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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1 # 天使的羽毛669

      生活習俗——飲食  一日三餐,兩幹一稀,農忙季節,三餐均幹。平原地區以大米為主,山區則主食番薯幹,青黃不接時代以瓜菜。清明至中秋間,百工及農者午、晚之間加“餐頓”。稀客臨門,另煮白米飯。解放後,漸以大米為主糧,亦有以麵粉為主食。1978年後,不以番薯絲作食糧。  菜餚,舊以醃菜為主,素菜有鹹菜、莧菜股、指甲花、冬瓜糊等,葷菜有蟹醬、泥螺、鮳頭、糟鱟、鹹鰳魚等,並有家庭制醬習慣。平時吃瓜茄豆菜,過年節日見魚肉。招待客人以魚、肉、蛋為主。新結姻新登門,更要殺雞宰鴨。嫁娶筵席,一般為“九大碗”,豐者“十大碗”、“十二大碗”,宴請新婿、新大舅、大娘(將出閣姑娘)、新婦及辦“新年飯”,則更豐盛。石浦居民宴客,常用“魚滋面”,爵溪則多用“紅燒黃魚”、“金銀魚”。解放初至70年代,喜慶菜餚與過去同,唯碗數漸有增加。80年代多至二三十碗,雞鴨魚蝦、牛羊豬肉畢備。  四時點心,種類較多,主要以糯米粉或摻秈米粉製成,有年糕、團、大糕、饅頭、湯糰、麻餈、麥餅筒等。米團以餡之不同,可分筍團、菜團、蘿蔔團、紅豆團、麻餈有用純糯米,或摻蓬蒿及以米浸烏飯樹葉汁搗成。另有灰汁團、灰汁麥果,多在早稻登場時制食;夾沙糕,俗稱“狀元糕”,多用於喜慶;和氣團、麻團,多用於婚嫁;壽桃用於壽辰;金團多用於嬰兒“週歲”饋送親友。另有“沙裡壁”、“湯果”、“粽子”、“百寶飯”等。  酒為舊時祭祀、宴請所必需。農忙時,幹過累活,酒一碗,煮將沸,衝上雞蛋,叫“雞蛋酒”,以作滋補,中上農戶多自釀。另有用番薯幹蒸燒酒,供炎夏飲用,亦多自制。80年代,城鄉盛行啤酒。  生活習俗——衣著  民國初,豪紳及知識階層興穿長衫,莊重場合外罩馬褂,頭戴“瓜皮帽”,少年亦然。勞動者鹹穿大襟衫,束腰帶。中年以上,常內掛肚兜,冬則外加棉褂,頭戴小氈帽,老年有戴風斗帽者。漁民、行販,多外套“籠褲”。寒冷雨天,視家境分別穿釘靴、木底布鞋、木底蒲鞋。民國中期,知識階層盛穿中山裝、戴禮帽;青年行學生裝,戴學生帽;勞動者除老年人外,開始穿對襟衫,戴呂宋帽。民國後期,城鎮穿中山裝日眾,亦有穿西裝,農村仍盛行對襟衫。民國初,婦女興穿齊膝大襟衣、中褲、圍褶裙,勞動者外系攔腰,纏足,尖閒鏽花鞋。冷天,老者戴雙夾帽或纏黑包頭,雨天穿筍殼鞋。農民上山下田多穿草鞋或蒲鞋。民國中期,始興穿長旗袍,中長褲,農料視貧富而異,顏色仍以青藍黑為主。姑娘衣著多紅綠,故有“紅褲綠夾襖,鄉下大表嫂”之說。年老者,冬戴黑絲絨尖門帽。民國後期,旗袍、中褲皆改短,穿長統襪,襻帶鞋,農村則仍沿襲舊式衣。  解放初,男女盛穿中山裝、列寧裝,農村盛戴民兵帽。1954年,提倡穿蘇聯花布,衣色始變。60年代初又行素色,婦女盛行兩用衫。