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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使用者848992333902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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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 米米多多F
第一天喝不完,及時封口放進冰箱,可以繼續飲用,但如果是敞口或生啤隔夜再喝很可能會傷害脾胃。啤酒,還是一次喝完比較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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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 鼴鼠姐
純生啤酒可以過夜嗎?純生啤酒開啟,如果沒有喝完,是可以過夜的,但是隔夜以後的純生啤酒裡面的氣體已經完全釋放,再喝起來,口感不是很好,但是隔夜以後的純生啤酒也沒有變質,喝了對人身體也不會有不良反應,我們可以把開啟的純生啤酒儘可能的封閉儲存,即使是過夜也沒有問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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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 情感飛豬
對於搭夥過日子,我想說的是存在的就是合理的,既然能夠存在必然有它存在的理由,但就我個人而言我不接受這種生活方式。我認為這是一種錯誤的人生觀點。
我理解的搭夥過日子;搭夥過日子是近些年來一些年輕人提出的一種新的生活方式,大概意思就是,男女雙方在沒有感情的基礎上,為了某種共同的需求而組建的臨時家庭。或者可以認為兩個原本沒有感情的兩個人迫於某種原因,而組成的婚姻。
可以說這種婚姻或者說共同居住在一起,並不是以組建家庭共同生活為目的的。或者是被迫於某種形式或者是據有某種目的。
這種搭夥過日子的,兩個人各自有各自的圈子,各自不干涉另一方的生活。但又有共同的需求,但又沒有共同的長遠目標。可以說搭夥過日子是一種既有共同利益但又不能同心同德的一個矛盾組合體。
搭夥過日子的好處與壞處;搭夥過日子,的好處在於能夠暫時的滿足兩個人不管是生理還是心理的一些需求,某種時候可以互相幫助。可以說暫時的是一個利益共同體。能夠暫時滿足雙方的一些需求。
但是它的壞處在於兩個人不能真心的對待,不能完全放心的把自己的後背交給隊友。因為兩個人各有自己的利益和心思,所以容易產生矛盾。
更可能造成不可預料的傷害,大家都是知道往往傷害和欺騙一個人最深的都是自己所謂的熟人朋友。這樣的搭夥生活,與其說過日子不如說混日子,所以與其將來彼此傷害不如彼此互不相欠。所謂的報團取暖不過是在消耗彼此的溫度。
真正的婚姻過日子是有情、有愛,不遺餘力;真正的婚姻過日子應該是心往一處想,力往一處使,只有夫妻雙方為了共同長遠目標,為了美好家庭。盡心、盡力,互相信任,互相體諒。
才能把自己的能力發揮到最好,發揮出一加一大於二的作用。真正的家庭生活,應該有的是溫暖個信任而不是更多的利益與目的牽扯其中。
婚姻過日子不是簡單的在一起那麼簡單,它其中包括太多的責任和義務。夫妻互敬互愛的同時,還要贍養和孝敬雙方的老人。共同撫養雙方的自己。這都是搭夥過日子無法滿足的。
雖然趁年輕很多問題不會體現,可以勉強在一起,但任何人不可能永遠年輕。生活中的很多問題必須面對。所以為了真正的幸福真正的家。我們應該做出正確的選擇,不要等將來後悔。那是可能一切都來不及了!
