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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1 # 院前男護士一枚

    這個應該是120配置擔架員,但是一個擔架員也不能把病人抬下來,需要家屬的幫忙,特殊情況應該幫忙,醫務人員一天要轉運很多工,至少十幾趟。

  • 2 # lipurnc

    不知為何問這不是問題的問題。兩年前本老兒突發疾病不能動彈了,兒子電話叫來了120,是穿白大褂的人用擔架抬我下樓的。拉到醫院後,兒子根據他們的收費標準默默付費就是了。這似乎不存在什麼問題,是你們挑剔還是你們遇到假120了呢?

  • 3 # Jian9877

    現在的120基本是要收費的,既然要收費抬病人下樓就不存在義不義務,而是120職責所在,再說如果遇到的家屬也是老人或是小孩,你叫人怎麼抬?。

  • 4 # 李勇LY

    我認為120醫護沒有抬病人下樓的義務,但有協助家屬讓患者平安上車的責任。所以非要抬的前提下,應該首先家屬抬,家屬不夠擔架員抬,擔架員不夠醫生抬,醫生不夠護士抬。

  • 5 # 小馬哥101199296

    120醫護沒有義務抬病人下樓。如果遇到患者無法行走,需要抬下樓,一般是司機、醫生、護士、擔架工一起把患者抬下樓。如果患者體重較大,需要家屬或鄰居幫忙,畢竟不可能再叫一輛車拉人來抬吧。當然,抬這一趟是要收費的,有收費標準。

  • 6 # 六維魔咒

    有個段子是這樣的:一次給某人10塊錢,某人會千恩萬謝感恩戴德。每天都給某人10塊錢,就變成理所當然,一旦1天沒有給,就被某人咒罵追責:為什麼不還我的錢?!

    醫護人員主要職責是治病救人,也可以免費無私承擔額外工作任務:扛抬背病人,幫病人撐傘,幫病人拿包包……但都不是醫護人員的工作範疇。

    院前急救,爭分奪秒搶救性命是醫生的首要任務。撇下搶救任務抬扛背病人,醫生護士都嚴重失職。尤其是病人家屬一大幫人在旁邊,他/她們都選擇袖手旁觀,你醫生護士完全可以拒絕病家從5樓背幾百斤重病人步梯下一樓!

    當院前急救醫生護士都去扛、抬、背病人,病人病情隨時需要搶救,哪來力氣做心外按壓呢?更恐怖的是,病人家屬一直以為醫生護士就是他們僱傭的擔架工、護工、僕人!

    那是不是除了醫護人員之外,院前急救120必須配套擔架工、護工呢?其實羊毛出在羊身上,增加擔架工勢必病家多出錢。為什麼病人家屬就不能動手抬扛背病人呢?嫌累嫌髒嫌晦氣?

    從好人好事來說,醫生護士不在乎搭把手扛病人,病人家屬袖手旁觀都在一邊指指點點,把醫護人員的善心好意當理所當然。就如某高階教師感冒掛號15元在譏諷醫生錢好賺,殊不知高階教師“感冒”還擠三甲醫院嚴重浪費醫療優質稀缺資源,15元掛號費又不是交給醫生,跟醫生有毛關係呢!

  • 7 # 葉律師

    這個要看地方規定。

    已北京為例,《北京市院前醫療急救服務條例》第三十條,每輛院前救護車應當配齊包括駕駛員、醫師、護士、擔架員等急救人員,具備為有需要的患者提供搬抬服務的能力

    北京則明確規定,救護車必須配備擔架和擔架員,並具備搬抬服務能力。從規定來看,醫護人員是有義務抬病人下樓。不過有的地方則沒有這麼明確的規定,導致120救護車是否有搬抬義務存在爭論。其實現場有專業的醫護人員,有擔架,人手不夠的時候,大家一起幫忙,在醫護人員指導下共同做好搬抬工作就是。

  • 8 # 你是我永遠的朋友

    這個應該不是問題,非要糾正於此,只能說完全指望醫務人員也不現實,畢竟護士小姐姐力量有限,家屬也不可能不管吧?完全當甩手掌櫃更是不對!雙方都應協作才能完成

  • 9 # 易峰849

    正常情況下,120急救中心急救工作人員是足額配置的,一切行動以救治病人生命為第一要務,家屬應盡全力配合醫護人員工作,不留餘力的為救治病人生命爭取時間,更不能袖手旁觀不伸手……醫者仁心所有付出不能用金錢衡量。

  • 10 # 瀟灑孔雀7g

    即然是急救就應配套設施齊全,包括把病人如何送到救護車上。現在留守老人眾多,一時半會去那兒找幫手。如果120做不到把病人抬上救護車一事,這個120急救就沒有存在的價值了。

  • 11 # 關中食者

    120即然是急救專業機構,就應該充分全面考慮到被施救的具體情況。

    正常情況下,被救治者大都是危重病人,而且年齡偏大,屬弱勢群體,可能不具備轉運病人的條件,所以應該考慮全方位的操作。包括抬病人,途中急救,在最短的時間把病人及時送醫。否則,會因此而延誤病情,錯過最佳的搶救時機。

  • 12 # 凡人閒聊

    病人家屬只有一項要求把病人抬下樓

    首先病人能自己走下樓或者被別人攙扶下樓的,請勿掛120急救車,別浪費急救資源。

    急救車顧名思義是病人需要緊急救治,把病人運到醫院。

    什麼病需要急救呢?