“文革”中,男女青年興穿黃軍裝,中老年衣色主黑、灰、藍。80年代開始,青年男女衣著講究,款式新穎,花色以流行為美;中老年服裝亦漸有所變。穿西裝者日增。  生活習俗——裝飾  舊時,兒童胸前常掛銀(銅)錢,正面“長命富貴”或“榮華富貴”四字,背面為八卦或十二生肖,稱“長命線”。亦有掛鎖形銀器,稱“長命鎖”。頸戴銀項圈,手足戴銀鐲子,在富裕家庭中較普遍。解放初及“文革”時期,上述幼兒裝飾少見。民國初,婦女尚纏足,“五四”運動後漸絕。姑娘梳辮插花,額前梳“劉海”剪髮後,飾以各式花夾。已婚婦女梳髻,戴簪、釵、花等裝飾,佩耳環,臂腕戴釧鐲,手戴戒指,質有金、銀、銅、玉。衣服鑲圖案花邊,鞋前繡花卉禽鳥。解放後,上述裝飾漸絕。80年代興燙髮、畫眉、塗口紅、穿高跟鞋,耳環、戒指復興,並有項鍊、胸花等。男人舊時亦腰掛玉佩,手戴戒指,解放後絕,近年復有所見。  生活習俗——居住  建屋擇吉日動工,邀親鄰幫忙。上樑定在漲潮時刻,樑上掛兩塊紅布,曰“披紅”,放爆竹,拋饅頭,以示歡慶,並宴請送禮親朋和工匠,謂之“上樑酒”。一家造屋,鄰近屋頂蓋以舊鑊,或以竹竿高懸米篩,以防撥走“風水”。建屋時,橫屋簷不能高於正屋,大門不能與別家大門隔巷相對;弄堂直衝家門,則須門前立一“泰山石敢當”石碑;窗戶正對山牆,則窗額掛一“虎頭牌”以禳禍。  建屋多坐北朝南,形式多一正兩橫。五五間,中為中堂,東西各兩間,分別為大房與灶間;兩橫各三間,中間敞堂,左右為上下小房。規模小者一正兩橫,正三間,橫各兩間。一般南有照壁,正中開門,亦有開於東或西兩小房處。無照壁的稱“散道地”。房屋結構多為磚木,樑柱相連。牆有青磚、亂石之分。農村貧戶多住茅屋,民國時及解放初,南田、金星等地農、鹽、漁民尤多。解放後,房屋形式多呈一字形。80年代初,建築材料多用水泥、鋼材、紅磚、形式多層平頂,設走廊、陽臺,裝潢力求美觀。  生活習俗——外出  舊時外出遠行,必擇吉日起程,近路者亦揀“雙日”。對遠行親朋,須饋送路菜。兒童外出,尤為重視,肩挎曆書,以示“百無禁忌”,額中點鍋煤,俗稱“鈳灶記”,途中過橋,常由長者挾腰,兒童手足懸空,謂如狗行而過,保途中平安。偶去親友家,須攜帶糕餅糖果,叫“進門歡”。  轎子,為舊時民間代步工具,種類較多:有椅子轎、竹製,形同坐椅,無腳,前後繫繩,中穿竹槓,兩人肩抬,雨天上覆篾篷。座欄橋,亦竹製,與前者雷同,有圍欄、坐板、靠背,抬法相同。高轎,藤製,形同靠椅,有扶手、踏腳、靠枕,兩槓由扶手下穿過,頂端兩槓間縛一竹片,供擱置兩肩,上有篷架,晴天罩藍布轎帷,雨天覆篾篷。小官轎,為方形轎,兩側開小窗,前有轎門,亦竹製,抬法與座攔轎同,多供婦女代步,貧困者亦有以之代花轎娶新婦。花轎,專供娶新娘用。外部全用木雕裝飾,塗以紅色、金黃,頂安銅鏡,四角懸彩須,轎伕4人,另有4人輪換。解放初,各類轎子逐漸淘汰,為腳踏車、機動車所代替。  禮儀習俗——婚姻  男婚女嫁,素重門第,擇門戶對者議親,民間有“緞弗搭布,貧弗搭富”之說。