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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使用者650507230677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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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 使用者698910273967031
家長給孩子辦理休學證明需要以下步驟 1、告知學校:家長要第一時間要告知孩子所就讀的學校領導,向學校領導提交個人休學申請書,說明休學的原因,順便也可以諮詢一下是否符合休學的條件。
2、領取休學申請表:在告訴學校領導後,學校會給家長三份學生休學申請表,家長按照要求內容認真填寫,也可以讓學校老師代替填寫。
3、原學校蓋章:家長要先準備好證明材料,比如孩子生病或意外傷害需要休學,必須有醫院的診斷書,診斷書需要縣級以上醫院開具,鄉衛生所的無法證明,診斷書需要說明治療或休息的時間,休學至少需要三個月以上的時間才可以辦理休學證明。
隨後拿著孩子的證明材料(醫院診斷書等)和休學申請表到孩子所就讀的學校進行蓋章,領導簽字批准,領導會進行稽核,特別是稽核診斷書的內容。
4、縣教育局稽核:學校領導簽字蓋章後,拿著申請休學的材料等到本縣教育體育局的學生學籍管理科室進行審批,再簽字蓋章,並留一份休學申請表在縣學籍科室,讓縣學籍管理員網上進行稽核。
5、回原學校:家長拿著縣教育局蓋章後的休學申請表和醫院診斷書到孩子就讀的學校,找孩子學校的學籍管理員再進行網上學籍提交申請,對學籍進行備註說明,是休學,休學申請表和診斷書一塊交給管理員就可以了。
6、登出休學備註:待孩子需要入學的時候,家長要記著到學校的學籍管理員那裡進行學籍更改,去掉休學備註,然後按照正常時間入班就可以了。
開休學證明操作如下:
1、可以辦理休學證明的一般為:學生因傷病身體原因等需長期治療;學生在校期間到國外、境外讀書;學生在校期間因創業等會耽誤課程;這些情況下,學生休學期間保留學籍,休學期限一般為一年。
2、如果是身體原因,則需要由監護人提出書面休學申請,並提交有關醫院的證明材料,學校稽核後報教育主管部門審批方可開到證明。
3、如果是出國學習,則由監護人提出書面出國出境休學申請,並出具出國護照、簽證等有關證明,經學校稽核,報教育主管部門審批。
4、總結以下流程:提交相關資料到學校;領導審批後,報送教務處教務管理辦公室;教務處教務管理辦公室稽核後對符合休學條件者,開出離校通知單;學生憑離校通知單辦理離校手續;學生憑已全部週轉完的離校通知單到院教學辦領取休學證明後方可離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