結語:搭夥過日傷人又害己,我希望年輕人還是需要想清楚自己真正想要的是什麼?謀定而後動不要將來再去後悔。不要當誤自己也害了別人!這是做人的行為準則與規範。脫離規矩早晚是要被懲罰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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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 # 棠傾情
搭夥過日子在農村地區和外來人口較多的城市都比較常見。通常有幾種情況。
第一種是以婚姻形式的搭夥。
1-年紀到了,需要婚姻。由於各種原因,一直沒有遇到合適的。又有來自父母、家庭和社會的輿論壓力,最後,找一個條件差不多的人,勉勉強強過日子。
2-離異帶小孩。這型別的人要找到心靈契合的伴侶相對來講難度更大。他們經歷過一次失敗的婚姻,看得比較通透,對另一半的要求通常是能幫忙照顧孩子、彼此照應。
第二種是婚姻裡第三者。
1-在農村地區,這類現象非常普遍,另外一半外出務工,獨自一人留守照顧一家大小,尤其是對於婦女來講,沒有男人做後盾,孤兒寡母很容易受到欺侮。在這種情況下尋求男性的庇護,搭夥過日子是最直白的解決方法。
2-漂泊在外的務工人群,常年缺失親人的陪伴,心靈的漂泊無所歸依,身體的欲求無處發洩,都會促使他們尋求心靈與肉體的慰藉。
第三種是不婚族,不想結婚,不願接受婚姻的束縛,也不想擔責。 但是需要陪伴與慰藉,這種情況一般是各取所需,相對於其他情況來講,風險相對較低。
搭夥過日子的情況各不相同,第一種和第三種情況我覺得我都能接受,第二種情況就涉及到道德層面,婚姻裡不管是出於什麼原因和人搭夥過日子,都必然會給另一半帶來傷害,有些甚至會對彼此產生深厚的感情,不再滿足於臨時夫妻,進而拋妻(夫)棄子。
總之,我覺得生活不易,三思而後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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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 # 陳瀟逸
本來是打醬油路過的,但是既然進來了就說說我二十年前(也就是200至2003年)曾經在深圳寶安某區電子廠上班的經歷、或許也算是“搭夥過日子”吧...?
當時在流水線上班,而我們那組的組長就是一位比我大五歲的美女姐姐(本人當年26、未婚,美女姐姐31、已婚)、有家庭、一個孩子,她老公是中山人、在中山上班,每個月來美女姐姐的出租房聚兩三天。
然後、在工作半年多的接觸中彼此熟絡之後、偶遇會開些半黃半素的玩笑,也包括有一些工作上的事我曾經幫過她的緣故吧...?有時候她發工資了會買宵夜請我去她的出租房裡開小灶,剛開始只聊工作進度、而也只有我自己一個人喝著純生啤酒,再去幾次她就就開始聊她的情感生活、偶爾也喝一兩罐純生、然後多幾次就我喝醉了、她也喝醉了...(剩下的自行補腦),但是我倆也有約定:我不干涉她的家庭與感情與生活,而她也不會干涉我的一切,如果我有女朋友了,不想再過這樣的日子(或者她想結束了),我們倆誰都可以提出來,隨時結束,絕不糾纏對方...!
其實我想說的是、看到回覆中有些朋友所謂的“不能接受搭夥過日子”基本上說的牛頭不搭馬嘴、文不對題。當然、我說的這些話也並不是提倡搭夥過日子這樣生活模式(但也不反對),因為無論哪種事物,在這個世界上所能存在的即是合理的,那些說反對的人,你們所說的一切理由只能代表你們自己本人的觀念而已,無法代表得了茫茫人海中的普羅大眾。所以說,在這人世間,無論是哪一種生活當式、更不論是暫時的或是長久的,就都像每一個人穿的鞋子一樣,合不合腳只有自己知道罷了。
最後想說的是:本人現在已經成家,並且已有了一對兒女與一位相濡以沫的賢內助,而曾經的這段往事、只是我這說長不長、說短不短的人生旅途中一段小小的插曲,不曾被遺忘、也不曾被希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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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 # 金色Sunny溫暖
我的一個朋友,四十七歲了,女,從2019年九月份和李小山〈化名>,兩個人搭夥過日子,李小山男,六十一歲,兒子女兒都已經結婚成家了,李小山幹個小臨時工,沒有錢。朋友王力花<化名>,也是一個女兒,一個兒子,也都結婚成家了。兩個人住的房子是王力花女兒的,很小,一室一廳的,王力花在步行街擺個算卦的小攤,一年也能掙幾萬!