先由男方託媒“問名”,探得女方年庚八字,算命“卜吉”,八字相諧,媒妁乃攜男方八字(用紅貼書寫)及禮品去女方“換日子”。雙方求籤問卜,私訪後,認為相配,則由媒妁帶禮品、首飾往告,謂之“傳送”,婚事乃定。隨後,男方將聘金(實物、現金數均透過媒妁事先商定)用紅綢包裹送往女方,謂之“發聘”,雙方各宴至親好友,正式宣告結成姻親。結婚須揀吉年,再擇定娶親日子,然後書於紅紙送告女方,並附“壓日子錢”,且給“轎下羹”錢,即各籌嫁娶。  婚前一日,中堂掛燈結綵,賓客臨門,晚宴謂之“攏綱酒”。晚上,邀爹孃雙全男青年2-4人作“賀郎”,與新郎同睡,謂之“暖房”。另請姑娘2-4人作“伴姑”,備接伴新娘婚日凌晨,中堂設香案,供豬、羊等牲禮及湯果,新郎禮拜天地祖宗,俗稱“享先”。婚前新郎須沐浴,水中放棗子、花生、桂圓、棉子和紅綠線、金銀飾,以示“早生貴子,長命富貴”。早餐後,幫忙者及樂師去女方迎新娘,抬嫁妝,送去“回娘菜”。  女方姑娘晨起,請“墮民嫂”絞面。餐後回房等花轎到來。花轎臨門,須給“開門紅包”。隨後,歡宴親朋,吃“上轎酒”。飯後,姑娘仍睡床不起,以示難捨爹孃。再三催促始梳洗,吃“上轎飯”,第一口飯吐在爹孃床邊,寓不忘返哺雙親之意。穿戴“鳳冠霞帔”,拜別父母,相抱哭泣,由兄長抱上花轎。起程後小弟伴送,遇迎親者遂折回。花轎途經村落,皆奏樂、鳴爆竹。  轎抵男方大門,向轎頂撒鹽米,示潔淨。然後“墮民嫂”牽新娘出轎,路鋪麻袋,交替遞接,意示“代代相傳”。“拜堂”由“贊禮”主持,奏樂鳴爆竹,行婚禮,一拜天地、二拜祖宗,三拜父母長輩,再新郎新娘互拜。禮畢,由賀郎捧花燭送入洞房。晚宴稱“結婚酒”,又叫“人情酒”。飯後鬧房,設茶果招待。鬧房後,新娘向新郎敬茶,同吃“和氣茶”。有的新娘守花燭至天明,叫“守白頭”。次晨,長輩受新娘跪拜獻茶,給茶錢。新舅叫“過門”,新郎偕善交往者作伴(解放後稱趙子龍保駕)同往。婚禮結束,男方置禮謝媒。  舊時還有蓄童養媳、典妻、納妾、入贅等習俗。童養媳,即女方童年時由父母送男方作媳撫養,俗稱“養老新婦”,成年舉行婚禮,曰“圓房”,新娘稱“房裡新婦”。典妻,男方多為地主豪紳,娶妻不育,典別人妻求子嗣,商定期限,期滿解除。地主豪紳淫樂,娶妻外,另納新歡,或強娶豔麗姑娘作妾,俗稱“討小老女”。女方無兄弟,男方兄弟眾多又無力娶妻者,常男去女家成婚。亦有女方喪偶招夫養子,俗稱“進舍子丈”。  解放初,公佈《婚姻法》,實行一夫一妻制,男女自願,到法定年齡,向政府登記,領取證書,結為夫妻。蓄童養媳、典妻、納妾已明令禁止,入贅者受鼓勵,不再受歧視。婚姻禮儀從簡,拜堂改“文明結婚”。未婚男女雖仍請人牽線介紹,但一經認識,即由雙方透過交往自主決定。舊訂婚、結婚中繁文縟禮已大部革除。時興婚事新辦,且有集體婚禮,旅行結婚等。近幾年,因生活改善,彩禮加碼,嫁妝日趨高檔,宴飲更求闊氣。  禮儀習俗——喪葬  病老將死,子女須環立“送終”,視其氣絕眼合。人死後,即洗身換衣,臥置門窗下,腳後點油燈,著人四出向親友“通訃音”。