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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1 # 楊建曦

    謝邀,社保繳費新規將很快在全國鋪開,企業單位,個體工商者,不再向社保局繳費,統一由國家稅務總局接手,全民在向國家義務繳稅的同時,稅務局在稅收單列出社保費收繳一項,保證了社保繳費正常徵收,因為稅務局對管理區域內所有企業單位,個體工商者的用工情況瞭如指掌,堵絕了以前經常出現的漏繳,少繳不繳費,徹底保證了基層員工的合法權益。至於自由無業人員的社保繳費仍在社保局繳納,農村農民社保仍在新農合繳納,情況沒有變動。

  • 2 # 社保小達人

    樓主你好,首先這個咱們的這個社保新規,主要是由這個稅務部門,正式接手收繳社保的費用。所以說他很大程度上,影響的是我們的這個企業在職職工的,社保費用繳納的問題。

    當然咱們靈活就業人員,個人自己交費的基本上是不受,這個稅務部門徵繳的影響,因為本身就屬於靈活就業,是沒有穩定的收入來源呢,所以說也沒有辦法,證明你的每個月的工資收入是多少,那麼靈活就業人員,是可以自由的選擇繳費基數的,從60%到300%之間都是可以自由的選擇,但針對靈活就業人員,每年自主交費的同時還是可以自主選擇這個交費,檔次是沒有任何問題的。

    實際上這項政策影響最大的人,還是我們企業在職職工工資收入比較高的一類人群,因為這類人群很有可能沒有按照自己工資收入的真實水平去繳納相應的社保費用,那麼在這樣的前提下,可能以後的交費就要完全按照自己的工資水平去繳納相應的費用,那麼相應的自己到手的工資也會減少一部分,對於企業來說用工壓力成本也會增大。

    感謝閱讀,請加我的關注。

  • 3 # 暖心財經說

    社保繳費新規出臺後,個人交自謀職業保險會面臨兩種選擇。

    第一還是按照原先的方式,自己申報繳費檔次,確定繳費基數,根據繳費比例與交費基數的乘積確定交費錢數。

    比如青島市2017年的社會平均工資是5309元。60%的基數是3185元。青島市靈活就業人員單獨繳納養老保險的比例是20%,這樣每月需要交納3185×20%=637元就可以了。

    不過,相應的交費比例在社保新規出臺後,有可能會出現浮動。因為,9月7日國家明確要確保企業負擔不增加的情況下,由於繳費基數上漲,會相應下調繳費比例。

    第二種情況,根據個人所得稅的掌握情況,確定繳費基數,確定交費錢數。這種情況主要是針對一些個體工商戶或者勞務費收入過高的群體。

    實際上按照最低基數繳費,是國家對靈活就業人員的照顧。養老金髮放時,兼具了調節社會收入分配差距的功能。實際上,按照本人的收入水平,交的社保是國家一直要求的目標。

    本次社保交由稅務部門管理,出發點也是透過確定本人的實際收入水平,徵收相應的社保費。本來讓兩千元的人和月收入一萬元的人,都按照3000元的基數交納社保就不合理。

    如果國家建立了全面的個人收入監控體系,社保費的徵收將會更加合理、更加公平。

    這樣最低繳費基數對於靈活就業人員也會適度放寬,比如放寬到最低工資水平或者40%。這樣對低收入群體是一種更好的照顧,當然抗議的都是高收入群體了。比如青島市3185的繳費基數,每月需要交養老保險637元。如果是40%的話,繳費基數會變成2124元,繳費錢數下降至424元,靈活就業人員的負擔將會大大下降。

    一般來講,現在已經參加靈活就業人員社保的人不會有多大變化。如果涉及到交費比例,或者繳費基數變更的時候,社保部門會自動調整的,大機率會給大家帶來利益,不會增加大家負擔。

  • 4 # 嘮嗑職場

    社保繳費新規出臺後個人自繳無業人員怎麼辦?

