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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梁山寶樹堂xy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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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 東講愛晨跑
這個題目大同小異。常務副職和分管日常副職是一個概念。在我們國家行政體制沒有常務副職的任職目錄,只是排名第一約定成俗是常務副職,在正職不在的情況下,可以代理主持日常工作。所以常務副職和分管日常工作都是在正職缺席的情況下,短暫的主持工作而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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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 職抒胸臆
看了下其他人的答案,其實很多人都錯了!!!
常務副職和分管日常工作的副職其實是同一個概念!!!
在中國的行政官銜序列中,其實並沒有“常務副”這樣的職務,“常務”僅僅是單位內部分工排在所有副職中的第一位,雖然是副職,卻是第一副職,對其他副職行使一定的指導、協調和監督的權力。
一、設有常務副的目的
設定常務副職的目的其實很簡單明瞭,一個單位的主要領導高配的情況下,就會設定常務副職,就是為了更好地配合“一把手”做好本單位的工作開展,特別是一些正職因分管其他領域、其他公務繁忙、長期出差等情況,就由常務副之全面負責本單位的工作。常務副職有的級別同同級政府部門正職一樣,有的是享受同級政府部門正職待遇;
二、設定常務副職的單位
1、一府
如省政府設有常務副省長、市政府有常務副市長、縣政府有常務副縣長,常務副省長(常務副市長、常務副縣長)一般都分管著重要的部門,如發改、應急、財政、商務等部門;
2、兩院
法院、檢察院從上到下幾乎都設定常務副職,例如最高檢的常務副職官方叫法就是“分管日常工作的副檢察長(正部長級)”、最高法的常務副職官方叫法就是“分管日常工作的副院長(正部長級)”
3、常委單位
組織部、紀委、宣傳部、統戰部、政法委等,這些單位一把手按慣例是進入同級黨委常委班子的,這時候就十分有必要有一名常務副職協助管理本單位,如省委組織部常務副部長、省紀委常務副書記、省委統戰部常務副部長、省委政法委常務副書記,都是正廳級;
4、公安
因為公安工作的重要性,公安一把手都是進入同級政府班子擔任副職,除了自身兼著的警察局長,一般還分管著司法、人防、信訪、打私、仲裁等工作,因此警察局都設有常務副職;
中央層面由國務委員兼任公安部長,省級層面由副省長兼任公安廳廳長,市級層面由副市長兼任公安局局長、縣級層面由副縣長兼任縣公安局局長,公安部常務副職官方叫法為“公安部分管日常工作的副部長(正部級)”,同理,省公安廳常務副廳長為正廳級、市公安局常務副局長則為正處級,都是單位里名副其實的二把手;但是由於縣一級公安局的特殊性,設定有“政委”一職,縣公安局常務副局長實則為單位的“三把手”;
5、八大民主黨派
八大民主黨派,特別是中央層面,都設定有常務副主席;
6、群團組織
如婦聯、紅十字會、工商聯等等,一般是以黨組書記兼任常務副會長、副主席;
7、黨校、幹部學院
因黨校的特殊性,如中央黨校校長由中組部部長兼任、省委黨校校長由省委組織部部長兼任,因此黨校一般也設有分管日常工作的副校長;
如三大幹部學院(浦東、延安、井岡山),設有常務副院長;
8、部分高校
一些高校設定“常務副書記”、“常務副校長”,達到正廳級。
三、關於常務副職的排名和級別
常務副職作為主持日常工作的副職,在領導班子裡一般排名第二,但也有特殊情況。
1、上面說到的,浦東、延安、井岡山三大幹部學院會比較特殊,三個學院的院長由中組部部長兼任,還設定有“第一副院長”,由屬地黨委專職副書記兼任。因此,分管日常工作的常務副院長就變成了排名第二的副職。
2、西藏黨委和政府。因特殊,西藏人大主任為排名第一的黨委副書記、西藏政府主席為排名第二的黨委副書記、還有一名排名第三的黨委常務副書記。自治區政府方面設定3位常務副主席;
3、關於級別
常務副職的地位低於正職、高於其他副職,但這並不意味著常務副職的個人級別都高於其他副職。最典型的就是各級政府常務副職,級別和其他副職是一樣的。從其他副職到常務副職是絕對的平調重用。
除此以外,其他單位的常務副職都比一般副職高半級。
四、常務副職幹部
1、各級政府普通副職任常務副職為“進一步使用”、屬“平調重用”;
2、常委單位一般副職任常務副職為提拔重用,為升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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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 黑山0老妖
副職一般有很多個,但是常務副職是組織部任命的,排在書記和正職後面的職務,只有這一個,還有可能和正職一樣級別,也就是說局長正處級,常務副局長有可能也是正處級,而普通副職,都只是副處級,很多單位一把手局長身兼數職,有可能會在局裡指定一個副局長,平時他不在的時候代為管理,這種就是“分管日常工作”,這種任命一般都只要過個黨組會就可以,屬於單位內部任命,臨時性的工作,有的單位有秘書長的,也有可能讓秘書長主持工作,總之這個任命是臨時性的,收回也是一把手一句話的事情,但是常務副職不一樣,是組織部任命的正式職務,一把手出差或者不在本單位常駐,就由常務副職主持日常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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常務副職和分管日常工作的副職有何區別?區別太大了。體制內的常務副職不是所有行政機關都設定,一些特殊的如常委部門、政府和兩院等才設定。常務副職僅一名,分管日常工作的副職有多名。常務副職比普通副職更有優勢,主要在權責、黨內職務上和仕途發展前景不一樣。
1.在權責方面不一樣:
以縣級為例,常務副職是常務副縣長,常務副縣長的排名,僅次於縣長,緊隨縣長之後,是縣政府的二把手。縣長主持縣政府的全面工作,而作為常務副縣長,主持縣政府的日常工作。在縣長出差、學習、考察、休假期間,經縣長授權,主持縣政府全面工作,包括佈置和召開各種工作會議。這個時候,常務副縣長說話算數,普通副職必須服從常務副職的安排。
常務副縣長平時日常分工中分管重要部門和宏觀經濟部分。一般協助縣長分管發改、財政、國土、國資委、審計、人社、外事、稅務、金融、統計等部門,以及政府一些較大的投資平臺公司。涉及人財物等重要部門,都歸常務副縣長管轄。而作為一般負責日常工作的副縣長,只能按照職責分工,分管自己的“一畝三分地”。
2.在黨內的地位不一樣:
常務副縣長是縣政府黨組副書記,在黨內的地位高,是一個縣的最高決策層。常務副縣長至少是縣委常委(有的是縣委副書記,甚至高配正處級)。如縣委開會研究重大的決策和重大和人事安排,常務副縣長有話語權,可以發表意見,並且有投票權,這是普通副縣長沒法比的。一般負責日常工作的副縣長是不可能參加常委會的,對重大的決策和安排也只有執行的權利。
3.在仕途發展方面不一樣:
從發展前景來看,當縣長提拔晉升或換崗之後,如果沒有更好的人選,常務副縣長一般是擔任縣長的最佳候選人。分管日常工作的副縣長很難一下子晉升至縣長的崗,能提拔為縣委常委就算很不錯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