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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小人物之十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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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 龍兒帥不帥
“之”的所有用法:
1.“之”字用作指示代詞.如:
①“之二蟲又何知?”“之”表示“這”,意為“這兩條魚又怎麼知道?”
②“是吾師也,若之何毀之?”“之”表示“這樣”,意為“(他)是我的老師,像這樣(我)又怎麼(可以)詆譭他呢?
③“請京,使居之.”“之”代指處所,表示“那裡”.
④“見其發矢十中八九,但微頷之.”“之”,此,指陳堯諮射箭十中八九這一情況.
2.“之”用作第三人稱代詞.這種情況出現得比較多,在課文中屢見不鮮,主要表示“他”、“她”、“它”.如:
①“子曰:‘默而識之,學而不厭,誨人不倦,何有於我哉?’”“之”代指“它”,“默而識之”,意即默默地在心裡記住它.
②“桓侯故使人問之”,“之”指代他(扁鵲),意即“桓侯特意派人去問他(扁鵲)”.
③ “行欲至宛市,定伯便擔鬼著肩上,急執之.”“之”指代它(鬼),“急執之”意即趕忙把它(鬼)捉住.
3.“之”字用作動詞,意為“往,到……去”.如:
①“吾欲之南海,何如?”“之”意為“到……去”,句子的意思是:“我準備到南海去,怎麼樣?”
②“行不知所之.”“之”意為“到……去”.
4.“之”字用作助詞,這種情況比較常見,但筆者以為也最複雜,可以分為下面三種:
⑴“之”用作結構助詞,相當於“的”,如:
①“聖人之道,卒於魯也傳之.”意即“孔子的學問,最終是靠不怎麼聰明的曾參傳下來的”.
②“志士不飲盜泉之水,廉者不受嗟來之食”,兩個“之”均是“的”的意思,意即“有志氣的人不喝盜泉的水,方正的人不接受侮辱性的施捨”.
⑵“之”字用於主語和謂語之間,取消句子的獨立性.如;
①“桓侯曰:‘醫之好治不病以為功.’”“之”在這裡沒有實在意義,用於取消句子的獨立性.
②“西蜀之去南海,不知幾千裡也.”同樣,“之”在這裡也沒有實在意義.
值得注意的是,這一種用法容易和“之”字用作“的”的時候混淆,應注意區分,以免弄錯.
⑶“之”字在句子中只起調節音節的作用,也無實義.如:
①“久之,目似瞑,意暇甚.”“久之”,很久,“之”,調節音節,沒有實在意義 .
②“填然鼓之.”在這裡,“之”也是單純調節音節,沒有實義.
基本上來說,在文言文中“之”的常見的用法就是上面幾種,只要掌握其規律,摸準“之”的用法和意義也是不困難的.
文言虛詞“之”的用法可謂靈活,很多學生都難以分析其用法.靠死記一些例子,但過些日子又忘了.如何容易又方便的掌握,筆者結合自己教學作出簡要介紹,即運用句子結構分析法.句子結構分析有一口訣:“主謂賓定狀補,主幹枝葉分清楚.謂前是狀,謂後補.”由此可知古漢語中的主謂、動賓、偏正等結構.“之”的用法就可根據其在句中的位置來定.且看下面的分析:
(1) 形如“謂語+之”時,用作代詞.
如: ①作《師說》以貽之.
②人非生而知之者.
③均之二策,寧許之以負秦曲.
以上三例中的“之”都是代詞用,分別充當謂語動詞“貽”“知”“均”的賓語,構成動賓結構.反過來說,虛詞“之”緊跟在謂語動詞後,這個“之”就作代詞用.
(2) 形如“主語+之+謂語”時,起取消主謂句子獨立性.
如: ①孤之有孔明,猶魚之有水也.
②師道之不傳也久矣.
以上兩個例子中“之”前的“孤”“魚”“師道”在句子中作主語,“之”後的“有”“不傳”為動詞作謂語.在這種情況下,虛詞“之”可以省略不譯.即“孤有孔明,猶魚有水也”;“師道不傳也久矣”.
(3) 形如“名詞+之+謂語動詞/介詞”時,作賓語前置的標誌.
