般都是必要的又無所謂的手續,不必放在心上。祝你的電動車早日找回吧。根據我的工作經驗,被盜案件,破案率無限接近0.尤其是你這類電動車被盜案件,遙遙無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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