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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一笑風雲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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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 白希文
現代的下酒菜裡,經常會有花生和豆腐乾拌在一起的時候,從來沒覺得有什麼肉味或者火腿味。金聖嘆之所以這麼說,是因為他生活的年代原因。
金聖嘆是什麼年代人
金聖嘆生於1608,死於1661年。屬於明末清初時代,也是社會最動盪,民不聊生,食不充飢的時候。那個時候恐怕大多數人都吃不到肉。能吃到豆腐乾和花生,那應該比吃到肉都難。另外,金聖嘆一生率性直言,放蕩不羈,生活從來沒富裕過,可以說是窮困一生。一個窮人能在那個年代吃到花生,那真的是難能可貴。
花生在當年如同上世紀90年代的腰果開心果
記得大約在20年前第一次吃到腰果開心果的時候,也覺得比肉都香。然而卻比肉貴的多。而花生是在1530年引入的中國,直到乾隆年間都是貴族食品,普通人根本吃不到。直到民國初年老百姓才吃得到大量的花生。而金聖嘆的年代,能吃到一次花生,真的比咱們在20年前吃到開心果還要稀奇。自然會覺得比肉還香。要知道花生是可以榨油的,花生油是味道最濃重的油,自然花生在當時人們的心目中比肉香。
為何拿花生比火腿味
金聖嘆是蘇州人,屬於江浙一帶人士。而金華火腿就在他說在不遠的地域,因此會是他主要做比較的高階食品。金華火腿起源於宋代,到了清朝,已經廣為流傳,因此拿花生比喻火腿味,實際上是年代、地域所限制的結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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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 a11476687
豆腐乾有嚼勁,花生米夠硬,所以像肉嗎?
其實金聖嘆這句話並不是真想讓大家吃什麼花生米火腿豆腐乾,只是想表達一下自己對死亡的不屑與對世人的嘲諷,大多數人如果要是面對死亡,要不哀悼別殺我,是被冤枉的;要不十八年後一條好汗,給自己壯壯膽;在不就是說自己錢放在哪裡,密碼XXX,而他呢,根本沒把死亡當一回事,到最後還給世界開了一個玩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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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 Lauzi
我猜他與花生同嚼的是燻幹,(花生富含的)蛋白質、脂肪的香味配上煙燻味容易給人吃火腿的幻覺。有機會一定試試,不過不一定試得出來,個人的鼻子、味蕾長得都不一樣,比如我老婆鼻子靈我的鼻子不靈但舌頭好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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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 # 顧哥玩武俠
這句話在流傳很廣,網上大咖和文藝大V紛紛發表感言,贊金聖嘆瀟灑等等。孰不知,這句話其實存在疑問。顧哥記得《清稗類鈔》中說的是“鹽菜與黃豆同吃,有胡桃滋味”。這一則說法引自金清美《豁意軒錄聞》,是老金在臨刑日寫給家人信中的內容——“字付大兒,鹽菜與黃豆同吃,大有胡桃滋味,此法一傳,我無遺憾矣。”並非某些人鍾愛的那副場景——金聖嘆臨行前對著兒子耳朵這樣說。而且,金氏筆記中還寫道:“(官啟緘視之)……官大笑曰“金先生死且侮人”。
金聖嘆未必在侮辱人,吃兩種不同類的廉價的食品居然可以得到更高階的滋味享受,表達了他的人生態度——苦中作樂,或者說自得其樂,笑對人生的態度。這大約是他這句看似玩笑背後的真意。
豆腐乾和花生一起嚼能有火腿滋味這句話究竟是怎麼來的,顧哥不知道其出處,不過就味道本身而言,未必就沒有道理,正如鹽菜配黃豆,很難說就一定沒有胡桃滋味。民國武俠大宗師還珠樓主的名著《雲海爭奇記》中有這樣一段話:
“……又從身上掏出兩大紙包豆腐乾和長生果肉……我老葛生平別無所好,唯獨一飲一食大有考究,尤其今晚這酒是醉鬼祝二分給我的,說是落雁峰老何家中陳酒。難得好月色,有這種好酒湊趣,為找下酒菜,我足跑了好幾十裡才得買到,能空放過去麼?這時候我什麼都顧不得,豆腐乾和果肉同吃,名叫素火腿,別有風味……”
