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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1 # 使用者3759972474427192

      摘要:中庸之德既是一種崇高的道德理想,又是一種現實的道德實踐活動。中庸之道上達與天,下至於地。它發端於淺顯的知識,推究到事物的深奧精妙之處,昭然於天地萬物之間。  關鍵詞:儒家中庸思想智慧    一、東西方文化中的中庸思想  中庸是中國儒家道德智慧之精髓。根據徐復觀對《中庸》的註解:“中”,是恪守中正之道不偏不倚之意,庸是“平常”和“用”相聯絡。其首要的含義是指隨時隨地,為每一個人所能實踐,所能實現的平常行為。平常的行為是過或者不及的行為。中庸就是永遠恪守中道的意思。中庸即是善,是適度。是最能體現倫理和道德的規範、要求;對於善的表現是什麼,許多聖人賢哲在學理上已經做過大量的描述,生活中的善卻是更實在,更富有意義。這種善由不偏不倚之行為而表現出來。是在人人可以實踐、應當實踐的行為生活中,來顯示人之所以為人的“人道”。也就是說,人人應當實踐的行為生活,即是中庸之道,即是孔子所要建立的人道。  中庸之道出自於天,人秉承此道即是“性”,是人生命之內的道德性智慧;道體現在人身上,時時刻刻不離人,可以脫離人而存在的就不是道。這個“道”就是中庸之道。正所謂“天命之謂性,率性之謂道,修道之謂教。”“道也者不可須臾離也,可離非道也。”就是這個道理。中庸之道是來自於最高的價值實體-“天道”,人人都秉承著這一共同的根源,因而,中庸之道是人人皆可成就的道德智慧。顯天道於中庸之中,是中國傳統道德智慧的根本點。中庸的道德智慧是天賦的,是人性中蘊涵的,人性之外沒有道德智慧可言。中庸的道德智慧是人人具有的,可以透過合理的方式證知的。實現中庸之道德智慧即是實現人性。道德智慧不離人性,不離人生,能離者就不是道德智慧。  進一步理解中庸之道,就可以發現:儒家的中庸即致“中和”。“中”者,即自然適度,是事物的自然法則。“中和”之德使萬物各得其所。“喜怒哀樂之未發謂之中,發而皆中節謂之和。中和者,天下之大本也;和也者,天下之達道也。致中和,天下位焉,萬物育焉。”就是說,喜怒哀樂的情感沒有表現出來的時候就是“中”,“中”不是一分為二,“中”是相對於過與不及而言的尺度的適當。在中庸思想中,“過”已經超過了事物發展時度量的界限,過必然會引起質的變化。“不及”是低於事物發展時度量的界限,而導致相反方向的質的變化。因而,只有中庸才能夠保證事物穩定的發展和變化。因而叩其兩端而折中的方法,是最為合理的處理事物的思想方法。對人而言,中庸思想要求人的任何思想言行都要隨時處中、要適度。只有隨時把握適度的智慧,思想言行才不至於落偏,才能符合“中”的思想。但同時中庸的運用需要極其高超的智慧境界,不能把“中”理解為對任何事情的折中。比如善惡就無法折中,必須要抑惡揚善。但要在善的範疇中,把握尺度,度量揚善中的對立雙方的不同意見,取其適度的“中”而用之於民。在孔子看來,舜就是這樣的大智慧者。“子曰:‘舜其大知也與!舜好問而好察邇言,隱惡而揚善,執其兩端,用其中於民,其斯以為舜乎!’”舜喜歡向別人請教,又善於審察周圍人的言行,包含別人的短處而褒獎別人的長處,能夠適度地把握好人們認識上的過與不及的兩端,取中間的意見施行於民眾。這就是舜之所以成為舜的道理所在。  “和”者,即和諧有序,是事物的生長、發育過程;對人來說是指表現出來而符合法度的思想言行。“和”意味著多樣性的統一。是不同性質的事物互動互生。是事物生存和發展的必要條件。和不是一團和氣,而是“和而不同”。這是君子的重要標誌。“君子和而不流,強哉矯!中立而不倚,強哉矯!”所以,君子與人相處尊重別人的意見,但不喪失自己的原則立場;君子恪守中庸之道而不偏不倚,這才是真正的強者。  