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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1 # 鍾無夢

    講講更古老時候動物世界的事兒,明白了就知道愛不愛奴隸制國家了。

    驢馬這些,可以不依靠奴隸主自由的生活,在奴隸國被使喚被剝削最後還得獻上生命和肉體,它們肯定是不愛奴隸國的。

    虎狼這些,它們是奴隸主,維持現狀就可以坐享前輩博來的果實,肯定是愛奴隸國的。

    豬類,看透了一生,打工是不可能打工的,用自由和生命換豬食,也無所謂愛不愛、恨不恨,只有無奈。

    狗類,自己沒有野外求生技能,幫著奴隸主看家護院,噹噹幫凶再叫喚兩聲,能換點狗糧和地位,它們可能是最愛奴隸國的。

    得了軟骨病的畜牲,換個環境進入野外生存率極低,排隊死可能活的更久一些,也許奴隸主挑剔,不吃有病的畜牲呢,這種也應該是懼怕得愛奴隸國的。

    各類群體中的智力超常的,聰明的或是蠢的,可能有不符合群體利益的另類行動,也稱革命。

    這就是按毛偉人的階級論分析的,相信不會錯。愛不愛奴隸國,自行對號入座。

  • 2 # 南瓜噢

    問這個問題的人怕是意有所指吧。如果是這樣的話,這心態不對。而能這樣問出來證明還是有基本的三觀。另外先了解清楚奴隸的性質和狀態再隱喻。

    古今中外國家越繁榮穩定人民就越富足幸福,國家貧弱動盪人民就越水深火熱,莫不如是!你說人民該不該愛自己的祖國、自己的民族?!我們國家建國後基本一無所有,這是白手起家,所以很苦很累,付出很多,但是一直在變好,一代代往上或者往下對比看看,自從建國後一直在變好變強!這是幾代人的努力,第一代拋頭顱灑熱血打天下,第二代艱苦建設無私奉獻,第三代算我們這一代,已經好多了,農民工進城搞基礎建設,科學家、軍人、工人等各職業各司其職也付出很多。

    隨著社會發展各方面競爭確實激烈,人之間的差距開始拉開拉大。不滿足於現狀就該自己努力學習和拼搏。沒有人像對待奴隸那樣禁錮你,現在社會學習的通道、升職的通道、經商掙錢的通道都是敞開的。不要覺得自己懷才不遇,不遇只能說明不是真的有才,或者才還不夠!好好學一項技能就能夠掙錢謀生,先謀生再謀發展。自己不努力,怨天尤人對人生並不會有實質改變!技能掙錢的程度取決於這項技能在社會的需求程度、你所掌握程度、會技能人員的稀缺程度。

    最後,我再正面回答你這問題,在古代,奴隸不能談有義務和愛這種詞,應該說必須服從奴隸主,更何況國家!因為奴隸在國家就不是當人的,是當成牲畜一樣的財產,奴隸屬於奴隸主的財產,可以隨意支配、打罵或者處死,奴隸沒有一切獨立作為個體人的權力。所以奴隸都會想逃跑,忠誠度不高,不過也有例外的,有的也會很忠誠於奴隸主。

  • 3 # 西郎姑桃撿骨頭

    奴隸是兩腳牲口,沒有人會關心奴隸有沒有感情,奴隸沒有愛的資格,奴隸更不知道何為家國,有奶便是娘,不管你哪中國人,讓奴隸活著就行,如果能活的比別的同胞高貴就更好了。奴隸一定不會是跟奴隸主同一個民族的人,這是常識

  • 4 # 夜郎資大

    奴隸一般是被迫履行愛奴隸主國家的義務吧?

