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據一個或幾個已知的判斷,推出一個新的判斷的思維過程就是推理。將已知的判斷叫做前提,推匯出的新的判斷叫做結論。要使推理得到的知識是真實的,必須遵守兩個條件:1?前提真實;2?推理的形式正確。
推理有歸納推理、演繹推理和類比推理等。歸納推理一般是指由特殊到一般的推理。分為不完全歸納和完全歸納兩種。用不完全歸納推理得到的結論,還必須用其他方法進行證明,才能肯定是正確的。完全歸納推理的結論一定是正確的,但是這種方法只適合於所考察的物件比較少的情況。
演繹推理一般是指由一般到特殊的一種推理。其前提和結論之間的聯絡是必然的,它是一種確定性的推理。演繹推理有三段論、假言推理、選言推理等。演繹推理統稱為“演繹法”。
類比推理是從特殊到一般的推理。它是根據兩個物件某些屬性相同,從而推出這兩個物件的其他屬性也可能相同的思維過程。類比推理不是證明,由類比推理得出的結論,只能作為猜想或假設,它的真實性,還要靠其他方法來論證。
根據一個或幾個已知的判斷,推出一個新的判斷的思維過程就是推理。將已知的判斷叫做前提,推匯出的新的判斷叫做結論。要使推理得到的知識是真實的,必須遵守兩個條件:1?前提真實;2?推理的形式正確。
推理有歸納推理、演繹推理和類比推理等。歸納推理一般是指由特殊到一般的推理。分為不完全歸納和完全歸納兩種。用不完全歸納推理得到的結論,還必須用其他方法進行證明,才能肯定是正確的。完全歸納推理的結論一定是正確的,但是這種方法只適合於所考察的物件比較少的情況。
演繹推理一般是指由一般到特殊的一種推理。其前提和結論之間的聯絡是必然的,它是一種確定性的推理。演繹推理有三段論、假言推理、選言推理等。演繹推理統稱為“演繹法”。
類比推理是從特殊到一般的推理。它是根據兩個物件某些屬性相同,從而推出這兩個物件的其他屬性也可能相同的思維過程。類比推理不是證明,由類比推理得出的結論,只能作為猜想或假設,它的真實性,還要靠其他方法來論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