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作日24小時是三天。國家規定每天工作最多八個小時,所以工作日二十四個小時就是三天。根據《勞動法》第三十六條:國家實行勞動者每日工作時間不超過8小時,平均每週工作時間不超過44小時的工時制度。第三十七條:總法定工作日的計算方法:法定平均月工作日是按20.83天,月計薪日是按21.75天。根據關於職工全年月平均工作時間和工資折算問題的通知摺疊制度工作時間的計算方法為:年工作日:365天-104天(休息日)-11天(法定節假日)=250天。季工作日:250天÷4季=62.5天/季。月工作日:250天÷12月=20.83天/月。工作小時數的計算:以月、季、年的工作日乘以每日的8小時。按照《勞動法》第五十一條的規定,法定節假日用人單位應當依法支付工資,即折算日工資、小時工資時不剔除國家規定的11天法定節假日。據此,日工資、小時工資的折算為:日工資:月工資收入÷月計薪天數。小時工資:月工資收入÷(月計薪天數×8小時)。月計薪天數=(365天-104天)÷12月=21.75天。
工作日24小時是三天。國家規定每天工作最多八個小時,所以工作日二十四個小時就是三天。根據《勞動法》第三十六條:國家實行勞動者每日工作時間不超過8小時,平均每週工作時間不超過44小時的工時制度。第三十七條:總法定工作日的計算方法:法定平均月工作日是按20.83天,月計薪日是按21.75天。根據關於職工全年月平均工作時間和工資折算問題的通知摺疊制度工作時間的計算方法為:年工作日:365天-104天(休息日)-11天(法定節假日)=250天。季工作日:250天÷4季=62.5天/季。月工作日:250天÷12月=20.83天/月。工作小時數的計算:以月、季、年的工作日乘以每日的8小時。按照《勞動法》第五十一條的規定,法定節假日用人單位應當依法支付工資,即折算日工資、小時工資時不剔除國家規定的11天法定節假日。據此,日工資、小時工資的折算為:日工資:月工資收入÷月計薪天數。小時工資:月工資收入÷(月計薪天數×8小時)。月計薪天數=(365天-104天)÷12月=21.75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