    不是所有病都需要急救。

    國家原衛生和計生委有個標準

    “需要緊急救治的急危重傷病標準及診療規範”

    啥叫急症有休克等九項

    什麼叫危重症?

    迴圈系統心臟驟停等5項

    呼吸系統2項,消化系統,內分泌系統2項,神經系統2項,意外傷害9項,外科危重症5項,婦產科危重症4項。

    其次病人家屬需要急救車來人把病人抬下樓,家人無人抬或者無能力抬,打電話講清楚來車來人要抬病人,別指望家人找鄰居抬病人下樓。

    再次急救中心不是醫院的附屬機構,是負有法定救助義務的獨立單位。

    120急救車按照規定,必須配備司機,醫生,護士,擔架員。我們佳木斯市急救車是司機一人,醫生一人,護士一人,擔架員二人,他們稱為“標配”。

    有的地方以“你給開工資呀”等等奇談怪論,“急救車坐不下擔架員”為藉口不配備擔架員。

    派孕婦醫生隨車,隨車醫護人員有用擔架抬病人的義務嗎?沒有。

    把抬病人的義務甩給病人家屬。

    病人家屬是老頭老太太的逼得找鄰居,延誤搶救時間。

    是病人家屬事多嗎?

    不是事多。

    電話要車事先說得清楚,需要來人抬下樓。醫護人員來了,就是擔架員不來。

    擔架員為什麼不來?

    原因是沒有派擔架員。

    讓醫護人員應付,醫護人員有醫護本身的職責,讓醫護人員代替擔架員是不合適的。

    另外他們也沒有擔架員的體力抬不動病人。

    電話講清楚需要擔架員,有的急救中心不配或者不派擔架員,這是一種什麼行為?

    這是對病人生死存亡極不負責任的行為。

    如果因120急救車不配或者不派擔架員,有證據證明延誤搶救時間導致病人死亡的,急救中心應承擔民事責任。

  • 13 # 純正農家養蜂人

    我用我的親身事實來回答這個問題。

    我一直有好多篇文章報導過,我去年因為感冒引起的肺部嚴重感染,住進我縣呼吸科監控室的文章。就是120醫護人員把我從樓上抬下樓的,並且裡面還發生了不小的過程。:

    我有很多篇文章報導過我是一位慢阻肺患者,作為慢阻肺患者主要就是呼吸嚴重困難,特別是病情嚴重的情況下,是不能平臥躺著的,必須是坐立著,一動就喘不上氣,就會有生命危險。

    我去年冬天在城市我閨女住的樓房裡,因感冒引起的肺部嚴重感染,突然病情加重呼吸困難,只有坐立,根本不能動,一動就呼吸困難,我聞女就立即叫了120救護車。因為是我閨女住的樓房沒有電梯,只有用擔架往下抬,但是我還得保持著坐立的姿勢不能夠躺下往下抬,這就增加了往下抬很大的難度。當時只有我閨女還身小力薄,我老伴近八十歲自己下樓梯還得注意安全,必須是得有兩個身強力壯的男人,還得有兩個人在兩邊扶著我保持坐立不能動,才能夠把我從樓上抬下來。

    120救護車上只有開車的是個男的身強力壯,兩個醫護人員是女的,也是身小力薄,怎麼辦?

    當時我閨女下樓在一層樓叫了一個有力量的男子,和司機他倆個人抬,兩個年輕女護士在兩邊扶著我,費了很大的力氣才算把我從樓上抬下了樓。在救護車裡就立即進行了搶救,去曇醫院有五公里的路程,總共費用結帳是320塊錢。這就是我去年住院120把我從樓上抬下來的過程。

  • 14 # 老嫗Yuanna

    我們住吉林省吉林市江北,現在不懂12O是幹什麼的了!我母親一共叫過2次12o救護車,第一次二小時候救護車也沒來,後來子女趕來,開車送醫院,

    第二次在今年10月11日叫救護車,家裡就父母兩人,非得叫人去領車,父親擔心母親,無法離開,直到女兒來了,才把車領來,可母親已走了,醫院離家只有5分鐘路程,車在外邊等,就是不進來,將一個時間才來,救護人來只測心率,共花165元錢。可人走了,叫救護車還有意義嗎?救護車是救人的嗎?快遞天天都能找到家,救護車為什麼非得有人去領呢?如果一個人在家叫救護車你們怎什辦?

    請問吉林市的l2o,你們是救人,還是害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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