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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1 # 奮鬥小小齊

    這個視訊我看過,太觸目驚心了,聽說老人家在醫院搶救無效去世了,狗主人應該負全部責任

    這件事情發生在廣東順德,一條白色大狗在追一條灰色的狗時,白色狗脖子上的牽引繩絆倒一位老人,頭部著地,當時周圍有不少的人親眼目睹,而這時狗主人也到了現場,可能還不知道啥情況,蒙圈當中,殊不知自己家狗闖了大禍。

    後來老人家被送往醫院搶救無效去世,目前警方已介入調查,很顯然,這次事件狗主人應付全部責任,現在去世老人家屬和狗主人正在協商賠償事宜,如果協商不成,老人家屬可以直接走民事訴訟,將狗主人告上法庭。

    剛剛官方出了結果,是一個12歲的小女孩把狗栓在樹上,後來這條狗不知道怎麼啦,掙脫跑了,才引起了此次事件,屬於民事案件,只要雙方調解開,賠償到位就好了。

    這類案件在我們生活當中時有發生,在此,我告誡養狗人士,文明遛狗,出門牽狗繩,這樣:你好,我好,大家好。

  • 2 # 海洋海湖

    女孩雖然是無辜的,因為傷害老人的是狗,她也在盡力的追狗,可是奈何狗還是跑的快傷害到了老人。1,視訊狗有可能是禁養犬

    這個狗在視訊裡看到是屬於中大型犬,小區裡面是禁止去養中大型犬,同時如果這個狗是薩摩耶那麼應該是禁養犬。禁養犬是沒有狗證的,首先這裡就已經違規違法了。

    不過在看到因為自己的狗傷害到了老人時,居然選擇了逃跑。女孩雖然年紀小但是上學的時候老師也會教到尊老愛幼。知道追狗和逃跑,為什麼不想著積極的幫助求救,當時如果積極求救也許是另外的結局。同時也不會是疑似逃跑了。

    3,跑到哪裡都可以找到你。

    雖然老人不是女孩害的,但是她有著不可推卸的責任,狗繩的丟失也是女孩沒有看管到位。所以女孩是有責任的。不要想著跑了就沒事了,這個可是有命案了,所以這個事情還是要去解決了才行。

    以上內容純屬個人意見,僅供參考

  • 3 # 頭長蘑菇

    第一次在抖音刷到老人被狗繩絆住,重重摔下去的時候,我的心裡一哆嗦,明明是無聲的視訊,耳邊卻仿似聽到了“啪”的一聲重響。

    我在心裡默默期盼著老人沒事,結果,再次看新聞,得到了老人身亡的訊息。

    心疼老人的同時,我也很詫異一個年僅12歲的女孩,竟然已經學會了“肇事逃逸”!

    社會、學校和家庭到底給這個小女孩灌輸了怎樣的價值觀?我們的童年,寫扶老爺爺過馬路,會被老師誇“助人為樂”;做了好人好事,會得小紅心;紅磚牆上寫著大大的白字:“幫助他人,是快樂之本。”

    一個老人摔倒在面前,無論如何也應該上去看一眼吧。

    可這位小姑娘,竟然跑開了!你說她害怕、慌張,她能淡定地站在老人不遠處,把狗叫回來。你說她懵懂無知,她又知道自己惹了麻煩,曉得逃跑。

    小女孩在這刻的行為讓我不禁聯想,是不是周圍的環境都在告訴她:摔倒的老人不要扶,能跑多遠跑多遠?

    比起責怪小女孩出門不拉狗繩,我認為更重要的是教會女孩做人要有擔當,犯了錯不應該逃避,而是勇敢面對。

    唉,逝者安息,願那個世界沒有拴著繩子到處亂竄的狗。

    我在被窩裡思考人生,人生叫我夜不能寐

  • 4 # 想打鳴的鵬雞公

    女孩的逃跑行為,在法律上有一個名詞叫“不作為犯罪”。

    假設被大狗絆倒的老人倒地時並沒有立即死亡,而是因為女孩的逃跑,錯過了最佳搶救機會那麼小女孩的逃跑行為是會構成犯罪的,可能依法追究其刑事責任;反之,如鑑定結果顯示就算立馬組織救治,但是因為老人倒地後就身亡了這樣女孩的逃跑行為是不構成犯罪的

