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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博光視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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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 資訊瀏覽客
按照正規的法律來說,你第一時間拿不到工資!但是你是特殊情況,這種情況你先找公司領導,跟公司領導說明情況,請假回去!如果你的公司不錯,你自己收入不夠高,還可以去公司公會之類的請求幫助!
我想說的是,這種情況下應該冷靜,那種方式處理才是最好的,在最短時間內,能得到更大的支援(回去也是有距離和時間的,不是轉眼就到父母眼前的!)!也不是馬上第一時間想到要辭工,跟公司說明情況後,先請假回去,也差不多是第一時間回去的,我們從自身能力經濟狀況考慮,畢竟父親生病住院也是需要錢的!(當然你覺得沒問題,也就不做太多考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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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 津門波波老師
首先要明白你的朋友是否還試用期,如果是在試用期的話,告知企業以後是可以直接離職。
對於已經過了試用期的員工,按照勞動合同法的規定,員工離職應該之少提前30天告知用工企業,並且做好工作交接。
由於題主朋友是因為家裡有病人需要照顧,可以跟公司進行溝通。一般情況下,公司都會在儘可能的情況下儘快辦理,這樣就不會託那麼長了。甚至一些人性化的公司還會給足一定的補貼。
有兩點需要提醒題主注意,一是不管什麼情況下離職,勞動報酬都是應該正常發放的。二是雖然法律規定勞動合同不允許有違約金條款,但是如果員工接受了崗前培訓,且約定了服務期限,提前解約是要賠償違約金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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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 好運來0099
沒問題的,一般正規的單位或者有人情的,只要你平時沒怎麼得罪人,你請一個月假回去照顧老人再回來是沒問題的,和領導說說目前困難,我覺得沒必要辭職的。要是非辭職,做下來和領導說一下,辭職當天就可以走,後續工資在下個月會給你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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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 # 歸夢似遠
按正常邏輯思維一般問這個問題是想跳槽,不好找理由。
現在正常單位都有人性化管理,家裡出現最大變故,單位也會予以考慮,或批准假期什麼的。
珍惜彼此的緣分,好聚好散,要不將來再見多尷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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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 # 再上虎山行
現在的公司管理方式大多數比較人性化了,除非特殊職位 ,只要家裡確實有事,相信大部分企業還是可以拿到工資的,有小部分企業會要下個月全體職工統一發放,個別企業,有些管理沒有什麼同情心就難說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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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 # 倆酒窩寶貝
正常情況下是拿不到工資的,你們簽署了合同,合約期辭職屬於違約,有的公司還會給你索取違約金,因為你情況特殊,建議第一時間跟領導回報情況,看能否得到公司理解,後行再說工資的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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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 # —厚德載物—
單位用人簽了正式合同,要離職提前1個月書面離職申請,不過你父親病重需要你照顧是另當別論,企業也會給你工資(實際多少天 給你多少天)。
不過作為一個外人,我個人也有建議;你父親病重你要去照顧說明你是一個孝子,如果經濟允許的話請人也可以,必定你還要生活還要給你父親治病,這個時候你去照顧你父親,失去了工作你還要交錢醫治,你完全自己可以平衡利弊?自己作選擇就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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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 # 仗劍天涯的貓先生
如果是在試用期內,可以直接跟單位說,如果過了試用期,而合同又沒有到期,按照規定是要提前30天跟單位說的。不過這是特殊情況可以跟單位協商一下。
一般來說,管理規範的單位不會因為這樣的事情扣員工工資,如果是管理不規範就難說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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這樣是不行的,雖然你簽訂了合同,但是是你違約,用人單位不追究你違約就算不錯了,怎麼可能還給你工資呢?但是如做了很久,把你的情況說明,估計單位也會給你工資的,看你怎麼處理此事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