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相電電葫蘆手柄沒用有以理原因: 按起動開關後電動電葫蘆不工作 ,主要是因電葫蘆沒接通額定工作電壓,而無法工作,一般有3 種情況: (1)供電系統是否對電動電葫蘆電源送電,一般用試電筆測試,如沒送電,等送電後再工作; (2)電葫蘆主、控迴路的電器損壞、線路斷開或接觸不良,也會使電葫蘆電機無法通電,出現這種情況,需檢修主、控迴路,檢修時,為了防止主、控迴路送給三相電機的電源缺相而燒燬電機,或電葫蘆電機突然得電運轉,產生危害,一定要將電葫蘆電機從電源線路上斷開,只給主、控迴路送電,然後點動起動和停止開關,檢查分析控制電器及線路的工作情況,對有問題的電器或線路進行修復或更換,當確認主、控迴路無故障,方可重新試車; (3)電葫蘆電機端電壓比額定電壓低10%以上,電機起動轉矩過小,使電葫蘆起吊不動貨物,而無法工作,檢查時,用萬用表或電壓表等測量電機輸入端電壓,確因電壓過低,使電機無法起動時,需等系統電壓恢復正常後再使用電葫蘆。有時,電葫蘆電機的電壓正常,而電葫蘆就是不工作,這需考慮其他原因,例如:電機被燒燬,檢修時需更換電機;電葫蘆長期不用,保養不善等原因使制動輪與端蓋鏽死,起動時制動輪脫不開,電機只發出“哼”的響聲,轉動不起來,電葫蘆不能工作。 電動葫蘆使用維護: 1.新安裝或經拆檢後安裝的電動葫蘆,首先應進行空車試運轉數次。但未安裝完畢前,切忌通電試轉。 2.正常使用前應進行以額定負荷125%,起升離地面約100毫米,10分鐘的靜負荷試驗,檢查是否正常。 3.動負荷試驗是以額定負荷重量,作反覆升降與左右移動試驗,試驗後檢查其機械傳動部分,電器部分和連線部分是否正常可靠。 4.在使用中,絕對禁止在不允許的環境下,及超過額定負荷和每小時額定合閘次數(120次)情況下使用。 5.安裝除錯和維護時,必須嚴格檢查限位裝置是否靈活可靠,當吊鉤升至上極限位置時,吊鉤外殼到捲筒外殼之距離必須大於50mm(10t,16t,20t必須大於120mm)。當吊鉤降至下極限位置時,應保證卷筒上鋼絲繩安全圈,有效安全圈必須在2圈以上。 6. 不允許同時按下兩個使電動葫蘆按相反方向運動的手電門按鈕。 7. 工作完畢後必須把電源的總閘拉開,切斷電源。 8.電動葫蘆應由專人操縱,操縱者應充分掌握安全操作規程,嚴禁歪拉斜吊。 9.在使用中必須由專門人員定期對電動葫蘆進行檢查,發現故障及時採取措施,並仔細加以記錄。 10.調整電動葫蘆制動下滑量時,應保證額定載荷下,制動下滑量S≤V/100(V為負載下一分鐘內穩定起升的距離)。 11.鋼絲繩的報廢標準:鋼絲繩的檢驗和報廢標準按CB/T5972-1986《起重機械用鋼絲繩檢驗和報廢實用規範》執行。 12.電動葫蘆使用中必須保持足夠的潤滑油,並保持潤滑油的乾淨,不應含有雜質和汙垢。 13.鋼絲繩上油時應該使用硬毛刷或木質小片,嚴禁直接用手給正在工作的鋼絲繩上油。 14.電動葫蘆不工作時,不允許把重物懸於空中,防止零件產生永久變形。 15.在使用過程中,如果發現故障,應立即切斷主電源。 16.使用中應特別注意易損件情況。 17.10~20噸葫蘆在長時間連續運轉後,可能出現自動斷電現象,這屬於電機的過熱保護功能,此時可以下降,過一段時間,待電機冷卻下來後即可繼續工作。