董仲舒說:“夫德莫大於和,而道莫正於中。”“和者,天地之大美;中者,天地之達理,聖人之所保守也。”“中”是天下萬事萬物之根本;“和”是天下萬事萬物的普遍規則。達到“中和”的境界,天地萬物就會各就其位,萬物就獲得了生生之德,得以繁育了。可見,中和之德不僅是規範人的情感行為的原則,更是宇宙萬事萬物所遵循的法則。  在儒家思想中,“中庸之為德,其至矣乎。”王夫之則說:“中道者,即堯舜以來相傳之極致,《大學》所謂至善。”中庸是最完美的道德。中庸是一種最高的德性。符合中庸之道是君子的必要條件,能夠“和而不同”是君子的標準,而能夠在隱居之時,也堅守中道而不後悔,這是聖人的行為。顏回就是這樣的聖人:“回之為人,擇乎中庸,得一善,則拳拳服膺而弗失之矣。”顏回選擇了中庸,得到了一條有益的道理,就牢記在內心,一刻也不忘記。可見,在儒家心中,中庸之重要性有多大!中庸是做人必須遵循的標準,符合了中庸,才能真正的把握“道”,才能真正進入賢聖之列。如果人能夠呵護好自己的德性,能夠慎獨,能夠恪守中道,那麼天地萬物就能各歸其道。而“君子中庸,小人反中庸。君子之中庸也,君子而時中。小人之中庸也,小人無忌憚也。”真正的君子常守中庸的道德標準,小人則違反中庸的道德標準。君子每時每刻都恪守中庸的道德標準,而小人違反中庸的道德標準,常常表現得肆無忌憚。中庸是區別君子和小人的重要標誌。  如何修道?“修道之謂教”。極其完美的中庸之道需要完美的德行來實現。儒家提倡修“五達道”、“三達德”:即君臣之道、父子之道、夫婦之道、兄弟之道、朋友之道;知德、勇德、仁德。人人需要在這些基本的人倫關係中,修學、培植、貫通“三達德”。“三達德”是天命、人性的真實內容,“五達道”是現實人生際遇中的各種生存關係,將“三達德”實現於五達道之中,是將中庸之道落實到現實人生中去,為此,才能真正的發現道、體悟道,道才不至於流於神秘莫測。  中庸之道在社會中的實現必須依據仁。儒家提出“修道以仁”,也就是隻有依據仁,人們才能遵循中庸之道。仁的自身,是“極高明而道中庸”的,仁是最高的德性。“中庸之道,乃是‘仁’在日常生活行為中的流行、實現。儒家道德,必以仁為總出發點,以仁為總歸結點。”可見,“仁德”是中庸之道的核心。“仁德”的基本內容是生生之仁,是仁義禮智四德。生生之仁是宇宙的本體,也是生命價值的本體。孔子“仁者,愛人。”韓愈“博愛之謂仁。”朱熹“愛之理,心之德。”儒家的“仁德觀”使人對道的追求就轉化為人生境界的提揚,轉化到人的現實德性生命之修養中。自此,儒家對道的追求已從學理上落到人們的日常生活現實中;將終極價值觀和現實生活的人倫道德緊密結合起來,找到了兩者之間存在著一條貫通之路。儒家把人倫關係的理論發揮得淋漓盡致,儒家道德文化中蘊涵的人倫之道和安身立命之道,成為幾千年來華人信奉的價值準則,成為中國傳統道德智慧的精髓。  守住中庸之道,達則兼濟天下,困則獨善其身。處在自己該處的位子,做自己應該做的事情。不奢望自己位子以外的東西,無論富貴、貧賤、困境、患難之中,都能泰然處之。安分盡倫,順乎自然,等待時機。冒險和人為都是違背中庸之道,徒勞無益的行為。中國道家也提倡守中道,“中虛之道”是道家的養生處世的哲學和宗旨。在生活中,道家提倡以柔克剛、知足不爭、不為天下先三大處世原則。精神實質是“無為而無不為”,其人生道德智慧以逍遙與超脫為主要特徵,強調培植人的韌性、知足、甘於處下的品質。  從“仁”落下,到實現“真誠”,是修學中庸之道的關鍵。誠者是仁心之全體的呈現。真誠有兩種情況:一是有的人天生內心就真誠而明白大道理,二是有的人可以從明白道理入手進而能到達內心真誠。天地的德性是真誠不二,化生萬物的。天、地、物、人皆共出於誠。“唯天下真誠,為能盡其性;能盡其性,則能盡人之性;盡人之性,則能盡物之性;能盡物之性,則可以贊天地之化育;可以贊天地之化育,則可以與天地參矣。”“真誠—儘性(盡己、盡人、盡物之性)—知天”,是個體生命修學中庸之道的基本路徑。