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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使用者27740152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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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 知足常樂的老哥
1. 凡有正式黨員3人以上不足50人的基層單位,設立黨的支部委員會;
2. 黨員在50人以上不足100人的,可設立總支部委員會,下設若干支部委員會;經上級黨組織批准,黨員超過50人的也可不設總支部委員會,而設支部委員會;
3. 黨員超過100人的,可設立黨的基層委員會,但經上級黨組織批准,也可不設黨的基層委員會,而設總支部委員會;
4. 正式黨員不足3人,沒有條件單獨成立黨支部的單位,可與鄰近單位的黨員組成聯合黨支部;
5. 凡有正式黨員3人以上,執行臨時任務時間較短或因某種原因暫時不能成立正式黨支部的,可成立臨時黨支部;
6. 部分對國計民生影響重大的科研院所、工礦企業、外交外貿機構和邊防要塞機關,雖然黨員不足50人或100人,但領導力量較強的,經上一級黨委批准,也可以建立黨的基層委員會或總支部委員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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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 無限風光530228
就是幾個單位,黨員數量都較少,聯合成立的黨支部,也有在執行任務幾個單位在一起成立的聯合黨支部。
兩個小區成立一個支部,應該是聯合黨支部。如太平裡和平安裡兩個小區成立一個黨支部,就稱為:太平裡平安裡聯合黨支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