如: ①宋何罪之有?
②何陋之有?
以上兩例中,“之”出現在疑問句中,“之”前面分別是名詞“罪”和“陋”,“之”後面是緊跟謂語動詞“有”,而且“罪”和“陋”是作為賓語在謂語動詞的前面.這種情形下的“之”就作賓語前置的標誌.虛詞“之”不譯,直接把賓語部分還原到謂語動詞後面即可.
(4) 形如“名詞+之+形容詞”時,作定語後置的標誌.
如: ①蚓無爪牙之利,筋骨之強.
②馬之千里者.
③石之鏗然有聲者.
④無絲竹之亂耳,無案牘之勞形.
以上三例中,虛詞“之”後面的“利”“強”“千里”“鏗然有聲”“亂耳”“勞形”都是形容詞修飾“之”前面的名詞“爪牙”“筋骨”“馬”“石”“絲竹”“案牘”,翻譯時,“之”不用翻譯,直接把形容詞還原到名詞的前面即可.
(5) 形如“定語+之+名詞”時,是作結構助詞,譯作“的”.
如: ①君之病在肌膚,不治將益深.
②若能以吳、越之眾與中國抗衡.
以上兩例中,虛詞“之”後面是名詞“病”“眾”,分別由前面的“君”“吳、越”作定語修飾,“之”就譯作“的”.
(6) 形如“之+地點/處所名詞”且句中缺少相應的謂語時,就作動詞.
如: ①子夏之晉.
②吾欲之南海,何如?
③輟耕之壟上.
以上三例中,“之”的後面分別是“晉(國)”“南海”“壟上”作為地點名詞,“之”的前面沒有與“晉”“南海”“壟上”相對應的謂語動詞.這種情況下,“之”用作動詞,翻譯為“去、往、到”.
(7) 形如“形容詞/副詞+之”時,湊成二字或四字音節,不用譯.
如: ①頃之,煙炎張天.
②填然鼓之,兵刃既接,棄甲曳兵而走.
③餘扃牖而居,久之,能以足音辨人.
以上三例中,“之”在“頃”“鼓”“久”的後面,為了湊成二字音節而使用“之”.翻譯時沒意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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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 隱士夢言
之作為代詞的句子,例如成語“悔之晚矣”。其中的“之”字,代替的是之前或之後,具體描述的某件事件,“之”是代替表達這件事全部內容的代詞,作為動詞“悔”的賓語來使用的。
還有例句“取之不盡用之不竭”。其中“之”字,代表的是某種物質,某種資源。是代替某種物質名詞的代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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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 好學雪梨2M
之作代詞的句子有哪些。黃昏時散步,經過那一片櫻花樹林,看見粉白的花瓣還是不斷地在飄揚。突然想到,這是最盡情的花朵。因為它早死。就象某些一夜的愛情。沒有機會變壞蛋。所以留下一生的回想。也許悲涼的句子紫色迷情校園風景卻是美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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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 # 妮楠寧寧
(1) 我人窮志不窮,這種嗟來之食,我寧死也不肯接受。
(2) 貧病交加的朱自清,寧肯餓死,也決不吃嗟來之食的骨氣,永遠值得讚揚。
(3) 明知這是嗟來之食,但為了孩子,她只好強忍著委屈,伸手將缽接了過來。
(4) 只有喪失自尊心的人,才會接受嗟來之食。
(5) 他寧肯餓死,也不吃嗟來之食。
(6) 但人不食嗟來之食,一個乞丐為了尊嚴寧肯餓死。
(7) 這種嗟來之食,難以下嚥。
(8) 我這是誠心誠意地邀宴,可不是嗟來之食。
(9) 我人窮志不窮,這種嗟來之食,我寧死也不肯接受。
(10) 讀一讀嗟來之食有一年,齊國遭受大災荒,饑民遍野。
(11) 貧病交加的朱自清,寧肯餓死,也決不吃嗟來之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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是說為了表示做人的骨氣,絕不低三下四地接受別人的施捨,哪怕是讓自己餓死。咱們的傳統尤其看重做人要有骨氣,用通俗的話來說,人活的是一口氣,即使受苦受難,也不能少了這口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