回覆列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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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使用者三半居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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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 凌雲179670127
必須入刑嚴懲訛人敲詐勒索者。誰提索賠要求誰舉證,沒有證據就訛人的按可能發生的訛人金額作為敲訛勒索的金額入刑,並以此可能發生的金額雙倍賠償被訛的受害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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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 柴s
懲戒訛人者與碰瓷黨刻不容緩,堅決支援對誣告者,碰瓷者進行立案賠償,個人違法記錄進行保留,有案底的或二次違法者進行刑拘!確保社會清淨與和諧,對好人與無辜者則是一種激勵,也是對社會正義與道德良知真正洗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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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 愛吃鵝的大灰狼
誣告量刑太輕,最多是民事賠償案件,訛人碰瓷就應該按案件涉及金額以詐騙罪入刑,而且要反訴3倍案件金額的民事賠償金。現在難在碰瓷案值太小不予立案,法院起訴沒有實際拿到錢又形不成詐騙罪,起訴案值就應該視為詐騙罪案值,相關法律應當修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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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 # 二牛171158219
對碰瓷者錄徵信黑名單,碰瓷往往是團體或家族作案,一人碰瓷在三年或五年內對其人及相關人員列失信名單,減少社會危害性。
至於賠償的事,因為錢少才易作案,賠償在碰瓷或者詐騙者手中很難執行,碰瓷也是受周圍環境影響,剷除了生長的土壤這種現象會消亡。
在大環境下甚至有笑貧不笑娼,管你幹嘛掙來錢就是好手,而腳踏實地默默無聞幹科技,搞正經文學藝術一時半會沒效益的人卻在生活中被邊緣化,這一切使碰瓷,訛人,詐騙,造假,賣淫,蒙人,偷竅,受賄,索賄,勒索喪失了可恥的含義。所以知恥太重要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