    繳費新規,主要是社保費的徵繳部門發生了變化。在這之前社保費用的徵收部門各城市不一樣,有的城市是社保部門,比如社保局徵收,有的地區是稅務部門在徵收。這次統一之後,那麼社保的徵收只能由稅務部門徵收。

    但是其實徵收部門的變化主要有影響的是單位繳費,跟靈活就業人員社保的繳納一般都是關係不大。靈活人員參保之後,一般社保經辦機構都會給你說,繳納的方式,直接按照所規定方式繳納即可。比如重慶地區,在這項規定出來之前,社保費就是由當地區縣的地稅徵收廳在徵收,每個月社保費都是由單位繳納到地稅廳的。所以重慶地區單位參保的時候,辦理社保登記註冊都是到主管地方稅務機關的區縣社保局參保的。

    這次變革,只是說由稅務部門徵收,但是具體是國稅還是地稅這個可能會根據各城市來制定。

  • 5 # 優雅的Sunny愛笑

    今年7月份底央辦國辦印發《國稅地稅徵管體制改革方案》,當中規定2019年1月1日起各項社保由稅務部門統一徵收。

    其實,新規的出現,社保費用的徵收比率什麼的都沒有改變,只是徵收主體和徵收方式變了,如若原來就是按相關規定嚴格執行,這些新規的出現理論上是沒有任何影響的。

    那為什麼新規的出現還是引起了巨大的反響?

    因為新規後,社保費用將由稅務部門負責收繳,其中包括繳費數額核定、徵收在內的全部徵繳環節。說白一點,就是企業基本不存在可以欠繳、逃繳的可能了。以前這種現象可能較為普遍,所以原本未繳納或未全額繳納的員工和企業,新政後社保費也會有所上漲。尤其是當前經濟狀況下,壓力原本就大,這對企業來說將是更大的一個負擔。於企業員工來說,因為正規社保繳費後,收入水平也可能稍有降低。

    所以歸根到底,這新規的出現,主要是影響到了企業和企業有關的人員。與我們現在的自繳無業人員沒有什麼關係,還是如同往常正常不變進行。

  • 6 # 狗叼蛤蟆

    交15年社保,按基數為1的話,大概要交20萬。20萬存銀行按3%的利息計算,15年可得約31萬。只交15年社保的話,每月退休金應該不到2000元,按1800計算,,那麼31/0.18/12=15年,60歲退休,活到75歲能回本,這是最樂觀的估計。

  • 7 # 家加社保

    明年1月1日起,社會保險費將交由稅務部門統一徵收。然而,徵管職能改革,並不會影響到原個人自繳的靈活就業人員。

    以保叔所在城市廈門為例,2004年5月後,廈門的社會保險費徵收就已全部移交稅務部門受理。以個人身份參保的,稅務部門有7個繳費檔次供其選擇,社平工資的60%、70%、80%、90%、100%、200%、300%。

    由此,可以看出影響個人參保繳交的是社平工資,而跟新規無關,請放心!

    社保新政對企業與職工的影響

    雖然社保繳費新規出臺對於自繳的個人並不影響,但對於企業和職工的影響是可預見的。

    1、對企業的影響

    原職工社保繳費基數都是由企業進行申報,雖說檔案明確規定,企業要如實按照職工本人工資申報社會保險繳費基數,但仍由不少企業沒有按規定申報,往往都是少報或是按最低的基數申報。稅務部門統一徵收社保費後,隨著繳費基數逐步做實,這些企業及職工繳費額可能會有所增加。

    2018年10月16日,人社部官網釋出《社會保險領域嚴重失信“黑名單”管理暫行辦法(徵求意見稿)》,不繳納社保的單位將入“黑名單”,單位法定代表人及相關人員的徵信也將有影響,曾經不交社保,少交社保的現象必將退出歷史舞臺。

    2、對職工影響

    對於職工來說,繳費額增加,也是增加了社保的保障,保護了個人的權益,畢竟從長遠來看,少繳社保對個人來說損失很大。原來少繳或不繳社保費的職工,當期實際可支配收入可能確實會減少一些。但對職工個人來說,並不是吃虧了,這部分收入最終還是職工個人的。

  • 8 # 清碧閒人

    靈活就業,下崗職工,都是按要求繳費,自己去繳納。稅務部門僅是徵收,也就是把錢收了,就可。由稅務部門收費,對靈活就業,下崗職工,沒有什麼影響。每人,每個繳費人,都有一個程式碼,可清楚的反映出繳費的情況,繳納了多少錢

  • 9 # 陳武鵬律師

    從明年一月起社保徵繳正式入稅,社保繳費即將面臨重大變化。但是這些變化主要是針對企業等職工的,對靈活就業人員影響不大。也就是說,靈活就業人員還是像往常一樣繳納社保。當然,社保入稅以後,社保徵繳機構可以實時共享繳稅資料,透過稅額予以確定收入水平,從而可能會要求社保繳納人按照收入水平選擇繳納檔位,而不是像從前那樣一昧按照最低檔位繳納社保。