三日後出殯,須請陰陽先生擇吉日。出殯前數日,遺體移入中堂,掛帳簾,將遺體與孝堂隔開,簾前設香案,陳祀品。親朋送“情被”、“輓聯”、“喪儀”,並向遺體拜別,有的還用樂師伴奏。死者子孫輩披麻帶孝,在簾側匍匐回禮。繼之,請僧道“放焰口”、“拜懺”,親屬每晚睡孝堂守靈。入殮須候漲潮時刻,釘棺時家屬嚎哭,以示永訣。兒子還須撫摸棺蓋四周,隨之出殯。奠祭處,鳴爆竹起靈,以破鑼(敲獨聲)、燈籠、招魂幡為前導,有的還樂隊吹打,沿途撒紙箔。女婿披紅捧牌位隨後,相繼是奠幛、輓聯。“四金剛”抬靈柩,子孫執孝棒扶柩同行,最後為送喪者,白帽(婦女白巾)白衣。遇橋,子孫須上前伏跪路側,迎柩過橋。也有親友請停柩致祭,謂之“路祭”。靈柩抵墓地,送喪者向之抑別,家屬亦繞柩後返家。牌位由長子捧回置中堂。喪家門口事先放置點燃草結,送喪者段人人跨過,再吃“轉喪酒”。  死者已做壽墳的,則於漲潮時由長子用內衣撣拂壙穴,進出均進退。然後親屬環跪墓前,靈樞徐徐推入壙穴。未做壽墳的則擇地暫厝,或用草簾,或用磚瓦,俗呼“寄山”,待冬至或幾年後再入壙。如壽域二壙,其一已早埋入,則後死者靈柩必須厝置三年再推入。  出殯後三天內,親人每天挈手壺去墳地,繞墳順逆各三週,謂之“送茶”。每過七天,要在家舉行祭祀,謂之“做七”。七七四十九天為“滿七”。如“七”期適逢月之七日,叫“撞七”,祀禮加豐。死者百天祭祀,做“做百日”,週年祭祀,稱“做週年”。翌年正月初,親友攜香燭拜靈,稱“燒座”。27月後神主入祖棚,曰“除靈”。  戶外死亡,遺體不能入中堂,搭棚入殮。漁民海上遇難,家屬在海灘“招魂”。嬰兒夭折,投入孩兒塔。  解放後,喪葬習俗多有改革,僧道放焰口、拜懺等迷信活動基本消除。入殮、出殯也較簡單,親人少有披麻戴孝。有的以追悼會代替“吊子”,播放哀樂代替吹打,送喪僅臂纏黑紗。某些地方仍有保留舊俗。  喜慶婦女生育,叫“做生姆”,須滿月出房。將產,娘產送“催生衣”(嬰兒衣服)、生薑米、白鯗、雞、紅糖、長面等。嬰兒出生,請近鄰吃“落地飯”,向親友分送紅雞蛋;親友送糖面或雞蛋、桂圓等滋補品,稱“送生姆”,須用竹籃裝送。產婦素食三天後吃葷菜鯗湯、鹹蛋等,並多吃紅糖面。南田盛吃薑糖茶,以增熱去穢。產婦為防風,頭纏黑巾,太陽穴巾防風膏藥。男嬰臍帶擱牆頭上,謂日後膽大;女嬰臍帶埋蔥地,謂日後聰明。第三天,產房擺酒菜祀祖,稱“做三日羹飯”,且為嬰兒剃頭,謂“剃三日頭”。滿月,辦滿月酒,親朋赴宴,饋送首飾、衣履、玩具作賀。嬰兒週歲,擺酒食供奉,並向親鄰分送金團或饅頭,送孃家尤多,父母將筆、書、剪刀、量尺、泥塊置紅盤上,讓幼兒隨意拿取,以卜未來。  做壽男49歲、女50歲開始做壽,俗諺“男做九、女做十”。壽辰,女兒挑送壽擔,堂上設香案,置酒菜和點心壽桃、壽糕、壽麵等,先祀祖,然後做壽者受兒孫跪拜。親友亦送壽禮祝賀。隨之設壽筵,宴親朋。此後,每過10年,均做大壽。  親友交往,素重情誼,婚嫁、喪葬、建屋、喬遷、生育、做壽墳等大事,均互相“送人情”,禮尚往來,不敢失當。