回覆列表
  • 1 # 使用者962816297154925

    《日內瓦公約》是1864年至1949年在瑞士日內瓦締結的關於保護平民和戰爭受難者的一系列國際公約的總稱。1862年瑞士人亨利·杜南在《沙斐利洛的回憶》中描寫了1859年法、意對奧戰爭中沙斐利洛戰役的慘狀,以喚起世人對於戰時救護傷病員問題的注意,並提倡各國創立救護團體。1863年創立紅十字會組織的日內瓦國際會議希望使傷員和醫務人員“中立化”。1864年8月22日,瑞士、法國、比利時、荷蘭、葡萄牙等12國在日內瓦簽訂《改善戰地武裝部隊傷者病者境遇之日內瓦公約》。公約規定了軍隊醫院和醫務人員的中立地位和傷病軍人不論國籍應受到接待和照顧等。

  • 2 # 使用者7148375772586

    1949年8月12日(農曆1949年7月18日),關於保護戰爭受難者的日內瓦公約簽訂。

    1949年8月12日,63個國家在日內瓦簽訂了4個公約:《改善戰地武裝部隊傷者病者境遇之日內瓦公約》、《改善海上武裝部隊傷者病者及遇船難者境遇之日內瓦公約》、《關於戰俘待遇之日內瓦公約》、《關於戰時保護平民之日內瓦公約》,統稱《關於保護戰爭受難者的1949年日內瓦四公約》。

    於1950年10月21日生效。

    公約規定了衝突各方最低限度應遵守的原則。1952年7月13日,周恩來外長髮表宣告承認日內瓦四公約。1956年12月28日,我交存批准書,但對其中的一些條款提出保留意見。

  • 3 # 樂天派庫爾勒8I

    《日內瓦公約》是1864年至1949年在瑞士日內瓦簽訂的。

    日內瓦公約是1864年至1949年在瑞士日內瓦締結的關於保護平民和戰爭受難者的一系列國際公約的總稱。

    公約內容如下:

    1、第一公約

    確認敵對雙方傷病員在任何情況下應該無區別地予以人道待遇的原則;禁止對傷病員的生命和人身施加任何危害或暴行,特別是禁止謀殺、酷刑、供生物學實驗或故意不給予醫療救助及照顧;醫療單位及其建築物、器材和人員不受侵犯,但應有明顯的白底紅十字或紅新月及紅獅與日標誌。

    2、第二公約

    結合海戰的特點,規定了海戰中保護傷病員、醫院船及其人員的特殊原則和規則。

    3、第三公約

    戰俘系處在敵國國家權力管轄之下,而非處在俘獲他的個人或軍事單位的權力之下,故拘留國應對戰俘負責,並給予人道待遇和保護;戰俘的自用物品,除武器、馬匹、軍事裝備和軍事檔案外,應仍歸戰俘保有;戰俘的住宿、飲食及衛生醫療照顧等應得到保障;

    4、第四公約

    處於衝突一方權力下的敵方平民應受到保護和人道待遇,包括准予安全離境,保障未被遣返的平民的基本權利等;禁止破壞不設防的城鎮、鄉村。

  • 中秋節和大豐收的關聯?
  • 家用1.5千瓦螺桿自吸泵配16微法電容可以嗎(原先是12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