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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仇不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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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 都市閒談
我跟我老婆就是這樣,我跟她沒有一點感情基礎,甚至有時候還很討厭她。跟她在一起這麼多年,從來沒有跟她逛過街,也沒有牽過手,禮物也沒有買過,除了結婚照從來不會在其他的場合跟她有任何的合影。
儘管如此,她還是依舊對我死心塌地,從來不會跟我抱怨什麼。因為她心裡明白,我根本就不愛他,也從來不會去在意她的任何感受。發脾氣對我沒有,只會換來我更加無情的對待。與其如此,還不如選擇隱忍將就,在一些特定的場合,我或許會有些許的敷衍。
所以,我也敗給了現實,順理成章的選擇跟她結了婚,現在孩子也快出生了。
我們屬於晚婚晚育的那種,結婚的那年我三十歲,她也27七了。之所以這麼晚才結婚,就是因為沒有感情,不然早就結了,到現在小孩估計都可以打醬油了。
斷斷續續拖了這麼多年,親戚朋友見狀都紛紛地給我施加壓力。這並不是我選擇跟她結婚的最主要原因,而是明白自己到了而立之年,越來越難找了,即使找到了,最後有因為家庭原因走不到一起的話,等同於徒耗青春更加的得不償失,所以就沒有那個心思再去漫無目的找了。
想想還不如退而求其次,惜取眼前人,管它愛不愛,與其找個自己喜歡的人去將就,還不如就近選擇一個對我千依百順的人要划算得多,這樣我依舊可以毫無顧忌地我行我素。
雖然自己長得不算差,但是家庭環境實在是太差了,而且家庭情況也非常的糟糕,一年到頭不和睦,一天到晚不是爭就是吵,一年四季就沒有安靜過一天。
所以,我們在村裡,儘管自己在人才方面算是出類拔萃的,而且人品也還不錯。就因為我父親是一個小肚雞腸的人,說話也不分場合,幾句話就容易臉紅脖子粗的動怒,又得過神經病,腦子也不好使,時常說錯話而不自知。
因此我們在村裡,儘管小心翼翼地為人,人緣也還算不錯,但是到了婚配之年,就是就無人問津。
我也明白,像我這種極其特殊的家庭情況,在婚姻問題上想要指望別人基本無望,歸根結底還得靠自己。
所以,我們幾兄弟運氣也還算好,雖然父親為人不好,人品又差。家裡又窮又吵的,風氣又不好,但我們還是靠自己的能力,先後結了婚成了家,雖然不太喜歡,但也算是一個比較好的結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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哈哈哈!你這不是在說我嗎?的確如此,我倆夫妻關係一直不和諧,三天一小吵,五天一大吵,從來沒消停過,也從來沒過個安靜的年,也沒有過個好的節,都是在爭爭吵吵中過日子,但是那時我們還年輕,也不覺得累,也不覺得煩,爭還爭,吵還吵,日子還照常過,吵架倒成了家常便飯,幾日不吵,渾身還不自在,吵架成了我夫妻倆的專利,古人說,夫妻沒有隔夜仇,床頭吵架床尾和,這也有幾分道理,這就叫做不是冤家不聚頭,我這生大概就是還願來了。說實在的,我妻子跟了我這個憨貨,也算她倒了八輩子血黴了,一生一事無成,文不文的,武不武(其實就是個二百五)我們嘴上吵得兇,其實彼此還是關心的,況且我們還有四個小孩(在那個歲月裡,我夫妻倆是最牛的了)計劃生育也沒搞到我們頭上(因為我們半間睡房半間廚房,家徒四壁,老鼠子來了,都是流著眼淚離開的,計劃生育組就更加懶得光照了。好在一根茅草一滴露水,四個孩子,都以長大成人,各自有了自己的家,雖沒有大富大貴,卻也過得四平八穩,兒孫自有兒孫福,此話非虛。
現在我們夫妻倆已進入老年階段,爭爭吵吵,已過了四十五個春秋,現在想來,“家雞打得團團轉,野雞打得漫山飛”,妻子還是自己家的好。婆娘還是原裝的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