三相電電葫蘆手柄沒用有以理原因: 按起動開關後電動電葫蘆不工作 ,主要是因電葫蘆沒接通額定工作電壓,而無法工作,一般有3 種情況: (1)供電系統是否對電動電葫蘆電源送電,一般用試電筆測試,如沒送電,等送電後再工作; (2)電葫蘆主、控迴路的電器損壞、線路斷開或接觸不良,也會使電葫蘆電機無法通電,出現這種情況,需檢修主、控迴路,檢修時,為了防止主、控迴路送給三相電機的電源缺相而燒燬電機,或電葫蘆電機突然得電運轉,產生危害,一定要將電葫蘆電機從電源線路上斷開,只給主、控迴路送電,然後點動起動和停止開關,檢查分析控制電器及線路的工作情況,對有問題的電器或線路進行修復或更換,當確認主、控迴路無故障,方可重新試車; (3)電葫蘆電機端電壓比額定電壓低10%以上,電機起動轉矩過小,使電葫蘆起吊不動貨物,而無法工作,檢查時,用萬用表或電壓表等測量電機輸入端電壓,確因電壓過低,使電機無法起動時,需等系統電壓恢復正常後再使用電葫蘆。有時,電葫蘆電機的電壓正常,而電葫蘆就是不工作,這需考慮其他原因,例如:電機被燒燬,檢修時需更換電機;電葫蘆長期不用,保養不善等原因使制動輪與端蓋鏽死,起動時制動輪脫不開,電機只發出“哼”的響聲,轉動不起來,電葫蘆不能工作。 電動葫蘆使用維護: 1.新安裝或經拆檢後安裝的電動葫蘆,首先應進行空車試運轉數次。但未安裝完畢前,切忌通電試轉。 2.正常使用前應進行以額定負荷125%,起升離地面約100毫米,10分鐘的靜負荷試驗,檢查是否正常。 3.動負荷試驗是以額定負荷重量,作反覆升降與左右移動試驗,試驗後檢查其機械傳動部分,電器部分和連線部分是否正常可靠。 4.在使用中,絕對禁止在不允許的環境下,及超過額定負荷和每小時額定合閘次數(120次)情況下使用。 5.安裝除錯和維護時,必須嚴格檢查限位裝置是否靈活可靠,當吊鉤升至上極限位置時,吊鉤外殼到捲筒外殼之距離必須大於50mm(10t,16t,20t必須大於120mm)。當吊鉤降至下極限位置時,應保證卷筒上鋼絲繩安全圈,有效安全圈必須在2圈以上。 6. 不允許同時按下兩個使電動葫蘆按相反方向運動的手電門按鈕。 7. 工作完畢後必須把電源的總閘拉開,切斷電源。 8.電動葫蘆應由專人操縱,操縱者應充分掌握安全操作規程,嚴禁歪拉斜吊。 9.在使用中必須由專門人員定期對電動葫蘆進行檢查,發現故障及時採取措施,並仔細加以記錄。 10.調整電動葫蘆制動下滑量時,應保證額定載荷下,制動下滑量S≤V/100(V為負載下一分鐘內穩定起升的距離)。 11.鋼絲繩的報廢標準:鋼絲繩的檢驗和報廢標準按CB/T5972-1986《起重機械用鋼絲繩檢驗和報廢實用規範》執行。 12.電動葫蘆使用中必須保持足夠的潤滑油,並保持潤滑油的乾淨,不應含有雜質和汙垢。 13.鋼絲繩上油時應該使用硬毛刷或木質小片,嚴禁直接用手給正在工作的鋼絲繩上油。 14.電動葫蘆不工作時,不允許把重物懸於空中,防止零件產生永久變形。 15.在使用過程中,如果發現故障,應立即切斷主電源。 16.使用中應特別注意易損件情況。 17.10~20噸葫蘆在長時間連續運轉後,可能出現自動斷電現象,這屬於電機的過熱保護功能,此時可以下降,過一段時間,待電機冷卻下來後即可繼續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