看張愛玲的文章,會覺得她父親是個莫名其妙的人,稀裡糊塗就把她打了一頓,關起來,一關就是大半年,得病也不給醫治。在她筆下,這個父親如同一個蠻橫粗暴的君主,以那座光線不甚好的房子為自家城堡,在裡面作威作福。
他看上去很強勢,很可恨,可是,我們都知道可憐之人必有可恨之處,焉知可恨之人就沒有可憐之處?認真地打量張愛玲的這位老爸,會發現,在他喜怒無常的表象下,其實住著一個受傷的靈魂。
張愛玲的祖母是寡婦熬兒,把所有的希望都寄託在這個獨養兒子身上,管教得很是嚴厲:盯著他背書,“三爺背不出書,打呃!罰跪。”這是老女僕的回憶,多少年後,張志沂還能將古文時文甚至奏摺倒背如流;給他穿顏色嬌嫩的衣服,滿幫繡的花鞋,讓他沒法跟族中子弟比拼鮮衣怒馬;教他像外祖父李鴻章那樣飯後散步,稱之為“走趟子”。不可謂不苦心孤詣,但是理念卻過了時,這些過了時的理念,將兒子打造成一個過時的人。
他古文功底不錯,舊體詩寫得也很好,喜歡眠花宿柳,曾幾何時,這是一個頗有派頭的翩翩公子的必要元素。然而時過境遷,科考在他十歲那年被廢除,“五四”之後,出風頭的是剛剛興起的白話詩,他像是在新時代裡穿著一件舊衣服,走在人群中,很頹,很蹩腳。
更倒黴的是,他的妻子黃素瓊很新潮,作為女子,她在舊時代可沒佔到什麼便宜,纏小腳,不給上學識字,舊時代是一隻可惡的手,把這個心氣挺高的女子摁得死死的,危急關頭,新時代現身,像一個光明磊落高大英挺的男人,對她露出親切的甚至是慫恿的笑容,成為她的後盾,她可以信賴的隱秘情人。
她婚後到英國去留學,學習油畫,接觸並且愛上了撲面而來的西方文明。經過這樣一場薰陶,她更加無法接受家中那個抽大煙喝花酒一輩子也打不起精神的老公,回國不久就提出離婚。
張志沂不肯離婚,他心緒如麻,繞室三匝,律師轉頭去做黃素瓊的工作,黃素瓊用一種非常歐化的語氣,簡潔明瞭地說:“我的心已經是一塊木頭。”
宛如絃斷不可續,水潑不可回,她惜字如金,一個字都不想跟他囉嗦,張志沂的自尊大受震動,終於,在協議上籤了字。
對張志沂來說,新時代就是那個可惡的第三者,從頭到尾跟他犯戧,好在他後來娶的老婆孫用藩跟他志同道合,一道躺在鴉片榻上抽大煙,倒也夫唱婦隨。可是他生命中最重要的女人,他的女兒張愛玲,居然也愛上了新時代,站在他的對面,這讓他很難接受。
張愛玲曾在文中說,“另一方面有我父親的家,那裡我什麼都瞧不起”,她自以為把這份輕視掩飾得很好,但是她父親還是察覺到了。對於這個女兒,他雖然不能說寵愛有加,卻是倍加欣賞的,跟她談論文學,給她寫的《摩登紅樓夢》擬很像樣的回目,在午後的客廳裡,和她談談親戚間的笑話,張愛玲也說,“寂寞的時候,他喜歡我”。
如今,這個他喜歡的女兒也變心了,喜滋滋地奔向他的雙重情敵新時代,讓他怎能不惱怒?但另一方面,新時代只是個概念,具象為他前妻的世界,對於那個女人,張志沂的感情是如此複雜,愛恨皆有,恩怨交加,所以那一次,當張愛玲向他提出,要去姑姑那裡住幾天時,他情知妹妹與前妻同住,卻餘情未了,在鴉片榻上柔聲慢應了一聲。
躺在煙榻上的張志沂,心情相對平和,但是兩個禮拜之後,張愛玲從母親那裡回來時,他剛剛起床,有下床氣,心情沒那麼好,再經後妻一挑唆,想起前妻,就是一個尖銳的盛氣凌人的影像,一意投奔過去的張愛玲,也跟著變得可惡起來。他所有的怒氣,在那一刻爆發。
父女倆就此翻臉,一生也沒有迴轉過來,如此的決絕,並不是因為不愛,相反,是因為愛,只是求近之心往往弄成疏遠之意,那樣深的愛,卻無法超越兩人不同的人生觀。之後張志沂匆忙地敗完了母親留下的那份嫁妝,死在一間不足十四平方米的小屋裡,張愛玲靠寫作成名,起起落落,從上海到香港再到美國,不同的人生觀,讓他們顛沛流離於不同的路途,然而,那樣一份變了味的愛,卻始終陪在他們身邊,使他們一生也耿耿難安。
