回覆列表
  • 1 # 廖家巷

    收回也殘缺不全,土地也越來越少,有的拿來做房子,有的拿來做高速公路,賣方得錢做其它事用完了,做房子的國家發有房產證了,屬於保護財產更不能動,虧的只有當初分田地到現在還種田地的人,如果收回去真的虧到底了。

  • 2 # 沱江人

    在農村,確實有很多的農民將自己的土地、山林、房屋、宅基地、自留地一古腦兒都全賣了,成了名副其實的失地農民!這些農民,以後要是想收回自己的土地,難如登天。

    農村土地,分田時都是按人頭分的,到現在一直都沒有改變。絕大多數的鄉村還是按照當年劃分的土地計算承包面積和填寫的土地證。農村新增的人口無地可分,農村死亡的人口無地可退?

    賣了土地的人,已經在城裡謀發展,早就安家立業,壓根就不打算回農村。沒賣掉土地的人,苦苦地守著那幾畝承包地,死扛硬撐,慘淡經營。

    農村土地的所有權歸農民集體所有,屬於農民集體經濟組織,農民只有土地的經營權和使用權。除了村集體組織或村集體以上的集體組織有權分配土地,任何人都沒有買賣土地的或更改土地的權力。

  • 3 # 周伯剛

    這是個不存在的問題,亦或是個假設的問題。

    在農村,土地屬於集體所有,沒有人可以買賣土地,這是基本常識,所以這個問題不存在。看似有人把土地“賣了”,其實也就是轉讓經營權而收取的補償。

    至於以後收回,也是烏有的事。首先是誰收回?如果是國家的建設需要,自有國家徵用土地的標準,也能得到廣大農民的理解、支援和擁護。如果是集體收回,能夠代表集體的也就幾個人,即不敢,也沒有這個權力,否則引發的群體事件,就足夠他們喝一壺的。就算有一小撮人的決定和妄想,也根本無法撼動來自於上層延長承包期的鐵律,以及眾多底層的抵制。

  • 4 # 劉亮記

    如果再分時比以前多,多的可以分給他,但如果少了,不但沒他的份了,還要少多少就把現金補回來,這樣就是合理的,現在割岀去的人多,死的也比岀生的多,按理來說可能還能分一點,反正平分是不可能的了,除非他們把賣到的錢上交分給大家,才有可能商量怎麼處理他的田地問題。

  • 5 # 在雲南的四川人

    賣?村民是不敢賣地的,農村土地是屬於集體的,農民只具有使用權,沒有所有權,徵地、折遷不是農民賣房賣地,農民沒有自主權,他們只是被動地接受徵地補償,這補償款是徵地拆遷單位請的評估公司以農作物年綜合產值進行評估,一次性補償多少年折算補給失地農戶的,他們得到的並不是土地出讓金,農民賣地無從說起!賣地的不是農民!

  • 6 # 使用者六百年軍戶

    土地是國家命脈,無論是國有還是集體所有,本質上都是國家所有!集體所有制土地,分田到戶,是按人口平均分到田的,土地的管理者是集體的主要領導,他們有管理、協調和依法分配的權力!農戶,承包權實質是租傭權,土地可以在集體經濟組織內部調換,轉讓,但不可以轉賣給非集體組織外的任何人或組織,這是違法的!比如你從別人手裡租的商鋪或工具,你有獲得一部分利益的權力,也可以租借和維護的權力,但你賣出該商鋪或工具以獲利,就危法了,所產生的後果,肯定由買賣雙方承擔!

    農村的土地也是一樣,農民只有承包(租)權,沒有變買的權力!很多人一時顧頭不顧尾的亂來,賣田賣山,在農村很多地方盛行,要記住一句話:什麼事就怕"認真"二字,別以為他們睜一隻眼閉一隻眼,還沒到認真的時候,到時候了,你連下跪的機會也沒有了,不僅害了自己,還貽禍子孫!除非你們者斷子絕孫了!

  • 中秋節和大豐收的關聯?
  • “言”字產生的起源和文化背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