還珠樓主是著名的美食家,他在故事發生地浙江永康縣度過少年時代,也許他就聽到過金聖嘆的那句被改動過的名言。豆腐乾和長生果(即花生)是素食,混搭一起,形成某種近似火腿的複合味是完全可能的,正如今天北京豆製品中“葷菜”素火腿、素雞等一樣。但稱為素火腿,應該說比單純“火腿”兩字要來得準確,也更高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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哈哈哈,這件中二的事情我也幹過,豆腐乾和花生米同嚼,確實有那麼一點兒金華火腿的滋味,不過口味這個東西很主觀,所以只是個人體驗。
如果說原理,我覺得在三個方面,一是口感,豆製品在佛教飲食文化中長期以來被作為替代禽肉的主料,素雞素鴨素火腿在佛教流行的江浙一帶有上千年曆史,和肉的質感在口感上有相似之處;二是風味,豆腐乾和一般豆製品取其原味不同,在製作過程中需加入各種調料,雖然全國各地的豆腐乾做法各不相同,但是鹹鮮是最主要的風味,而金華火腿同樣以鹹鮮著稱,風味上較為一致;三是油脂的香味,火腿有天然動物油形成的香味,豆腐乾裡面沒有,而花生恰恰是以高油脂含量著稱,香氣也非常濃郁。
所以我覺得可以總結成這個等式:
豆腐乾(近似火腿的口感+近似火腿的鹹鮮風味)+花生米(濃烈的植物油脂)=有火腿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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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過從歷史事實角度而言,這句話和金聖嘆本人,應該是沒什麼關係,只不過是當時民間段子手創作的一個段子,用來蹭金聖嘆被砍頭這個熱點。
這個段子最早見於史料記載,應該是出自《清稗類鈔 譏諷》,原文也沒有提到豆腐乾和花生
金人瑞以哭廟案被誅,當棄市之日,作家書託獄卒寄妻子,獄卒疑有謗語,呈之官。官啟緘視之,則見其上書曰:“字付大兒看,鹽菜與黃豆同吃,大有胡桃滋味。此法一傳,我無遺憾也。”官大笑,曰:“金先生死且侮人。”而在江浙民間還流傳另一個版本的說法
“為父去後,吾家當貧。今逢蟹肥,兒歸去,以水煮毛豆,煮後啖之以醋,當有蟹味,切記切記。意思是煮毛豆蘸醋吃有螃蟹味,到今天江浙一帶還有這種吃法,傳說就是來自金聖嘆的遺言。
但是稗官野史原本就是對民間流言的記錄,如果無法在信史中得到印證,其證明力是非常低的,而民間流傳的金聖嘆臨刑前把兒子叫到身邊交代遺言,是完全不可能的,因為在《辛丑紀聞》中對於行刑時的情景有非常清晰的記錄
十案之人共一百二十一名悉棄矣。凌遲者二十八,斬者八十九,絞者四人,分五處正法。抗糧及無為二案,斬於江寧三山街。四面皆披甲圍定,撫臣躬自監斬焉。是日辰刻,於獄中取罪人,反接背插招旗,口中悉塞慄木,挾走如飛。觀者如堵,稍近,則披甲槍柄刀背亂下。俄而炮聲一震,一百二十一人首皆落。披甲亂馳,郡官皆散,法場上唯有血腥觸鼻,身首異處而已。其實口中悉塞慄木這一句,就足以將清代一些學者關於金聖嘆在刑場上的遺言否定掉
不管是清初學者廖燕的《二十七松堂文集》卷十四《金聖嘆先生傳》記載:金聖嘆臨終一句話是“斫頭最是苦事,不意於無意中得之,還是清末吳趼人編寫的《痛史》中《哭廟紀略》記載:金聖嘆在臨刑前,向監斬官要了一罈酒暢飲。他一邊飲酒一邊高呼:“割頭,痛事也;飲酒,快事也;割頭而先飲酒,痛快痛快!”
人嘴裡塞著慄木,是無法說話的,而一百二十一人集體處斬,也不可能因為你是金聖嘆,就給你特殊的照顧。
而關於金聖嘆在家書中到底說了什麼,不管是在他死後為他編撰出版《唱經堂才子書匯稿》的族兄金昌,還是為他出版了《唐才子詩甲集》的兒子金雍都諱莫如深,倒是在《辛丑紀聞》中有一段描述,成為了後來各種段子的藍本
其寄獄卒家書雲:‘殺頭,至痛也;籍沒,至慘也;而聖嘆以無意得之,不亦異乎?若朝廷有赦令,或可相見;不然,死矣。所以要渲染金聖嘆砍頭不要緊,曠達於生死,這個段子,未免是編的有點兒太大了。
《沉吟樓書選》中錄入了金聖嘆臨刑前的幾首詩
一曰《絕命詞》:鼠肝蟲臂久蕭疏,只惜胸前幾本書,雖喜唐詩略分解,莊騷馬杜待何如。
二曰《與兒子雍》與汝為親妙在疏,如形隨影只於書,今朝疏到無疏地,無著天親果宴如
三曰《臨別又口號遍謝彌天大人謬知我者》
東西南北海天疏,萬里來尋聖嘆書,聖嘆只留書種在,累君青眼看何如。
要知道金聖嘆臨死前到底是怎麼想的,這三首詩無疑比民間傳說要靠譜得多。
好疼好有趣的金聖嘆啊,只可惜,是個謠言罷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