    另外,大狗是主動掙脫女孩牽著的狗繩,所以,客觀上女孩是沒有實施傷害行為的;同時女孩跟老人一無仇二無怨,也沒有證據顯示女孩“教唆”大狗故意絆倒老人,所以主觀上女孩也沒有實施傷害的行為。

    這起事件就只是一個意外!刑事上的分析清楚了,下面就是民事訴訟了。

    按《侵權責任法》的規定,飼養的動物,造成他人人身損害的,承擔的是“無過錯”責任。從視訊中我們也能看到老人並沒有有挑逗或其他刺激大狗的行為,所以女孩應該負民事訴訟全責,

    具體的賠償方案只能雙方私下協商。反正我覺得狗主人得付出多點的代價,能養得起這種大型犬的人家,也不會少那幾個錢,不賠得心痛對社會起不到深刻的教育意義。

    最後說一下,我認為一個12歲的女孩面對這種一眼就知道很嚴重的突發事件,第一反應應該是跑去告訴父母或家人,所以我不認為她是在逃跑,後面的報道也證實了他去找人幫助。事件既然已經發生了,過多的去責備小孩也沒有,社會該做的是總結教訓。

    比如說,類似的大型犬科類動物是否適合在社群家庭飼養?明知道小孩子是無法牽得住那麼大的狗時,狗主人為何還要借給她,有沒有私心自己不想遛狗而叫女孩代替的嫌疑?12歲的女孩遛大型犬隻為何沒有人陪同等等問題。

    以上是我的觀點,求同存異,不喜勿噴!

  • 5 # 國企大院長大的孩子

    我是今天下午看到這個新聞的,老人摔下去的那一刻讓人看的很揪心。

    事發地在佛山,一個12歲的小女孩牽著領居的一隻大型狗出來遛,狗狗擺脫小女孩,拼命在街上奔跑,結果犬繩把一個老人帶倒了,後來老人不幸去世。

    那麼這個小女孩應該不應該承擔法律責任呢?我查了一下資料,這裡面有三個法律點。

    第一,誰來承擔責任?是狗來承擔還是他的主人呢?當然是他的主人,根據法律規定,它的主人或者是管理者,往往這兩個角色是合一的,主人一定要承擔責任。

    第二,承擔哪些責任?老人的喪葬費,以及老人在世的時候,如果有需要老人撫養的人,這些撫養人的生活費也是一大塊。

    第三,這個小女孩有沒有責任呢?看到老人摔倒,她不及時的把老人送醫院,還牽著狗回家,這一定是有責任的啊。我們法律講這叫“先行的義務”。因為你先有這個過錯,你的原因使老人摔倒,所以是你的責任,這時候你仍然見死不救。這就好比交通事故撞傷了人,你把人家扔到路邊不管,導致人家死亡,你要承擔更嚴重的責任,甚至是刑事責任。

    所以說結合這三點來看,我們認為這位小女孩一定是有責任的。但是我們說這隻狗怎麼辦?據我瞭解啊,各個城市都是禁止養中大型犬的,犬是無辜的,但是主人您做錯了,以後好好看管好自己的寵物吧。