天有不測風雲,人有旦夕禍福。王力花得病了,而且是肺癌,一下子李小山就變了,馬上撤走了。一分錢也沒有出,一天也沒有照顧過,讓人很是吃驚!兩個人曾經那麼老,一個腳盆裡洗澡,還一個碗裡吃麵條!整天揹著抱著的!形影不離!一有風吹草動了,立刻現了形了!我的一個女鄰居,丈夫死了,她五十歲,和一個離休老局長也是,搭夥過日子,整整七年半,老頭一個月工資還五千八百多塊錢,全部交給後老伴,老頭子還養魚六年,一年也收入二十萬左右,掙了二百萬,工資加養魚,老頭子病了,腦血栓,老太婆竟然一次也不去了,說怕老頭子難受!搭夥,沒有約束,不受法律保護,真的是不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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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 # 青春永駐229251720
不會接受搭夥過日子的,沒有愛情基礎搭夥過日子是不長遠的。哪就是跟小孩過家家一樣,高興了就繼續,不順心就走人,這樣的夫妻也不受法律保護,男女雙方都各有所求,一旦一方滿足不了要求和慾望,就會不歡而散,所以決不接受搭夥過日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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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 # 老當益壯41148740484
假如我是單身,不會接受搭夥過日子的。
搭夥就是各取所需,沒有真情實感,僅是臨時性的組合 ,彼此沒有責任和義務。如果性格脾氣、興趣愛好、生活方式和習慣不同,在一起會感到很彆扭。
無論什麼社會,人與人的關係都是相互的,有利可圖的,比較現實的。沒有誰會心甘情願的為誰付出的,男人與女人即使結婚還因家務鎖事而計較呢。而搭夥過日子,男人圖的是女人侍候,女人圖的是男人錢。男人沒有錢,沒有女人願意做免費保姆。
說到底,搭夥過日子就是臨時搭檔,你情我願互惠互利,不會天長日久。趕上點低不走運,男人騙色,女人騙錢的現象也是存在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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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 # Annie佘利群
快樂無價
夫妻也是搭夥過日子的一種形式,只是比較合理合法,也不一定有愛情,湊合著過的夫妻,多得去了。
非夫妻關係搭夥過日子也挺好的,雖然不被大眾祝福,但只要不傷害到誰,換句話說,只要不是建立在別人的痛苦之上就好。
暴殄天物,晚年恐怕會後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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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 # 山上人279
搭夥過日子就是不領證的男女兩人過起實實在在的夫妻生活。
我因為年齡大了,受傳統思想的影響較大,以前是不能接受的。總認為那不合法,不道德,無保障,“名不正言不順”。
現在透過網上反覆的探討,思想也有所改變。認為像夫妻長期分居兩地,性生活長期缺失而正好有合得來的同病相憐的異性朋友或同亊,諸如農民工的臨時夫妻,他們只對家屬保密,並不妨礙各自的家庭和原配的感情。一個工程結束各自回家團聚就不再聯絡,也有可能下次再相遇在外又重續舊好。我們是凡人都有七情六慾,對他們這種臨時夫妻目前我也能接受。
另外還有兩個單身老人為了避免糾紛,採取不領證而搭夥過日子,我想只要兩個當亊人能接受那末其他人也就不要去說三道四了。
