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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1 # 使用者1417882911712

    我覺得可以試試。

    進去的家屬也屬於經濟案件,倉號是律師告訴的,郵信的時候寫的是“地址+倉號+收件人姓名”,寄的都是掛號信,因為收到已簽收的訊息會讓人心安一些。

    但是在家屬出來之前,你無法知道他/她是否看到了信,所以既然是掛念的人,多寄幾封又何妨?相信我,你的信會給裡面的人力量的。

    以下是我覺得可以寄的內容:自己和親人的照片、節日的問候和祝福等(不痛不癢的話)

    以下是注意事項:少出現過多的例如:“等你出來以後我們…”、“我們曾經說好了要一起…”還有過多的家人的現狀的陳述,因為親屬出來以後,說沒有收到這樣的信件,顯然是沒有過關。

    當然還有一個不知道算不算的:因為和親屬一起看過小黃人一,當時小黃人二上映了,在信裡給他寫了劇情…非常激動想要分享,結果…信件沒有透過…

    還會陸續補充,如果有疑問可以提,我會用我知道的回答。

    最後祝你和家人能儘快團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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