  • 6 # 阿西熱評

    8月18日的今天,網上熱傳一段視訊。

    該視訊發生在8月17日,廣東佛山,兩隻狗追逐時狗繩將一老人絆倒。

    看到這個畫面,我想各位第一個念頭都是和我一樣,氣憤加惋惜。

    這場意外來的太突然,就算是一個成年人被如此絆倒都相當危險,更何況是一位90歲左右的老人。

    但更讓人氣憤的是,那名遛狗的女孩在發生這種意外後,竟直接跑掉了。

    明明現場已有人跟她說是狗繩絆倒的老人,但這名女孩依然選擇肇事逃逸

    我理解大家憤怒的心情,做了錯事你還逃跑,這明顯是不對的,就如車禍事故中就算你不是全責,但只要有肇事逃逸那就是全責。

    現在這名女孩只有12歲左右,肯定沒法上升到刑事案件,經媒體介紹狗也是別人的,最大的可能就是女孩父母和狗主人受罰。

    但這不像上次兩小孩悶死在鄰居車裡的案件,那個案件中車主無責,但這次事件中狗主人沒有管好自己狗和狗繩過長,肯定得擔責。

    女孩當然有錯,事件也本可以避免。

    如果沒有把別人家的狗拉出來遛,或者狗繩長一些都不會導致這起事故,可惜沒有如果。

    大家開始覺得給女孩“辯護”的全都是虛偽的“道德婊”,他們認為這個事件中裝道德至上的人不是傻就是壞。

    我覺得他說的運氣不好沒啥大問題,這的確是老人的無妄之災,碰到這種事真的是倒黴。

    至於誰對誰錯,我們現在全都是事後諸葛亮的視角,在災難發生後,我們的上帝視角下當然是女孩的錯。

    可是在發生這場事故之前,她知道會出現這種事嗎?那麼她遛狗就算是錯的嗎?

    這種突發事故她能想到因遛狗會引起一位老人死亡嗎?

    遛狗會害死人這種邏輯是個人都聯想不到吧。

    我其實是知道這個事件發生後,如何能收穫大量點選量的,只要我用標題為“老人被狗繩絆倒後身亡,有人卻說不是逃離現場女孩的錯”做文章,然後全篇罵發那條評論的人太聖母,就可以獲取大量轉發。

    可是這樣帶節奏收穫流量黑這個女孩,真的有意義嗎。

    帶節奏現在已成為自媒體的財富密碼,可我不想做這樣的營銷號,我這次選擇站在被人們罵的對立面做一回“道德婊”。

    我只想表達,是從什麼時候起,我說的話語你不認同,你就想打死我。

    不允許有不同意見的存在,是現在的網路現狀,這太可怕了。

    敢於給“逃離現場的女孩”辯護的人真的需要很大的勇氣。

    這裡就又有一位勇士,敢於給女孩說話。

    換做是我,我肯定也怕,或許我不會逃跑 ,但我不會苛求一個12歲的小姑娘不害怕地逃跑。

    上面那位幫女孩辯護的勇士發表“奇葩言論”後是什麼結果呢,於是他得到了下圖這樣的回覆。這群人專門跑到他的微博下面開始大罵。

    千萬別去幫人辯解,不然會被罵死。

    好了,我說完了,你們開罵吧。(槓就是你對!)

    · End ·

  • 7 # 爍爍粑粑

    誰的責任還用說麼?

    小女孩的全責!但也希望大家不要太口誅筆伐,12歲的小女孩,估計當時都被嚇傻了,慌忙跑走找父母,而且從視訊裡看到小女孩出現前,老人已經被大白狗絆倒在地,不動了。隨後周圍的人,指責告訴她,你家狗把老人絆倒了。

    一個12歲的小女孩,能有的反應,就是跑去找家人。

    目前小女孩及家人已經找到,案情也做了相關通報:狗是鄰居家的,小女孩自行解開狗繩,遛狗,結果釀成悲劇,被絆倒的老人,搶救無效死亡,目前正在協商賠償問題。

    悲劇的發生過程:

    【2】老人摔倒後,路口處的行人有5,6個,居然沒有人第一時間,把老人救治老人,而是圍觀,告知小女孩,等待她的迴應,即便是小女孩跑後,老人依然躺著這馬路上,扶老人貌似成了瘟疫一般,人們避而遠之,應不應該啊?

