起訴離婚開庭時,法官都會問的問題如下:
1、開庭第一步是書記員核對到庭人數,核對原告、被告、律師的身份證、律師證等資料,核對完畢法官會敲錘宣佈開庭。
2、然後法官會宣佈法庭紀律,要求關閉手機,不準隨便說話,旁聽人員不準記錄。
3、法官要求原告表達訴訟請求,宣讀起訴書事實和理由
4、法官要求被告對原告的訴訟請求發表意見;
5、法官對事實進行調查,原告提出證據,並說明證據證明事項;
6、被告對原告提交的證據發表意見,提出反駁;
7、被告提出證據,然後原告再發表意見。
8、對事實問題是否還有補充,遺漏,法官會總結;
9、法官提出雙方爭議焦點,引導原告、被告圍繞爭議焦點發表意見
10、之後進入雙方互相提問環節,可以圍繞案件互相提問;
11、雙方最後稱述,法官組織調解。
12、閉庭,雙方閱看筆錄,簽字確認。
起訴離婚開庭時,法官都會問的問題如下:
1、開庭第一步是書記員核對到庭人數,核對原告、被告、律師的身份證、律師證等資料,核對完畢法官會敲錘宣佈開庭。
2、然後法官會宣佈法庭紀律,要求關閉手機,不準隨便說話,旁聽人員不準記錄。
3、法官要求原告表達訴訟請求,宣讀起訴書事實和理由
4、法官要求被告對原告的訴訟請求發表意見;
5、法官對事實進行調查,原告提出證據,並說明證據證明事項;
6、被告對原告提交的證據發表意見,提出反駁;
7、被告提出證據,然後原告再發表意見。
8、對事實問題是否還有補充,遺漏,法官會總結;
9、法官提出雙方爭議焦點,引導原告、被告圍繞爭議焦點發表意見
10、之後進入雙方互相提問環節,可以圍繞案件互相提問;
11、雙方最後稱述,法官組織調解。
12、閉庭,雙方閱看筆錄,簽字確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