如須幫忙,應召登門。親友遭不幸或生病,則攜禮探望。探視病人,忌晚間登門。兒童首次上門,要給掛彩色花線,稱“長命線”,有的還給“紅紙包”,曰“見面錢”。  歲時習俗  春節正月初一。黎明燃放爆竹,謂之“開門炮”。一般於中堂設香案,陳果品,行禮拜,所謂“謝天地”。佛閣上“佛飯”。舉家素食,吃芋頭,以祝新年有“餘”。穿新衣,長輩受兒孫跪拜,給“拜歲錢”。出門見熟人,皆須拱手拜歲,全日不汲水,不掃地,晚不點燈。丹城等地初一還拜祖墳。初五,商鋪營業。旬內親鄰互訪互宴,謂請“新年飯”。  元宵十四夜開始“上燈”,丹城興吃湯圓,石浦行吃糊臘,鄉音多食炒年糕;街巷懸掛燈綵,兒童牽玩兔燈,開始滾龍燈、跑馬燈、耍船燈、車燈等活動;鄉間還有放野火,燒“田坎毛”之習。十五日前後,城鄉常約請戲班演出,少則一二日,多則近旬。樂戶(俗稱吹唱)上門吹打,受賞年糕、饅頭,謂之“吃糕頭”。十八日“倒燈”,元宵活動結束。  花朝二月初二日,雲“百花娘子”生日,婦女兒童結夥煮“天外飯”,謂食之聰明乖巧。  立春忌吵嘴打架、打碎碗碟,謂“保得立春佳,一年自然好”。不借物,不動磨臼。舊有丐者登門送春牛(泥制,高寸餘,塗色),祝風調雨順,受戶給以錢米。  三月三濱海村鎮有遊沙灘、拾海螺燒食之舉,俚語有“三月三,海螺爬上灘”。  清明家家祭祀祖宗,並攜酒菜、訂餈、香燭、紙箔上墳祭掃,奠後清除雜草,加土墳頂,插掛紙錢。  三月二十七丹城舊有“會期”,抬神“行會”,彩燈繽紛,鼓樂齊鳴。鄰近村民,紛至沓來,遠道商販,街旁設攤,觀者摩肩接踵,熱鬧異常。據傳已有七百餘年曆史,解放後廢止。  四月八 為浴佛節,採烏飯樹葉漬糯米,搗烏飯麻餈,互相饋送,  立夏吃糯米飯,茶葉蛋,間有吃紅豆飯。食小竹筍,不切斷,以求“腳骨健”。吃青梅,謂可入夏不打瞌睡,不庢夏。興吃補品,貧者飲雞蛋老酒,富者吃桂圓、人參,謂“千補萬補,不如立夏一補”。是日人人稱體重,觀一年之旺衰。  端午五月初五。興裹粽子,石浦,丹城還行吃麥餅筒,門戶懸插艾、蒲,牆壁噴灑菖蒲根、雄黃泛燒酒,房內媚菖蒲根,謂可避邪禳毒。兒童胸懸苧線串菖蒲片和各色香袋。家堂張掛鍾馗像、五毒(蛇、蠍、蜘蛛、蟾蜍、蜈蚣)圖、虎圖等。民間還採集辣蓼、梓樹腦曬乾貯藏,作常年化食藥物。  六月六六月初六吃麥饅頭,翻曬衣物圖書,有“六月六,曬紅綠”之說。石浦舊有會期,抬城隍老爺、戚老爺(繼光)、周公公,矮伯伯等神像“行會”,間以樂隊.彩燈,極為壯觀。每戶設香案敬神,遠近村民,往觀者如潮。解放後已絕。  七夕相傳七月七是牛郎織女鵲橋相會之期。左鄰右舍圍坐天井,仰觀銀河二星,婦女則有用苦荊樹葉洗髮之習,故謂“七月七洗頭日”。  中元十五日俗稱“七月半”,以新登場早米做麥果,祀祖嘗新。爵溪還有迎神賽會,盛況不遜於丹城、石浦之“行會”。十六日夜,以草作底,上糊燈籠,中點蠟燭,散浮海上,曰‘放水燈’,以慰海難者。石浦、牆頭亦有此舉.解放後漸廢。  立秋 擇於交秋之時辰,食瓜類,一般以西瓜為主.  