行車操作證需要到當地的質量技術監督部門申請報名參加考試,在透過考試後可以獲得《特種裝置作業人員證》。根據《特種裝置作業人員監督管理辦法》第六條 特種裝置作業人員考核發證工作由縣以上質量技術監督部門分級負責,具體分級範圍由省級質量技術監督部門決定,並在本省範圍內公佈。對於數量較少的壓力容器和壓力管道帶壓密封、氧艙維護、長輸管道安全管理、客運索道作業及管理、大型遊樂設施安裝作業及管理等作業人員的考核發證工作,由國家質檢總局確定考試機構,統一組織考試,由裝置所在地質量技術監督部門稽核、發證。《特種裝置作業人員監督管理辦法》第十條 申請《特種裝置作業人員證》的人員應當符合下列條件:(一)年齡在18週歲以上;(二)身體健康並滿足申請從事的作業種類對身體的特殊要求;(三)有與申請作業種類相適應的文化程度;(四)有與申請作業種類相適應的工作經歷;(五)具有相應的安全技術知識與技能;(六)符合安全技術規範規定的其他要求。作業人員的具體條件應當按照相關安全技術規範的規定執行。
行車操作證需要到當地的質量技術監督部門申請報名參加考試,在透過考試後可以獲得《特種裝置作業人員證》。根據《特種裝置作業人員監督管理辦法》第六條 特種裝置作業人員考核發證工作由縣以上質量技術監督部門分級負責,具體分級範圍由省級質量技術監督部門決定,並在本省範圍內公佈。對於數量較少的壓力容器和壓力管道帶壓密封、氧艙維護、長輸管道安全管理、客運索道作業及管理、大型遊樂設施安裝作業及管理等作業人員的考核發證工作,由國家質檢總局確定考試機構,統一組織考試,由裝置所在地質量技術監督部門稽核、發證。《特種裝置作業人員監督管理辦法》第十條 申請《特種裝置作業人員證》的人員應當符合下列條件:(一)年齡在18週歲以上;(二)身體健康並滿足申請從事的作業種類對身體的特殊要求;(三)有與申請作業種類相適應的文化程度;(四)有與申請作業種類相適應的工作經歷;(五)具有相應的安全技術知識與技能;(六)符合安全技術規範規定的其他要求。作業人員的具體條件應當按照相關安全技術規範的規定執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