    尤其是對於企業職工而言,因為他們的社保費用絕大部分都是由用人單位承擔,個人只用繳納很小比例的社保費用。根據相關法律規定,繳納社保分為多個繳費檔位,不同的收入水平對應不同的繳費檔位。此前,用人單位為了節約成本,不管職工的實際收入為多少,都給他們繳納最低檔位,反正社保局也不知道該員工的實際工資為多少,也就只能聽之任之了。

    現在不同了,社保入稅以後,社保費用直接由稅務部門徵收,員工的實際工資他們是有據可查的。因此,為了保障勞動者的合法權益,用人單位必須按照職工工資據實繳納社保費用。當然,這對於中小企業來說還真是壓力山大啊。

    當然,靈活就業人員社保費用都是由他們自己全額繳納,不存在用人單位為他們承擔部分的問題。因此,我估計按照收入水平繳納社保對於靈活就業人員來說並非強制性的,還是可以像從前那樣繳納最低檔位的。

  • 10 # 水流雲在草青青

    問題:社保繳費新規出臺後,原個人自繳無業人員怎麼辦?

    題主說的所謂社保繳費新規,應該是指2018年3月21日中共中央印發的《深化黨和國家機構改革》方案,其中明確規定,自2019年1月1日起,全國所有地區社保費用一律改由稅務機關征收。這一新政公佈後,在社會上反響很大,震懾力較強,有些用人單位壓力山大,甚至覺得風聲鶴唳,如臨大敵。客觀地講,新規的執行,主要是監管和促進用人單位框架內《社會保險法》、《勞動合同法》的執行的,對不同的人群影響不同。

    具體講,對沒能依法參保,按時足額為勞工關係類別的員工繳納社保的用人單位和單位參保人的影響會較為明顯,違法違規成本及風險明顯加大。對守法單位沒有實質性影響,對題主所說的個人自繳無業人員,包括城鎮職工靈活就業參保人和城鄉居民參保人,以及所有非勞動關係人員並沒有什麼影響,這些人不受《勞動合同法》的約束,也不必杞人憂天,過度解讀或誤解。

    1、社保參保人類別

    社保分為兩種:城鎮職工社保和城鄉居民社保。其中,城鎮職工社保參保人又分為單位參保人和靈活就業參保人兩大類。城鎮職工靈活就業參保人和城鄉居民參保人都屬於題主說的個人自繳無業人員。參保類別不同,繳費規定不同,法律約束力不同,社保繳費新規對他們的影響就不同。社保繳費新規主要針對的是存在勞動關係的用人單位,促使他們依法參保,按時足額為員工繳納社保。

    2、社保繳費新規對用人單位和單位參保人的影響

    單位參保人是和用人單位建立勞動關係,未達到法定退休年齡的勞動年齡人群。單位參保人參加社保由用人單位和個人按比例共同承擔社保費用,單位交大頭兒,個人交小頭兒。具體比例和金額各地有所不同。

    由於單位參保受《社會保險法》、《勞動合同法》等相關法律法規約束,屬於法律強制性質,在勞動關係存續期間,按時足額為員工繳納社保是用人單位的法定義務,因此社保繳費新規對此前沒有依法參保,按最低標準為員工繳納社保,打折為員工繳納社保,沒有按時足額為員工繳納社保的用人單位影響較大。再想像以前一樣任性,就行不通了。提高社保繳費基數,按時足額繳納社保成為必然趨勢,單位的社保費用支出增加了。當然對相關個人也有一定程度的影響。稅前扣除的社保費用多了,稅後到手的工資少了,將來的養老金多了。如果此前單位已經依法參保,按時足額為員工繳納了社保,就沒有什麼影響。

    和稅務打過交道的人,一定都知道,稅務機構的監管力度遠遠大於社保機構。社保費用改由稅務徵收後,查處力度、震懾力度、違法成本和違法風險不同往日。其實這條新政主要就是為了整治這種情況,確保員工的社保和養老金的合法權益出臺的。可以遇見,明年這些用人單位的應對之策,就要八仙過海,各顯其能了。但願絕大部分用人單位都不再轉空子,抖機靈。