    最後提醒養狗人士:一定要牽好狗繩,被哪天悲劇重演,那時悔之晚矣。

  • 8 # 實灬諾

    看過視訊,對於老人的遭遇很心痛,因為老人因為這一摔不幸離世,而走開的女孩並非狗主人。

    事件還原

    視訊中追趕白狗的女孩據說現年12歲,是狗主人的鄰居,當日解開狗主人養的狗,出來遛狗玩。

    誰知白狗在路上看到另外一條狗,就去追趕,女孩沒有拉住狗繩,白狗就拉著狗繩一路狂奔。

    不幸的是,在一個拐彎處,狗繩帶倒了路口的老人,造成老人直挺挺頭部著地,後搶救無效死亡。

    視訊中的女孩,看到老人倒地,並無任何搶救措施,待狗回走之時,她慢慢加速跑離現場。

    小女孩有責任

    雖然女孩未滿14週歲,但是我依然認為她對於這起事故負有不可推卸的責任。

    首先狗不是她的,是她私自“拿”鄰居的,這實際上有點盜竊的性質,雖然她主觀上沒有偷走的意圖。

    但是未經主人允許,便私自帶走主人的私人物品,就可以構成盜竊。

    接下來正是由於女孩沒有拉住狗繩,才造成了接下來的悲劇,無論如何,女孩都逃脫不了責任。

    而是把這麼大一條狗拴在大門外?

    請不要拿看家護院來當藉口,如果行人路過,被此狗咬傷,難道狗主人就不用負責了嗎?

    確切的說,大門外已經屬於公共場合,並不屬於狗主的私人空間,把大型犬放在外邊,本身就有潛在的危險。

    除了一些沒素質的養狗人,肆意讓自己的狗隨處大小便之外,更有甚者,出門遛狗不欠狗繩,不帶嘴套,隨時都給路人帶來危險。

    放在養狗人嘴邊最常見的一句話就是“我家狗狗不咬人”,殊不知,狗就是狗,它最多不咬你而已,對於其他人,在它眼中都是陌生人。

    何況狗咬主人的事,也並非沒有發生過。

    只希望養狗人要規範養狗,不要給他人造成影響,甚至傷害,不要以為“大不了打狂犬疫苗”有多了不起,沒人願意去打。

    同時希望國家立法,把狗和其主人的關係法律化,如果狗引起或者造成什麼事故,則追究主人的相關責任。

  • 9 # 體育先鋒運動

    遛狗時,狗繩絆倒老人,主人疑似逃跑,狗的主人責任最大,這牽狗的人,也有責任!

    事件還原:

    由於狗主人的疏忽大意,自己拴在家門前的狗被12歲的女孩解開狗繩拉走了,12歲的女孩是牽狗的人,在大街上,由於她牽的狗和另外一隻狗追逐嬉鬧,導致小狗把拉狗繩子掙拖了,去和那隻小狗追逐,正好旁邊有個88歲的老奶奶,狗生立刻把老奶奶絆倒了,由於老奶奶頭先著地的,當場死亡。

    她的道德品質有問題了,為什麼看到有人摔倒不去救他?而是試圖和自己的狗沒關係,當做沒發生一樣,想擺脫嫌疑嗎?

    假如這隻狗咬了這個小女孩一口,又或者是怎樣傷害了她,那麼她該怎麼辦呢?其它人的生命同樣很重要,父母教育孩子不能隨意去動他人東西,這一點是至關重要的!

    大街上另一隻嬉戲的狗的主人也有錯

    這裡提到了大街上,這個12歲的女孩牽的狗,和大家另外一隻狗在打鬧,嬉戲,而另一隻狗的主人在哪裡?她為什麼不制止這種狗的行為?她也是有推不掉的責任!

  • 10 # 李言隨筆

    遛狗狗繩絆倒老人,主人無視倒地老人,轉身撒腿就跑,而且跑速極快,狗在後面都沒有追上。

    因為狗主人逃跑造成受害人的後續傷害,她不但負全責,而且要罪加一等,應該判刑!

    近日,廣東又發生了一起令人氣憤的,遛狗傷人事件,女子因為遛狗時沒有牽好狗鏈,瘋跑的狗的狗鏈絆倒了正在路上站著沒有動的老人。

    而據當時在場的人員稱,狗的鏈子絆倒老人之後,老人是頭部先著的地,流了大量的血,最後送到醫院搶救無效而死亡。在這件事情裡面還有個更讓人氣憤的事情,那就是遛狗女子看見老人倒地後,沒有第一時間搶救,而是完全無視了倒地的老人,轉頭逃跑了。

