兒童申請入學需提交以下材料: (1)戶口本; (2)兒童出生證(申請小學一年級學位需提交); (3)父母的《計劃生育服務證》; (4)住房證明材料。即在學校招生地段內的房產證明或購、租房合同等材料。 2.暫住戶籍兒童。 申請入學的暫住戶籍兒童必須是父母在當地連續居住1年以上,且能提供以下證明材料的暫住人口子女: (1)適齡兒童出生證、由公安部門出具的適齡兒童及其父母的原籍戶口本、在當地居住證或暫住證; (2)適齡兒童父母在本市的有效房產證明和購房合同,或由當地街道辦事處房屋租賃管理所提供的租房合同登記、備案材料; (3)適齡兒童父母持有本市勞動保障部門出具的就業和社會保障證明,或者本市工商部門核發的營業執照副本等證明; (4)適齡兒童父母現居住地街道辦事處計劃生育工作機構出具的計劃生育證明; (5)適齡兒童原戶籍地鄉(鎮)以上教育管理部門開具的就學聯絡函。
兒童申請入學需提交以下材料: (1)戶口本; (2)兒童出生證(申請小學一年級學位需提交); (3)父母的《計劃生育服務證》; (4)住房證明材料。即在學校招生地段內的房產證明或購、租房合同等材料。 2.暫住戶籍兒童。 申請入學的暫住戶籍兒童必須是父母在當地連續居住1年以上,且能提供以下證明材料的暫住人口子女: (1)適齡兒童出生證、由公安部門出具的適齡兒童及其父母的原籍戶口本、在當地居住證或暫住證; (2)適齡兒童父母在本市的有效房產證明和購房合同,或由當地街道辦事處房屋租賃管理所提供的租房合同登記、備案材料; (3)適齡兒童父母持有本市勞動保障部門出具的就業和社會保障證明,或者本市工商部門核發的營業執照副本等證明; (4)適齡兒童父母現居住地街道辦事處計劃生育工作機構出具的計劃生育證明; (5)適齡兒童原戶籍地鄉(鎮)以上教育管理部門開具的就學聯絡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