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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1 # 使用者6085056959094

    電子發票是個新事物,報賬人打印出來作為附件給財務,財務稽核付款。可這個過程裡存在著隱患。報賬人自己也不一定記得是否報銷過,存在重複列印報銷的可能。首先想到的是登臺賬財務審單的人員,在excel表做臺賬管理,對電子發票的發票程式碼和發票號碼做登記。而有些審單的財務人員,可能是稽核之後,然後去挑有電子發票的來登記,著存在漏登記的可能。其次,對一些小公司來說,實際上財務人少,可能審單和付款(透過報賬易或者微信、網銀付款,此處不考慮不相容職務分離的控制)是同一人,如果報賬後,財務人員自己再打印出來申請報銷,這就出現了故意重複報銷的可能。第三,財務主管稽核該類報銷單時,費用會計說自己登了臺賬,可財務主管不可能再在臺賬裡逐一核對,要驗證是否登臺賬,可操作性不強。財務主管複核“是否已經登臺賬、是否重複列印”這兩個控制點時,無法從報銷單上獲得資訊。第四、我們希望明細賬裡還可以再次複核。如果在摘要裡註明了電子發票的號碼,我們可以檢查是否重複報銷,這是事後的“大資料檢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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