    而由於狗主人的冷漠對待,無視受傷老人選擇逃逸,導致後續發生更加惡劣的事情,所以必須讓她負刑事責任。

    也是給其他的愛狗人士一個忠告,愛心應該有個合理的界限,這個界限就是不能傷害他人的人身和財產安全。

    如果你的愛心傷害了別人,那就必須要為你的愛心負責,沒有任何狡辯的餘地。

  • 11 # 師風如海

    8月17日17時許,順德區杏壇鎮羅水村民羅某(女,12歲)把另一村民羅某拴養在家門口的狗只牽出來玩,途徑羅水市場時狗只掙脫約束繩,在奔跑過程中狗繩意外將本村村民麥某(女,88歲)絆倒,導致麥某受傷,經送醫院救治無效死亡。相關部門初步判斷該事件為意外事件。

    由於女孩只有12歲,從法律上講,是屬於限制民事行為能力人,也是未成年人,不負刑事責任;但是,相關民事行為責任,女孩的監護人,以及狗的主人要承擔。

    從監控視訊裡可以清晰看出,老人被狗繩絆倒後,女孩從老人身邊冷漠走開,無視老人的生命,更沒有顧及老人的感受。

    在幼小的心靈裡,就是這麼冷酷無情,況且還是因為自己的過錯×造成的,真的難以想象女孩今後的人生之路會是什麼情況?

    女孩的監護人和狗的主人要為這位老人的離去負責,雖然責任主體確定了,但是這件事帶給我們的思考還遠遠不能散去,讓人難受。

  • 12 # 蔡哥正能量

    當我看到這個視訊,只能說這確實是個意外。主人公是一位12歲的小姑娘,借鄰居家的狗來遛,沒想到會發生兩隻狗打架奔跑,栓狗的繩子不小心套到老人家的腳,導致老人家重重摔倒,不治身亡。

    我認為這位12歲的小姑娘也不是故意逃跑,可能被嚇到,腦袋懵圈就跑開了,只能說這位小姑娘教育缺失,不懂禮貌,素質有待提高。我小孩大的也是12歲,經常教育她一定要尊老愛幼,無論老人家摔倒跟自己有沒有關係,都要上前扶一把,至少問候一下或報警什麼的應該能做到,現在12歲的小孩子聰明的很,很多事情都懂。而這位肇事的12歲小姑娘,卻不聞不問,沒有教養就這樣離開,讓大家懷疑是逃跑能怪誰?

    最後就是小孩子的家長付次要責任,作為小孩子的監護人,沒能好好看管自己家的孩子,平時尊老愛幼的傳統美德沒能教育好,釀成大禍,第一時間選擇離開是非常不對的。

    意外事故已經造成,希望小孩子的家長和狗主人儘快與老人家的家人達成賠償協議,給出誠意並吸取教訓。

  • 13 # 老六有事說

    目前城市裡養狗的人越來越多,平時空閒時候狗的主人都會拉著自己的寵物狗出來遛遛。寵物狗越來越多,狗傷人的事件也就會屢次發生。

    老人不幸去世,這個責任誰來承擔?誰來對老人進行賠償?

    事情回顧:

    8月17日廣東順德一鬧市,一名12歲的女孩牽著一隻白色大狗走在路上。當這隻狗遇到了同類後,顯得頗為興奮,掙脫了女孩手中的狗繩,跟著另外一隻狗狂奔而去。

    就在老人摔倒後,牽狗的那名女孩急匆匆趕過來,當時她看了一下倒在地上的老人,她並沒報警或者上前檢視老人的情況。

    後來女孩獨自向來的方向奔跑,跟著她跑的還有那隻大白狗。

    事情發生后街邊的路人趕緊打了120並報警,但是最終老人還是不幸去世。

    女孩家人。

    女孩12歲還處於未成年人,所以關於女孩這邊需要承擔的責任只能有她的監護人來承擔。

    肇事狗的主人。

    目前警方調查這名女孩並不是狗的主人,狗的真正主人是女孩的鄰居,是女孩自己牽著別人家的狗外出玩的。

    目前這隻狗將老人絆倒,狗的主人肯定是要賠償的,狗主人賠償後可以對女孩的監護人進行追責賠償。

    引誘肇事後的小白狗。

    肇事狗是因為別的小狗引誘才導致,大狗掙脫女孩手中的狗繩,進而引發了這場意外。也想小白狗的主人應該也會承擔一定的責任。

    以上僅代表個人推測,具體還需要根據警方的判斷定責。

  • 14 # 阿杰的人生低谷

    官方已經確認此事件屬於意外事件,沒有人會為此負刑事責任。

    至於民事賠償,相關方會協商處理。不過老人家屬表示不會過分追究責任,也不需要他人幫助,只想安安靜靜的送老人走。

    老人家屬跟狗主人以及小女孩都是同村的,應該都是互相認識的。小女孩牽走鄰居家大狗出自家玩,狗主人不可能不知道。而且小女孩和狗肯定很熟悉,也可能不止一次出來遛。

    大狗看到小狗相互追逐,奔跑過程中狗繩將老人絆倒,狗差不多六七十斤重,小女孩根本沒法牽住想要掙脫的大狗。

    至於老人摔倒後,小女孩跑了這個很好理解啊。12歲的小姑娘,自己牽一條大狗闖了這麼大的禍,第一反應就是非常害怕,跑了很有可能是找家人過來幫忙。

    此事家屬不過分追究責任,警方也確認為意外,沒有哪一方是受益者。老人年齡雖大,可身體硬朗,如今意外實屬不該。女孩太小闖如此大禍,很有可能會留下陰影。同村的同學會不會說她把老人害死了。狗主人以後遛狗也會被人指指點點,自己心裡也會愧疚。

  • 15 # 鄉村小廣

    狗是人類的好夥伴,養狗也要經常出來溜。但是溜狗就要注意很多的事項:一,不要在人群多的地方溜狗!二,溜狗一定要弄牽引繩!三,不要騎車溜狗!四,孩子溜狗,要有家長陪護!

    溜狗時狗繩絆倒老人,而且主人又疑似逃跑,責任還是誰負責呢?

    溜狗者還是為未成年的孩子,而且溜的狗是朋友的並非自己的,被溜的狗看樣子是一種體型比較大的狗狗。

    既然不是自己的狗狗,被陌生人就溜,狗狗肯定會不聽話,體型這麼大的狗,狂跑起來,大人都有可能拉不住,更何況是12歲的小孩呢,而且還不是狗的主人!

    溜狗的主人既然是為12歲的孩子,老人被絆倒後,小女孩看樣子剛開始無所事事的走了,但不一會兒就跑了起來,看樣子好像還是哭著跑了。

    這應該是一位未成年人的正常心理吧!看到老人被絆倒,心理肯定是害怕的,“跑”不一定是在逃避,可能是回家叫家長去了。

    這個舉動確實有點太過分了,即使不懂得急救措施,也應該請求旁邊的人尋求幫助,最起碼把老人扶起來,翻個身,不能讓老人這樣趴著。還可以打急救電話,為老人爭取一點時間。

    綜上所述,事情的一切都是一隻狗惹來的禍,狗去追另一隻狗,女孩低估了狗的力氣,老人真的算是“飛來橫禍”。女孩的家長和狗的主人也應當負一定的賠償責任!

  • 16 # 權品七湯進來就健康

    故事原來是12歲的女孩牽著鄰居家的狗,這個責任就很好劃分了。

    其一、小女孩的監護人,也就是她的父母承擔主要責任。小女孩因為沒到18歲,不承擔相應的民事責任,但其監護人應該承擔,小女孩遛狗就是好玩,對於大型犬控制不住很,她預見不到這種危險,但其監護人做為成年人應該能夠預見到這種危險,小女孩的父母應該承擔責任的60%。

    其二、鄰居承擔次要責任。狗是鄰居家的,當一個12歲的小女孩牽狗的時候,鄰居應該能預見到小女孩年齡太小,有可能出現意外,制止或者堅決拒絕是最好的辦法,就如同借給人家車輛,出了事車主肯定是有責任的,所以,鄰居應該承擔責任的20%。如果小女孩牽狗,鄰居並不知情,是小女孩擅自所為,這20%的責任應該有小女孩的監護人來承擔。

    其三、老奶奶。老奶奶在路口長時間逗留,本身就很危險,作為一個成年人,站在馬路中間,很有可能出現意外,自身也有一定的責任,如果,老奶奶年歲很高,沒有辨別能力,其子女也應該承擔相應的監護責任。所以說老奶奶應該承擔責任的20%。

    網友們,我們還是提倡不要養大型犬,很危險,動物都是有野性的,傷人傷己都不好,出來遛狗的時候,一定要牽繩,不要讓小孩子遛狗,遵守社會公德,文明遛狗是每個市民的自覺行為,只有大家都能自覺遵守,我們這個社會才能更文明。

  • 17 # 小姚說法律

    責任判定小女孩羅某需要負主要責任,而其鄰居狗的主人也要負連帶責任,需負次責!