七月三十相傳為“地藏王’生日,—說“開地獄”之日。晚間,各戶門前、路邊、屋旁普遍插香,謂之“點地香’。另有點香插南瓜上,以竹竿高懸,謂之“點香球”。  中秋八月十五日為中秋節,全國皆然,本縣則以十六日為中秋,相傳為宋宗藩所更,或謂史越王以其母十六日生而易。中秋夜為賞月良辰,普食月餅。  重陽九月九日為重陽節,登高遊賞秋景。丹城市鋪昔有售慄糕—天之風。糕以糯米粉加糖蒸制,置筍殼上,形如餅,上嵌慄肉、瓜子仁、蜜餞、胡桃仁、紅綠絲等,味美。  觀平行十月初一五更,登蒙頂山天蜂,可看到日月並躍出海,片刻即逝,謂之“觀平行’。舊傳石浦大明山頂亦可睹此奇景。  十月半十五日為“十月半”,晚禾登場以新米做大糕、饅頭嘗新。  冬至 食糯米湯圓,稱“吃冬至湯果”,吃之謂新增—歲。  除夕十二月二十日後,各戶準備過年,撣塵、辦年貨、搗年糕、做團、炒糖糕(或番薯去皮蒸熟切片),打米胖糖。二十三日晚以五果(糖果)“送灶神”,除夕再“接灶神”。二十八日設案中堂,以三牲福禮祈求降福,謂之“謝年”。除夕,祭祀祖宗,晚飯全家團聚,吃“年夜飯”。晚間室內點燈,做到“問間亮”,亦有通宵不眠“守歲”,稱“守爹孃雙全”。臨睡,長輩給晚輩分“壓歲錢”。家中用器亦放一年糕片,以示“壓歲”。是日,習慣向賒欠戶催討賬款。  其他習俗  做會遇資金籌措不及,告貸無門,常邀親朋好友或鄰居“做會”。一般分十腳,由一人或幾人認一腳,為期十個月或一年、二年,也有十二腳的。“頭腳”歸做會人,謂“首會”,或“頭會”,以後逐月吐還,付息或不付息均有。其餘各腳收會順序,以拈閹或協商排定,由“首會”每月向各腳收取會錢,交送認會者。自第二腳起,凡收取會錢,第二月始,均附付利息。利率—般低於私人借貸。舊時,尚有吃‘會酒”之風,一般由做會人主辦。  求雨舊時,逢久旱,興求雨。一般數村聯合,儀式頗為隆重,先抬出附近寺廟之龍王菩薩,曝曬三日。每戶齋戒食素,然後集結村民,赴深山龍潭請“聖”。隊伍以大纛前導,隨後扛菩薩及神位座轎,樂隊按村排列,並有鼓琴、臺角,人人執小旗,不戴帽,穿蒲鞋、草鞋,行至“龍潭”,由道士唸咒祈禱,以鑼從潭中兜—生物,稱之“龍聖”,置於淨瓶之內,恭迎返回。途經村莊,概由族長迎送,如經縣城,則由縣長迎送。民國間曾兩次發生縣長出迎不恭,迎聖隊伍闖鬧縣堂事件。迎回“龍聖”,供之棚內“龍座”,派人日夜守護,眾人頂禮膜拜。若近期內巧降甘霖,則視為靈驗,遂將“龍聖”送回龍潭,並演戲“謝聖”。解放後,此風漸絕。  墮民俗呼“小姓人”。相傳為宋將焦光瓚部屬叛國投金被斥,置蘇浙等地,雜處民間。其後,元時稱“怯憐戶”,明時稱“丐戶”,備受歧視,屈居人下。據民國29年(1940)調查,全縣有3815人,散居各鄉。男業屠宰、抬轎、理髮,遇婚喪則充樂手,不準穿長衫;婦女俗稱“墮民嫂”,以給婦女梳髻,絞面等為業,遇婚嫁,則充任“轎下嫂”,為新娘開面、梳洗、催嫁、陪送、扶拜、換裝,出門執役,穿黑衣,系裙,束腰帶,以別於平民婦女。子女不得入學。嫁娶限於墮民之間,不行花燭禮。民國時,雖有與平民同等待遇之倡議,仍歧視如故。解放後,始徹底根除偏見,享受平等權利。  蜑民或稱“蜒戶”、“龍戶”,俗呼“踝蹶”,系南夷一種,雜居閩廣—帶。以漁為業,以船為家。清時,部份由閩南遷至本縣延昌,稱之“晉江”。光緒間準居陸地,仍以漁為生.衣著尚素,或藍色,或紫黃色(多以舊帆裁製)。婦女發成螺狀,不事修飾,長衣、短褲、亦腳,故有“踝蹶婆”之稱。結婚不坐花轎.後漸被同化。