    3、社保繳費新規對靈活就業參保人的影響

    靈活就業參保人包括個體戶、人才或職介委託存檔人員、靈活就業人員、城鎮登記失業人員等。靈活就業參保人參保由個人承擔全部社保費用。其中符合地方政策規定的4050人員,可以享受政府社保補貼。靈活就業人員參加社保是自願性質的,非強制的,不存在勞動關係,不受《勞動合同法》約束,社保繳費新規對此沒有明顯影響。是否參保,選擇當地政策規定的哪一檔標準繳費,你自己說了算。以北京為例,養老保險和失業保險在社平工資的40%,60%和100%三個檔次之內,完全由你自己自行選擇。醫療保險按70%繳費。社保繳費新規出臺後,沒有其它改變。概括地說,法律法規無約束的,稅務不介入。

    4、社保繳費新規對城鄉居民參保人的影響

    城鄉居民社保參保人是有本地戶籍的城鄉無業居民,城鄉居民參保人參保主要由個人承擔社保費用,政府也補貼一部分,有條件的地區還可以有集體和社會贊助。城鄉居民參加社保也是自願參保,非強制的,不存在勞動關係,在符合規定的範圍內,交多交少自己說了算,社保繳費新規對此根本沒有影響。此前、現在和今後都是是否參保,選擇當地政策規定的哪一檔標準繳費,由你自己說了算。以北京為例,在年繳費標準1000元-9000元範圍內,完全由你自己自行選擇。社保繳費新規出臺後,沒有其它改變。概括地說,法律法規無約束的,稅務不介入。

    5、以往為什麼會有很多用人單位不依法按時足額為員工繳納社保?

    都是金錢背後的利益惹的禍。來看一下,依法按時足額繳納社保需要付出多少?

    社保繳費金額=社保繳費基數*繳費比例

    先看繳費基數,繳費基數的上下限是硬性規定的,如北京養老和失業是上一年度社平工資(2017年為8467元)的40%,醫療、生育和工傷是上一年度社平工資的60%,目前養老、失業的最低繳費基數(繳費下限)是3387元,醫療、工傷、生育的最低繳費基數(繳費下限)是5080元。

    再看繳費比例。養老保險繳納比例:用人單位19%,個人8%;醫療保險繳納比例:用人單位10%,個人2%+3元(大病統籌);失業保險繳納比例:用人單位0.8%,非農個人0.20%,農業個人不交;工傷保險用人單位繳納比例為0.2%-1.9%,個人不交;生育保險用人單位繳納比例為0.80%,個人不交。五險合計用人單位繳費比例為30.8%-32.5%,個人繳費比例為10.2%+3元(大病統籌)。

    繳費比例對所有人都是一刀切的,沒有任何迴轉餘地。於是想少交社保,就只能打繳費基數的主意了。於是很多單位就按最低繳費基數或打折為員工繳納社保了。這樣就可以省下很多錢。短期看,單位和個人都可以少交錢,繳費負擔小,但從中長期看,損害的是員工的養老金權益,為晚年生活帶來隱憂。

    以月收入1萬元的員工為例,如果按1萬元作為繳費基數,按時足額繳納社保,單位每月要負擔3080-3250元的社保費用,個人要負擔1023元的社保費用。如果按最低繳費基數繳費那麼單位每月只需繳納1229.43元,個人只需要繳納382.33元就可以了。按最低繳費基數繳費,用人單位每月可以省下1850.57-2020.57元,那麼1年、3年、5年呢?這只是一個人,公司的所有人呢?這就不難理解了,為什麼以往總是有些單位不給員工交社保,有些單位按最低標準交社保,有些單位按打折標準給員工交社保了。

    小結

    社保繳費新規出臺後,對原個人自繳無業人員基本沒有什麼影響,是否繳費,按什麼標準繳費,均遵從自願原則,以前怎樣,以後還怎樣,沒有任何強制。至於用人單位和單位參保人,就不一樣了。是用人單位法律強制義務,不管你願意,還是不願意,只要是勞動關係存續期間,必須為員工交社保,按時足額,按法律規定的標準交社保。如果之前監管力度小,完全不守法,沒給員工繳納社保,今後行不通了,影響最大。如果之前是未完全守法,按最低標準或打折標準為員工繳納社保,今後要適當提高繳費標準,影響比較大。如果之前完全做到了依法按時足額為員工繳納社保了,就沒有影響。明年監管力度加強了,可以預見應該大有改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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