    這次案件警方已經定性為意外事件,既然是意外事件,就不需要負刑事責任,而是需要負民事責任,對受害老人家屬進行民事賠償!由小女孩的監護人,其父母進行賠償!(即使警方定性為刑事案件,小女孩也不用負刑事責任,因為小女孩未滿14.16週歲)所以很多想小女孩判刑的朋友,可能要失望了!

    大家應該都知道狗是最通人性的動物,也是最忠誠的,除了主人外,是很難親近陌生人的,更不要說牽其去散步,由此可見小女孩,肯定經常牽這隻狗出來散步,經常到鄰居家跟狗玩,培養出感情了。說不定是鄰居家委託小女孩牽狗出去散步的,或者小女孩徵求鄰居家的同意,牽狗出去散步,事發後,鄰居害怕擔責,想撇清關係,說是小女孩私自牽狗出去散步的!

  • 18 # 蘇樝

    看了動圖,老太太站的好好的,突然被絆了個跟頭,看著都揪心。

    這個事情並不是主人疑似逃跑,主人人在家中坐,鍋從天上來。為什麼呢,因為牽狗逃跑的小女孩並不是狗的主人,兩條狗是人家栓在門口被她牽走的,狗主人根本就不知情。

    首先老人是完全沒有責任的,這個毫無疑問。

    這個事情純屬意外,並不涉及到刑法方面的問題,完全屬於民事案件。所以這件事情,必然是小女孩家佔據主要責任了。小女孩才十二歲,是限制民事行為能力人,所以她的父母會替代她承擔鉅額賠償。

    老人家已經八十八歲了,在農村這是祥瑞,突然遭遇飛來橫禍,肯定十分生氣。雖然我們從道理上來說,狗主人家其實是沒有責任的,但是在實際操作中,家屬肯定會把他一起告上法院,法院為了平息原家屬的情緒,最終必須讓其承擔少部分責任。這就跟你把車借給人家開,最後出了車禍你必須要附帶少量責任和賠償一個道理。

    至於兩條狗嘛,動物就不討論了,狗主人估計自己都想宰了。它是沒有這方面意識的,所以我們才一再強調遛狗牽繩,並看好自家狗。可惜了老太太,一把年紀了,還碰上這事。小女孩一家估計今天晚上都睡不好了。

  • 19 # 木子老師聊天室

    那位年邁的老人只是像平時一樣出去遛彎,卻被狗繩絆倒,失去了寶貴的生命。誰該為這件事情買單呢?

    1、如果女孩擅自將狗牽走,狗主人在毫不知情的情況下,狗主人需要承擔部分責任。

    2、如果狗繩不是女孩擅自解開的,而是在狗主同意的情況下解開的,那麼狗的主人就有看管不當的責任,因為涉事女孩還是未成年人,所以,在這件事中,需要承擔絕大部分責任。

    4、每年都會發生養犬傷人的事件,養狗是你的權利,但是好好看管您的愛犬更是您義不容辭的責任。

  • 20 # 波斯文學和語言

    這件事就是女孩的錯誤。人不怕犯錯,錯了就改仍然是好孩子。怕的是推卸責任和逃避。本來就是這個女孩錯誤,她找12歲、鄰居的狗來逃避, 屬於可恥行為,她父母更是罪加一等。證明古訓:女不教,父母之過。

    假如她這次逃避成功,待她長大後還會犯更多的過責,甚至不在乎他人感受,這是在培養自私。推卸責任就是縱容犯罪。

    就此事件,希望該女能有良心。

  • 中秋節和大豐收的關聯?
  • 該不該給孩子養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