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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海之洋186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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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 使用者431652432027
看情況,古代皇帝一般守孝二十七天,普通人一般守孝二十七個月。有些逆子當然不會遵守,按道理必須遵守,而且守孝也有許多規定,如不能當官,不能喝酒,要吃素。更嚴重的不能同房(一般不做要求)。當然不能結婚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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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 使用者3056259632210829
早年在喪事中有許多陳規陋俗:做官的要告“丁憂”回鄉守孝,孝服滿後再陳請復職。
“三年”守孝中不能參加宴會應酬,夫婦不能同房,家屬不能生孩子,否則經人告發就要辦罪。民間雖沒有這許多限制,但在守孝中是不能婚娶的,週年之內也不喜歡參加喜慶。如遇必須婚娶的,可在百日之內操辦,叫做“借孝”。官家也有借孝之例,如當年曾國藩守孝掛帥,就是由咸豐皇帝下旨借孝的。實際上在“三年”守孝之中,有逐漸淡化親屬思念的含意,由七七到六旬,由六旬到百日,由百日到週年,由週年到三年,逐漸拉長,也就逐漸淡忘。最後只有每年的“忌辰”(逝世紀念日了)。
沒有具體的來歷,只是古代的風俗。
百善以孝為先,孝為八德之首,可知孝是為“人”必要之德行。在古代,忠孝被看作是衡量人品的重要標準。
子曰:子生三年,然後免於父母之懷。夫三年之喪,天下之通喪也。
非要說來歷的話有兩種說法:
一種說法是:父母親去世要在靈堂停放少則七天,多則過“五七”(三十五天)後下葬,下葬後其兒子要住在墓旁守孝三年。防止墓中親人復活,以便及時解救。
另一種說法是:“十月胎恩重,三生報答輕”。人生下來一般要由父母懷抱兩年才能生活自理。加上在孃胎中的一年,共三年。兒女要報答這三年的懷抱之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