當然對年輕人來說我認為不領證同居弊大於利,儘量潔身自好,杜絕婚前性行為。就是夫妻分居兩地的孤男寡女也應儘量剋制不要去找情人。老年人有條件的也儘量約法三章後去領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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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 # 看淡生活百態
什麼是搭夥過日子呢,就是沒有結婚證,而兩個人長期同居,而這種夫妻關係有事實存在。但前提是這兩個人又各自都是單身,現實生活中,確實存在的搭夥過日子的現象。
對於搭夥過日子,這種現象有很多人贊成,也有很多人反對。
有一些單身人或者是離了婚的人,他們找到一個情投意合的人,就湊合到一起過日子,但是兩個人又不想去登記結婚。認為那張結婚證會約束兩個人一些行為,會給生活造成不必要的困擾和麻煩。尤其是當雙方已有了各自子女的時候,他們對那張婚書看的很重要,所以覺得還是不結婚,兩個人按照喜歡的方式生活在一起為好。
這種生活方式,在現實生活中確實也存在。雖然不太多,但是也有這樣的事情,而人們見慣了,也就不覺得奇怪了。當然,每個人都有自己愛的方式和自由,這樣的搭夥生活,別人也沒有什麼過多的評論,只要人家當事人覺得幸福快樂就好。
村裡王大媽就找了一個朋友搭夥過日子,本來她的前夫是鄉里一個郵遞員,前夫退休以後,兩個人的生活無憂無慮,沒想到他的前夫非常勤快。有一次去土坎上弄一個大土塊,結果那個大土塊滾落下來,把她郵遞員砸到底下。沒拉到醫院就氣絕身亡。這樣王大媽成了單身,原本兩個人的生活很富裕的,這下子前夫不在了,王大媽自己又要生活,所以不比以前的日子了。
前夫去世幾年後,王大媽感覺生活孤單無趣。這時候他想有了再嫁的念頭,但是考慮到自己的兒子,自己只有一個兒子,走了再嫁又不放心,招一個人進門兒來,兒子兒媳又不願意。
王大媽覺得這件事也挺為難的,後來他遇到一個同樣單身的男士,那個男士也是退休喪偶的,兩個人情投意合,說話很聊得來。沒有辦法,王大媽和這個單身男士以朋友的身份走動。有時候也去那個男士家住上一段時間,但是兩個人一直沒有辦理結婚證。為了不給自己的兒女添麻煩,將來兩個人老了的時候,好離好散,各歸各的家庭。
我覺得這樣的生活方式也挺好的,尤其在農村,這樣的現象很普遍,因為年老了再結婚也沒有什麼意義了,如果單身後遇到一個情投意合的人,兩個人搭夥在一起過日子,能夠相互照應一些。
俗話說,滿堂兒女不如半路夫妻。
兩個人搭夥在一起過日子,平時有個生病長災兒的,能相互照應一下。而你們都有各自的工作和生活,哪有時間來顧及老人呀?
所以單身老人能找一個興趣相投的伴侶,兩個人在一起待會兒過日子,也是挺好的生活方式,現在人們的思想都很開放了。不會有人對這種現象說三道四,人們都很理解。
尤其一些退了休的單身年老男士,如果他們找到一個比較喜歡的老伴兒搭夥過日子,自己老年的生活有了保障。又免去了去養老公寓的煩惱,何樂而不為呢?
很多老年人不喜歡去養老公寓,總覺得那裡沒有家的感覺。但孩子們又要忙於工作,沒有辦法,如果能找到興趣相投的另一半,兩個人搭夥過日子,同樣把生活過的很愉快。老來有伴兒,多好的事情啊。
滿堂兒女不如半路夫妻,很多搭夥過日子的夫妻都領悟到了這一點。感覺老來身邊有個伴兒,比什麼都重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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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3 # 登基103998751
其實有的人很早以前就接受了,是我們前輩中的一些人。有的人正在效訪或正視現實,在持續不斷地接受著,也就是我們這一輩中的不少人。願80後,90後等也盡力,爭取接受。當然,應該是在受婚姻法保護的情況下。為什麼?因為,前輩那時不接受,能有我們今天比較健康的身心嗎?如果我們不接受,會有80後,90後的今天嗎?
現在,大齡男女單身比較多,已婚的離婚率也比較多,究其原因或之一就是不肯接受搭夥的過日子。實際上,都知道願望很美好,現實很殘酷,但往往一到具體事情上就忘了。誰都想,一見鍾情,情投意後,遠看可心,近看舒心,在家在外都放心地幸福美滿。但是,在精彩與誘惑並存的現實中允許或有嗎?