惟有求真誠,才能得仁心。真誠貫穿於萬事萬物始終,真誠的功用一是為著成就自己,二是為了成就萬物。最真誠的德性是永恆的,是廣博深厚、高大光明的。誠可以消解一切的矛盾、對立和衝突,可以融合人與人、天與物、聖人與凡人之間的疆界。因此,真誠之德是修學中庸之道的重要品德。  佛教提倡做事要拿得起放得下,去掉執著心,臻至圓融無礙的“中道”智慧。因此,“中道”成為佛教倫理的最高智慧。  西方亞里士多德也特別強調中庸之道。他認為道德是一種受理性原則指導的、符合中庸之道的實踐智慧。亞里士多德的目的論倫理學,以揭示人生何以幸福、追求善的本質及善行的意義為終極目標,強調幸福只有在人生價值獲得完全的實現以及個人的人性潛能得以全面發揮時才可以實現。“幸福是合乎德行的實現活動。”而德行是符合中庸之道的道德行為。在亞里士多德那裡,中庸是做人處事的基本準則,是人的道德智慧之重要標誌,與日常生活密切相關,體現在人們的日常的庸言庸行之中。  二、中庸之道是極其高明的道德智慧  道德智慧秉承的是一種中庸精神,是一種適度、恰當地處理好人與自然、人與社會、人與人、人與自我等各種關係的融通意識和能力。中庸的實踐是要求人們遵循仁德——即仁義禮智信來尋求和選擇中道,使言行不倚不偏,符合仁德之規約;要求人們在道德情感、道德意志、道德行為中避免過度與不及,把握好分寸。中庸的真諦就是和諧、適度與圓融。“和”的本意是和諧、協調。《論語》中有“禮之用,和為貴”的說法。“和”,對於個人來說,就是要心胸開闊,剛柔相濟;對於一個社會或群體來說,就是和平共處,彼此尊重、彼此融洽。和並非是一團和氣,不辨是非,而是遵循“和而不同”的原則,在與人和諧共處的同時,又能堅持自己的主見。“適度”,對於個人來說,就是言行舉止恰倒好處,當為則為,當止則止,把握好尺度和時機。適度並非讓人無所作為,而是要求人“無為而無不為”,把握好為與不為的時機。圓融的本質是高度的和諧與融洽,是你中有我,我中有你,物我兩忘的“天人合一”境界。  中庸之道是最高超的道德智慧,是極其高明的思想,體現了道德智慧的精神特質。它既以一系列博大精深的道德範疇為表徵,如“道”、“仁”、“德”等,又表現在人們日常的、世俗的生活之中,表現為適恰地處理人與自然、人與社會、人與人之間關係的一種方法、態度和境界。是關於人與自然的和諧、人與社會的和諧、人與人的和諧、人的身心和諧的思想。  就人與自然的關係而言,中庸的道德智慧表現為我與自然的和諧相處,最終臻至天人合一的境界。  就人與社會的關係而言,道德智慧體現為我與社會的和諧共生。是個體與周圍世界的互動中,肯定他人、他物的存在價值,能領悟出與自己的適度關係,並能恰如其分地在態度和行為上表現出來的意識和能力。正所謂“知人者智,自知者明”。己所不欲,勿施於人”。“己欲立而立人,己欲達而達人”。人能恰如其分地理解自己和他人的關係,並將自己對道德智慧的領悟轉化為道德的實踐,在待人接物中充分地展現這種領悟性的道德智慧,是一種十分重要的能力。  就人與自身的關係而言,中庸的道德智慧是處理好人與自身的關係,要求人能做到內外一致,身心和諧。  中庸之德既是一種崇高的道德理想,又是一種現實的道德實踐活動。中庸之道上達與天,下至於地。它發端於淺顯的知識,推究到事物的深奧精妙之處,昭然於天地萬物之間。宋儒“二程”將中庸之德提升到天理的高度,將中庸之德看作超越自然萬物的永恆理性和道德本體。“中正者天下之正道,庸者天下之定理”。朱熹則說:“中庸者,不偏不倚,無過不及,而常行之理,乃天命所當然,精微之極致也。”由此,中庸被賦予了終極意義,中庸之德所彰顯的人生境界被提揚到“天人合一”的至聖道德境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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