    但中國封建奴隸社會很特殊,中國有幾千年的奴隸文化,把奴隸們訓化得非常成功,奴隸們骨子裡便認為自己是上天註定的天而為奴,子子孫孫世世代代都是奴隸。奴隸們自認為”奴才,奴隸主是自己的主人,自己的一切包括生命都屬於奴隸主,和騾馬無異。自己必須無條件服從於奴隸主,忠誠於奴隸主,效忠於奴隸主的國家。

  • 5 # 魔幻豆豆

    沒義務,但是奴隸的生命都是奴隸主的,你還能讓奴隸們咋辦呀?

    奴隸是被剝削、被壓迫的物件,至於被什麼人統治早已不再重要。如果趁著動亂時期給舊主子一刀,很可能換來新主子的青睞。說不好還能翻身做主人。所以一旦有事兒,奴隸主絕對指望不上奴隸去為他賣命的。

  • 6 # 頂頂SUU

    《社會契約論》裡說:“強力造出了最初的奴隸,他們的懦弱則使他們永遠當奴隸。”“奴隸們在枷鎖之下喪失了一切,甚至喪失了擺脫枷鎖的願望;他們愛他們自己的奴隸狀態,有如尤利塞斯的同伴們愛他們自己的畜生狀態一樣。”沒有獨立思考的勇氣和決心的人,只能終身為奴。他們把權利交給別人去代表,把共同體交給別人去治理,他卻只為得到貨幣而沾沾自喜!

  • 7 # 一帆風順永遠開心

    謝邀

    以國為家,是需要前提的,這就是國君視中國人是基本平等的,沒有太大差距。盡力,公平,公正。而不是,挖空心思,大力提高自己認為優惠幾個少數人,就可以保住自己江山的永固。

    大多數人,生活艱辛,在和幾個特殊少數人對比之下,明顯的差距,還能愛這個國嗎?在外敵內患的情況下,區區少數人有大能力保住自已國嗎?

    歷代下等人大起義,幾個少數人保住了朝庭嗎?

    大浪滔天滾向前,

    吞沒平原與河川。

    水過不平盡掃除,

    還來乾淨美人間。

  • 8 # 暗夜孤狼wolf2018

    其實問這個問題的人很明顯並不只是單純問這麼一個問題,前兩位配合的也很好,也明顯。遺憾的是,不管有沒有義務,在古代,戰爭結束,反水一定是先被清除的物件,哪怕敵方投靠過來的。沒有一個群體敢留這種隨時出賣自身全體的。民族國家形成後更是,東方文明型國家還好,西方由於一神教和民族型國家,對所謂異族和異端的容忍度,有目共睹。

  • 9 # SirJanzen

    古代奴隸是法律關係的客體而不是法律關係的主體,換句話說奴隸不具有法律上的人格(贖回者除外)。打死主人的奴隸按毀壞財物論處,如秦始皇的天祖父穆公用五張羊皮換回百里奚。秦穆公死後用子車氏三兄弟和一百七十七個奴隸殉葬,當地人民作巜黃鳥》詩只哭訴“彼蒼者天!殲我良人”,並沒有拿奴隸當良人。所以奴隸本質上是“奴隸主家會說活的工具”,一個國家興衰和奴隸沒有法律上的關係,後來人們說的“國家(天下)興亡,匹夫有責”,這個“匹夫”指的是平民而不是奴隸。

  • 10 # 悟宇之道

    從古至今社會主要矛盾是富人仇富殺富的矛盾,幾乎所有戰爭都是富人仇富殺富戰爭,所有內部政治鬥爭也是富人仇富的互相兔死狗烹,富人仇富經濟的狼性競爭本質就是富人仇富殺富的經濟戰爭。富人歧視窮人,但是富人只要懂得用恩賜生存騙民心得天下,窮人一般不仇富,窮人更喜歡搞奴隸與奴隸的鬥爭,奴才依仗自己的富人主子地位高階,歧視欺負低階主子的奴才,當富人仇富殺富發動戰爭的時候,也是利用騙民心讓窮人當炮灰打天下得天下,窮人還會崇拜勝者為王的富人得天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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