  • 2 # 瑞雪19580219

    “三月三、踏沙灘”是象山石浦鎮的一種民俗。,體現了群眾性、參與性、遊樂觀光的特色,並以規模大,活動專案多,投入少,內容豐富,特色鮮明,對外影響大,社會效益佳而蜚聲海內外,成為借民俗文化活動豐富群眾文化生活,打造海洋觀光旅遊的新亮點。除了跑馬燈、舞龍燈、彩閣巡遊等,還有據《辣螺姑娘招親》等民間故事改編的越劇表演,以及 “辣螺姑娘拋綵球”在觀眾中招親等娛樂活動。這些活動具有民俗性、群眾性、參與性和娛樂性等特點。

    2009年被列為浙江省第三批非物質文化遺產名錄。

  • 3 # 草莓梅mei

      也有人稱“三月三、踏沙灘”的由來與生產勞動有關。象山的歷史上本無“三月三、踏沙灘”的民間文化活動,有的只是紅紅火火的生產勞動。沿海一帶歷來廣泛流傳著這樣兩句俗語:“三月三、辣螺爬沙灘”,“三月三、螺子螺孫爬上灘”。按農事在三月初三前後,地溫、水溫開始升高,真可謂“淺海辣螺先知暖”,到了這時節,螺們便不顧死活地爬上灘頭,這一爬正合了漁家、農家之意,人們便在這個季節相繼去沙灘拾撮。當地百姓說,踏過三月三的浪,一年裡會手腳輕健,不長瘡癤。“三月三、踏沙灘”的民俗也隨之形成。

  • 4 # 落葉知秋風漸涼

    有吃地(薺)菜煮雞蛋的習俗。該日民間有流杯、流卵、流棗、乞子和戴柳圈、探春、踏青、吃清精飯以及歌會等活動。 漢族過三月三,除了祭祀之外,後期陸續發展為河畔嬉戲、男女相會、插柳賞花等民俗活動。唐代大詩人杜甫寫有“三月三日氣象新,長安水邊多麗人”這樣的詩句。宋代歐陽修也在一首詞中寫道:“清明上巳西湖好,滿目繁華。爭道誰家。綠柳朱輪走鈿車。遊人日暮相將去,醒醉喧譁。”這些都說明,三月三的習俗,唐宋時期仍在盛行。同時這個節日也是男男女女出遊踏青的日子,亦被稱為中國的情人節,女兒節。

  • 5 # 閒聊山莊

    有“三月三、踏沙灘”的習俗。

    象山隸屬於浙江省寧波市,地處中國東海之濱,擁有著豐富的海洋漁業資源,同時也是浙江重要的旅遊休閒度假目的地。2021年踏沙季,是象山旅遊“踏沙、趕海、品鮮”三大主題系列活動的首季,將持續到6月份。

    踏沙季在海邊沙灘舉行也是相當的應景,同時讓象山的各種民俗活動變得更加生動和具有說服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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