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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1 # 天和Auto

    高速公路不正常使用燈光多為新手和“野路子老司機”

    流程:

    開啟大燈、開遠光,開啟霧燈,高速公路的雨天就得這麼開燈才安全。

    很多老司機都有這種習慣,很多新手也都在模仿老司機,然而這是錯誤的操作,只會影響到對路況的觀察。

    1.前照燈的正確組合

    近光燈為主霧燈輔助照明自行判斷遠近光切換

    在雨天裡駕駛汽車不要一直用遠光燈,燈光一定是近光燈為主;因為雨的本質就是“水滴”,水滴就像是透鏡,可以折射光線;在雨幕中有無數的水滴,而遠光燈又是兩道光柱,照射距離可以延伸到車頭前150米左右。那麼只要開啟遠光燈,結果就會是兩道關注在雨幕中被無限折射,從而在前方形成一道看不清楚的“水幕電影”。

    雨天裡開遠光燈是什麼也看不清楚的,所以一定要用近光燈,近光的照射距離大致為40米左右,一般超過40米就算比較高了;同時近光呈坡面的照射,越往前則越往下,這樣就不會在前方形成光幕,對於判斷路況是有所幫助的。在發現異常的時候切換為遠光,兩種視覺效果的反差更能清晰的判斷前方是否有車輛。

    霧燈是一定要開啟的,霧燈的特點和近光燈類似,照射距離很短且偏下和兩側;開啟霧燈可以幫助觀察車頭兩側的盲區,後霧燈則是起到警示後方車輛、防止追尾的功能。

    2.只打開霧燈還不行,“雙閃”一定要開

    有些比較“軸”的老司機認為雙閃不能亂開,這個觀點是沒有錯的,因為雙閃實際叫作“危險報警閃光燈”,可以使用的場景非常有限;比如在車輛故障拋錨的時候要開啟,在發生交通事故後要開啟,牽引拖車時的前後車都要開啟,在路況複雜的路段倒車也可以開啟,正常駕駛車輛就不應該用了,否則會顯得有些“囂張”。

    但是,參考《道路交通安全法實施條例》的規定,在高速公路的雨天行車時,只要能見度低於100米就一定要開啟雙閃;這是規定,不是建議或意見,也就是說在低能見度的、大雨中的高速公路上開車如不開啟雙閃反而是違法駕駛行為。

    高速公路、城市快速路、高架路橋等位置是不允許在行車道停車的,只有右側的應急車道可以停;這就不用擔心在行車道上開雙閃而引起誤解了,在雨天中開雙閃顯然是為了提醒後車注意車主,正常司機都是可以理解的。那麼頻閃的黃色燈光就一定比紅色的後霧燈更顯眼,剎車燈也是紅色,但是車尾除了轉向燈以外就沒有黃色燈光了,所以同時亮兩側的轉向燈更容易提醒到後車。

    最後需要了解的是正常天氣中的燈光使用,在高速公路上一定要用遠光燈,只有在超車和短距離跟車的時候才需要用近光燈;因為高速公路沒有路燈且車速很快,以120km/h的速度行駛,每秒就能開出33.33米。兩秒定律決定了駕駛員從發現到反應、再到有效制動的時間平均需要兩秒,大部分車輛的近光燈照射距離只有不足40米,那麼用近光燈就無法有效返現障礙物了;所以高速公路駕車一定要用遠光燈,包括沒有照明的國道、省道和縣鄉道路也要以遠光燈為主,在會車時提前切換為近光即可。

    這是關於汽車燈光需要掌握的冷知識,供參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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