看張愛玲的文章,會覺得她父親是個莫名其妙的人,稀裡糊塗就把她打了一頓,關起來,一關就是大半年,得病也不給醫治。在她筆下,這個父親如同一個蠻橫粗暴的君主,以那座光線不甚好的房子為自家城堡,在裡面作威作福。
他看上去很強勢,很可恨,可是,我們都知道可憐之人必有可恨之處,焉知可恨之人就沒有可憐之處?認真地打量張愛玲的這位老爸,會發現,在他喜怒無常的表象下,其實住著一個受傷的靈魂。
張愛玲的祖母是寡婦熬兒,把所有的希望都寄託在這個獨養兒子身上,管教得很是嚴厲:盯著他背書,“三爺背不出書,打呃!罰跪。”這是老女僕的回憶,多少年後,張志沂還能將古文時文甚至奏摺倒背如流;給他穿顏色嬌嫩的衣服,滿幫繡的花鞋,讓他沒法跟族中子弟比拼鮮衣怒馬;教他像外祖父李鴻章那樣飯後散步,稱之為“走趟子”。不可謂不苦心孤詣,但是理念卻過了時,這些過了時的理念,將兒子打造成一個過時的人。
他古文功底不錯,舊體詩寫得也很好,喜歡眠花宿柳,曾幾何時,這是一個頗有派頭的翩翩公子的必要元素。然而時過境遷,科考在他十歲那年被廢除,“五四”之後,出風頭的是剛剛興起的白話詩,他像是在新時代裡穿著一件舊衣服,走在人群中,很頹,很蹩腳。
更倒黴的是,他的妻子黃素瓊很新潮,作為女子,她在舊時代可沒佔到什麼便宜,纏小腳,不給上學識字,舊時代是一隻可惡的手,把這個心氣挺高的女子摁得死死的,危急關頭,新時代現身,像一個光明磊落高大英挺的男人,對她露出親切的甚至是慫恿的笑容,成為她的後盾,她可以信賴的隱秘情人。
她婚後到英國去留學,學習油畫,接觸並且愛上了撲面而來的西方文明。經過這樣一場薰陶,她更加無法接受家中那個抽大煙喝花酒一輩子也打不起精神的老公,回國不久就提出離婚。
張志沂不肯離婚,他心緒如麻,繞室三匝,律師轉頭去做黃素瓊的工作,黃素瓊用一種非常歐化的語氣,簡潔明瞭地說:“我的心已經是一塊木頭。”
宛如絃斷不可續,水潑不可回,她惜字如金,一個字都不想跟他囉嗦,張志沂的自尊大受震動,終於,在協議上籤了字。
對張志沂來說,新時代就是那個可惡的第三者,從頭到尾跟他犯戧,好在他後來娶的老婆孫用藩跟他志同道合,一道躺在鴉片榻上抽大煙,倒也夫唱婦隨。可是他生命中最重要的女人,他的女兒張愛玲,居然也愛上了新時代,站在他的對面,這讓他很難接受。
張愛玲曾在文中說,“另一方面有我父親的家,那裡我什麼都瞧不起”,她自以為把這份輕視掩飾得很好,但是她父親還是察覺到了。對於這個女兒,他雖然不能說寵愛有加,卻是倍加欣賞的,跟她談論文學,給她寫的《摩登紅樓夢》擬很像樣的回目,在午後的客廳裡,和她談談親戚間的笑話,張愛玲也說,“寂寞的時候,他喜歡我”。
如今,這個他喜歡的女兒也變心了,喜滋滋地奔向他的雙重情敵新時代,讓他怎能不惱怒?但另一方面,新時代只是個概念,具象為他前妻的世界,對於那個女人,張志沂的感情是如此複雜,愛恨皆有,恩怨交加,所以那一次,當張愛玲向他提出,要去姑姑那裡住幾天時,他情知妹妹與前妻同住,卻餘情未了,在鴉片榻上柔聲慢應了一聲。
躺在煙榻上的張志沂,心情相對平和,但是兩個禮拜之後,張愛玲從母親那裡回來時,他剛剛起床,有下床氣,心情沒那麼好,再經後妻一挑唆,想起前妻,就是一個尖銳的盛氣凌人的影像,一意投奔過去的張愛玲,也跟著變得可惡起來。他所有的怒氣,在那一刻爆發。
父女倆就此翻臉,一生也沒有迴轉過來,如此的決絕,並不是因為不愛,相反,是因為愛,只是求近之心往往弄成疏遠之意,那樣深的愛,卻無法超越兩人不同的人生觀。之後張志沂匆忙地敗完了母親留下的那份嫁妝,死在一間不足十四平方米的小屋裡,張愛玲靠寫作成名,起起落落,從上海到香港再到美國,不同的人生觀,讓他們顛沛流離於不同的路途,然而,那樣一份變了味的愛,卻始終陪在他們身邊,使他們一生也耿耿難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