古番禺縣的轄區邊界並不可能精確劃出,但是,史料記載,番禺自秦建縣至清代,先後直接或間接地析出了珠江三角洲大部分縣市。
歷代自番禺析出的行政區域大致覆蓋的範圍包括了清代廣州府的大部分地區,也就是狹義珠江三角洲絕大部分地區,包括今天的就是:
一個國家中心城市(廣州);
兩個特別行政區(香港、澳門);
兩個經濟特區(深圳、珠海);
三個地級市(佛山、中山、東莞)。
番禺縣府向設於廣州市內,以縣府所在地為中心。
其北稱“禺北”,是慕德里司屬;
其東稱“禺東”,是鹿步司屬;
其南稱“禺南”,是沙灣司屬和茭塘司屬;
其西已是南海縣地,所以沒有“禺西”之名。
以地理情況而言,人們又把流經廣州市之南的珠江為限:
江之北的禺北和禺東合稱“上番禺”;
江之南的禺南稱為“下番禺”。
古番禺縣的轄區邊界並不可能精確劃出,但是,史料記載,番禺自秦建縣至清代,先後直接或間接地析出了珠江三角洲大部分縣市。
歷代自番禺析出的行政區域大致覆蓋的範圍包括了清代廣州府的大部分地區,也就是狹義珠江三角洲絕大部分地區,包括今天的就是:
一個國家中心城市(廣州);
兩個特別行政區(香港、澳門);
兩個經濟特區(深圳、珠海);
三個地級市(佛山、中山、東莞)。
番禺縣府向設於廣州市內,以縣府所在地為中心。
其北稱“禺北”,是慕德里司屬;
其東稱“禺東”,是鹿步司屬;
其南稱“禺南”,是沙灣司屬和茭塘司屬;
其西已是南海縣地,所以沒有“禺西”之名。
以地理情況而言,人們又把流經廣州市之南的珠江為限:
江之北的禺北和禺東合稱“上番禺”;
江之南的禺南稱為“下番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