過去,大齡剩男特別是剩女,幾乎沒有,離婚率也很低。與當時的社會是有著很大關係的,那時大環境或風氣就是自力更生,艱苦奮鬥,因此人們大都不怕苦,不怕難!個人的慾望,要求不大不高。在那種氛圍下,也沒有人敢慾望大,要求高,否則的話,就是資產階級思想,要走資本主義的道路,輕者挨批評,重者受批判。
搭夥過日子,以前這種說法不多,往往是勸告人:“金無足赤,人無完人”,差不多,說的過去,能將就就要將就,該湊合就得湊合!當然啦,也有極個別的人不聽勸,一條道走到黑或不撞南牆不回頭。那就如俗話所講的:“誰有好誰戴著,誰有壞誰揹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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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4 # 青花瓷老五
搭夥過日子?首先要理解“搭夥”這兩個字的含義。一般來講,“搭夥”這個詞有三種含義:一:搭附在別人處吃飯。二:和別人結為夥伴,共同完成一件事情。或者一起吃飯,娛樂,活動。三:有些地區所謂的“姘居”。
而我們通常所說的“搭夥過日子”大多是指:沒有婚姻關係的男女在一起的同居生活。這就綜合了之前對“搭夥”這兩個字的詮釋,既:和異性同居,結為夥伴,搭附在一起吃飯,或進行簡單生活。
我們生活中所存在的“搭夥過日子”一般有三種情況:一,配偶不在身邊的男女,以同居形式生活在一起。這種情況一般是指常年離家在外的打工者,或者做小生意的人。就是和異性階段性的搭伴,彼此照顧。
二,離異後,心裡有陰影,有防範心理的男女。在一起先生活一段時間,考察彼此是否合拍,是否可以重新組成家庭。也可以理解為:試婚。
三,老年人喪偶或離異後,純粹的搭伴過日子。各取所需,互幫互助,共度餘生。這種情況下,如果男女雙方都能事先安排好各自的後事,和歸宿。那麼,應該是目前最可取的“搭夥過日子”的模式。
綜上所述,對於“搭夥過日子”這種模式的同居,我雖然很理解,但是並不接受。理由很簡單,因為男女同居的唯一合法方式是婚姻,唯一合理的解釋是感情。而這種沒有婚姻關係的同居,第一不受法律保護,第二沒有感情基礎。所以,我個人的看法:理解而不接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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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5 # 我不吃花菜
那年,我35歲,單身狗。有一天,32歲的女同事問我願不願意搭夥過日子,我同意了。
因為曾經受過感情傷害,我心裡一直有點陰影,所以自從和前女友分手後,我就再沒有談戀愛。直到35歲時,我仍然是單身狗。
我們單位有一個比我小3歲的女同事,長得挺漂亮的,而且是博士畢業。不知道是因為什麼原因,她成了大齡剩女。而且,很多男人一聽說她是博士畢業,直接知難而退。
因為工作交叉較多,我和她接觸比較密切,關係很是不錯。但是,我們之間也僅限於同事、朋友,還談不上誰喜歡誰。
不過說實話,隨意對她的進一步認識,我發現她是一個很好的女人。長得漂亮,但不高傲;學問很深,但不迂腐;樂於助人,性格豪爽等等。
我不知道她對我是什麼評價,但不至於太差。否則,她也不會經常找我談心交流,也不會在不開心時找我傾訴。
直到深冬的那一天,她生病住院了。我去看望她時,她突然問我願不願意和她搭夥過日子。不知道為什麼,我竟然毫不思索的答應了。
後來,我們結婚了。沒有彩禮,也沒有婚禮,我們領了結婚證後,雙方親人一起吃了個飯,然後去國外旅行了一圈。
我們之間,沒有山盟海誓的承諾,也沒有撕心裂肺的不捨。但是,在相處的每一天,我們相敬如賓,都能夠設身處地的為對方著想。有時意見不同時,我們都會心平氣和的交流,不是她說服我,就是我說服她,從沒有爭吵。
如今,我們結婚已經整整6年了,孩子已經3歲半了。我們一家三口,過得很開心、很和睦。人生最幸福的事,莫過於此了。
以上是我哥哥的親身經歷。很平淡,卻又很令人深思。
與正常的戀愛相比,搭夥過日子並沒有多大的區別。如果有,可能就是少了山盟海誓或者是隆重婚禮。
實際上,那些虛的並不重要。兩個人能否長久的在一起,取決於各自的婚戀觀,以及對對方的尊重和理解。
想當年,我們的老一輩,有的人甚至見都沒見過就直接結婚了。但是,他們卻很少有離婚的,大都能夠攜手白首。
再如現在的很多年輕人,他們曾經愛得轟轟烈烈、撕心裂肺,但結婚以後卻是各種爭吵,至於最後分道揚鑣。
所以我覺得,搭夥過日子是可以接受的。當然,並不是說隨隨便便找一個人,前提是你必須得了解對方的人品,必須對對方有著一絲喜歡之意。
如今,我已29歲。如果有一天我遇到合適的他,搭夥過日子也可以考慮。
回覆列表
若是沒有開,啤酒放置一晚上完全沒問題可以喝,味道也沒有影響。若是開了的,放一晚上也能喝,只是味道沒那麼好喝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