利潤分配是借方記減少,貸方記增加。
“利潤分配是所有者權益類科目,是借方記減少,貸方記增加。
利潤分配,是將企業實現的淨利潤,按照國家財務制度規定的分配形式和分配順序,在企業和投資者之間進行的分配。
利潤分配的順序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公司法》等有關法規的規定,企業當年實現的淨利潤,一般應按照下列內容、順序和金額進行分配:
1、計算可供分配的利潤 將本年淨利潤(或虧損)與年初未分配利潤(或虧損)合併,計算出可供分配的利潤。如果可供分配的利潤為負數(即虧損),則不能進行後續分配;如果可供分配利潤為正數(即本年累計盈利),則進行後續分配。
2、提取法定盈餘公積金 在不存在年初累計虧損的前提下,法定盈餘公積金按照稅後淨利潤的10%提取。法定盈餘公積金已達註冊資本的50%時可不再提取。提取的法定盈餘公積金用於彌補以前年度虧損或轉增資本金。但轉增資本金後留存的法定盈餘公積金不得低於註冊資本的25%。
3、提取任意盈餘公積金
任意盈餘公積金計提標準由股東大會確定,如確因需要,經股東大會同意後,也可用於分配。
4、向股東(投資者)支付股利(分配利潤)
企業以前年度未分配的利潤,可以併入本年度分配。 公司股東會或董事會違反上述利潤分配順序,在抵補虧損和提取法定公積金之前向股東分配利潤的,必須將違反規定發放的利潤退還公司。
賬務處理
①企業按規定提取的盈餘公積,借記本科目(提取法定盈餘公積、提取任意盈餘公積),貸記“盈餘公積——法定盈餘公積、任意盈餘公積”科目。
外商投資企業按規定提取的儲備基金、企業發展基金、職工獎勵及福利基金,借記本科目(提取儲備基金、提取企業發展基金、提取職工獎勵及福利基金),貸記“盈餘公積——儲備基金、企業發展基金”、“應付職工薪酬”等科目。
②經股東大會或類似機構決議,分配給股東或投資者的現金股利或利潤,借記本科目(應付現金股利或利潤),貸記“應付股利”科目。
經股東大會或類似機構決議,分配給股東的股票股利,應在辦理增資手續後,借記本科目(轉作股本的股利),貸記“股本”科目。
③用盈餘公積彌補虧損,借記“盈餘公積——法定盈餘公積或任意盈餘公積”科目,貸記本科目(盈餘公積補虧)。
④年度終了,企業應將全年實現的淨利潤,自“本年利潤”科目轉入“利潤分配——未分配利潤”科目,並將“利潤分配”科目下的其他有關明細科目的餘額,轉入“未分配利潤”明細科目。結轉後,“未分配利潤”明細科目的貸方餘額,就是累積未分配的利潤數額;如為借方餘額,則表示累積未彌補的虧損數額。結轉後,本科目除“未分配利潤”明細科目外,其他明細科目應無餘額。
利潤分配是借方記減少,貸方記增加。
“利潤分配是所有者權益類科目,是借方記減少,貸方記增加。
利潤分配,是將企業實現的淨利潤,按照國家財務制度規定的分配形式和分配順序,在企業和投資者之間進行的分配。
利潤分配的順序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公司法》等有關法規的規定,企業當年實現的淨利潤,一般應按照下列內容、順序和金額進行分配:
1、計算可供分配的利潤 將本年淨利潤(或虧損)與年初未分配利潤(或虧損)合併,計算出可供分配的利潤。如果可供分配的利潤為負數(即虧損),則不能進行後續分配;如果可供分配利潤為正數(即本年累計盈利),則進行後續分配。
2、提取法定盈餘公積金 在不存在年初累計虧損的前提下,法定盈餘公積金按照稅後淨利潤的10%提取。法定盈餘公積金已達註冊資本的50%時可不再提取。提取的法定盈餘公積金用於彌補以前年度虧損或轉增資本金。但轉增資本金後留存的法定盈餘公積金不得低於註冊資本的25%。
3、提取任意盈餘公積金
任意盈餘公積金計提標準由股東大會確定,如確因需要,經股東大會同意後,也可用於分配。
4、向股東(投資者)支付股利(分配利潤)
企業以前年度未分配的利潤,可以併入本年度分配。 公司股東會或董事會違反上述利潤分配順序,在抵補虧損和提取法定公積金之前向股東分配利潤的,必須將違反規定發放的利潤退還公司。
賬務處理
①企業按規定提取的盈餘公積,借記本科目(提取法定盈餘公積、提取任意盈餘公積),貸記“盈餘公積——法定盈餘公積、任意盈餘公積”科目。
外商投資企業按規定提取的儲備基金、企業發展基金、職工獎勵及福利基金,借記本科目(提取儲備基金、提取企業發展基金、提取職工獎勵及福利基金),貸記“盈餘公積——儲備基金、企業發展基金”、“應付職工薪酬”等科目。
②經股東大會或類似機構決議,分配給股東或投資者的現金股利或利潤,借記本科目(應付現金股利或利潤),貸記“應付股利”科目。
經股東大會或類似機構決議,分配給股東的股票股利,應在辦理增資手續後,借記本科目(轉作股本的股利),貸記“股本”科目。
③用盈餘公積彌補虧損,借記“盈餘公積——法定盈餘公積或任意盈餘公積”科目,貸記本科目(盈餘公積補虧)。
④年度終了,企業應將全年實現的淨利潤,自“本年利潤”科目轉入“利潤分配——未分配利潤”科目,並將“利潤分配”科目下的其他有關明細科目的餘額,轉入“未分配利潤”明細科目。結轉後,“未分配利潤”明細科目的貸方餘額,就是累積未分配的利潤數額;如為借方餘額,則表示累積未彌補的虧損數額。結轉後,本科目除“未分配利潤”明細科目外,其他明細科目應無餘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