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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1 # 小四鍋鍋

    《保障農民工工資支付條例》是為確保付出勞動的農民工按時足額獲得工資報酬,根治拖欠農民工工資現象,根據勞動法及有關法律規定製定的行政法規。由人力資源社會保障部於2019年8月13日釋出草案徵求意見稿,意見徵求期為2019年8月13日-9月12日。

    2019年12月4日,國務院常務會議透過《保障農民工工資支付條例(草案)》。[1]12月30日,國務院總理李克強簽署國務院令,於2020年1月7日公佈《保障農民工工資支付條例》,自2020年5月1日起施行。[2][3]

    中文名

    保障農民工工資支付條例

    釋出機關

    國務院

    實施日期

    2020年5月1日[3]

  • 2 # 西山茶屋

    有保障,勞動保障行政部門指定銀行設立農民工工資保證金統一專戶。銀行機構在統一專戶項下為各建築施工單位分別建立單位帳戶。

  • 3 # 老賈頭的農村生活

    我覺得,這幾年隨著國家對農民工工資問題的重視程度越來越高,農民工的工資問題得到了很好的解決,在我們這裡很少有拖欠工資的問題,如果真遇到了,可以直接找當地的勞動仲裁部門去處理!農民工工資是有保障的!

  • 4 # 漁民捕魚

    農民工作為國家建設主力軍,分佈於建築施工,和各行各業。以前一直有農民工工資拖欠問題存在。其主要原因是由於相關建設活動主體責任劃分不明,同時缺乏或無法有效執行嚴格的欠薪處罰措施。

    為了保障農民工工資保障問題,國家一再推出保障農民工相關政策,《保障農民工工資支付條例》就是其一,保障農民工工資是國家一直以來重點關注領域。

    所以,當我們工資受到拖欠時候,我們一定要理智,不要衝動。可以向相關部門反應,他們會及時處理的。切記不要衝動做錯事,透過法律程式來保證我們的權益。

  • 5 # 楊小羊不吃草

    相關的法律體系不夠完善,不能確保農民工的利益。有些老闆素質不夠,喜歡壓錢和扣錢。農民工處於社會底層,屬於弱勢群體。所以要有保障需要成立農民工工資支付監控制度,勞動仲裁部門介入 ,對拖欠農民工工資建立系統、完整的政策法律保障。不過國家現在已經注重完善管理制度,以後這種拖欠農民工工資的現象會越來越少。

  • 6 # 陳師傅跑車

    中國法律規定不得拖欠工資,沒有對農民工的工資的特別規定。

    《勞動合同法》第八十五條,用人單位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由勞動行政部門責令限期支付勞動報酬、加班費或者經濟補償;勞動報酬低於當地最低工資標準的,應當支付其差額部分;逾期不支付的,責令用人單位按應付金額百分之五十以上百分之一百以下的標準向勞動者加付賠償金:(一)未按照勞動合同的約定或者國家規定及時足額支付勞動者勞動報酬的;(二)低於當地最低工資標準支付勞動者工資的;(三)安排加班不支付加班費的;(四)解除或者終止勞動合同,未依照本法規定向勞動者支付經濟補償的。

  • 7 # 山東海哥

    現在誰的工資都有保障,特別是農民工,國家有法律依據,不行追究你的刑事責任,嚴重的可以判刑,目前沒有拖欠農民工工資現象,年底都能穩妥的把錢拿回家,農民工的目的就是年底拿錢回家過年,辛辛苦苦一年,高高興興回家,這是農民工的心願。

    現在拖欠農民工工資現象基本結束了,農民工也聰明瞭,都是按月要工資,不給直接停工,所以拖欠也是很少的 ,基本上都是一個月,最後要也好要,不像從前了,全年不算賬,年底統一算,一下子欠那麼多,確實難要,再說老闆也捨不得給。

    過去都是成年累月的不算賬,平時需要可以藉資一點,那麼多工人,年底一算幾百萬,老闆拿什麼給你,如果一個月發一次工資,他會不痛不癢,最怕日積月累,及時結賬是完全正確的。

    現在農民工的工資不允許拖欠,我們的勞動監察部門專業受理,處理的很快,真不行吊銷你的執照,叫你停工,到時候更麻煩,國家加大了治理力度,所以拖欠現象現在沒有了。

    現在各行各業都有保障,現在的人越來越講究誠信,沒有誠信你沒有市場,大家都把誠信看的很重要,都在積極倡導誠信、守信的基本原則。

  • 8 # 鄉村老良

    國家非常重視農民工工資問題,除了勞動法的有關規定外,還在去年出臺了農民工工資條例和關於全面治理拖欠農民工工資問題的意見等明確了一系列拖欠農民工工資的治理措施,對解決拖欠農民工工資問題發揮了積極作用。不過現實中仍存在一些導致拖欠農民工工資的問題,需要進一步解決。原因在於一是建設專案資金不到位。二是工程建設領域欠薪。三是施工企業勞動用工不規範等原因。

    為確保按時足額支付農民工工資,《條例》主要規定了以下內容:一是明確用人單位支付農民工工資的首要責任。二是壓實地方人民政府屬地監管責任。三是明確部門職責,實現部門協同聯動。四是工會等群團等組織按照職責依法維護農民工獲得工資的權利,發揮新聞媒體普法宣傳和輿論監督作用,引導用人單位增強依法用工、按時足額支付工資的法律意識,引導農民工依法維權。

    目前保障措施主要有:

    一是建立農民工工資支付監控制度。不同地區還選擇適用了農民工工資支付備案制、欠薪報告制、工資支付預警制等保障農民工工資支付的監控制度。

    二是農民工工資保證金制度。最初適用於較嚴重的建築行業,現已擴大到交通、水利、鐵路等行業。目前,全國已普遍建立並實行農民工工資保證金制度,但各地關於繳存主體、繳存額、啟用程式、返還等規定有所不同。

    三是農民工工資應急週轉金制度。是指為了墊付被欠薪農民工的臨時生活費或路費而設立的應急週轉專項資金。

    四是農民工工資支付誠信制度。是指人社部門透過對各類企業工資支付情況實施監督檢查,建立企業勞動保障守法誠信檔案———將企業分別認定為不同的信用等級並實行分類監管的一項制度。目前,全國已有20多個省、自治區、直轄市建立了包括工資支付誠信制度在內的企業勞動保障誠信制度。

    五是中國《勞動法》第85條、《勞動保障監察條例》第11條、《工資支付暫行規定》第18條等法律、法規、規章對人社部門監督檢查用人單位工資支付情況進行了規定。實踐中,人社部門除了進行日常巡視檢查、舉報專查等工作外,每年春節前都要聯合其他部門對製造業、建築業、餐飲業及其他農民工集中的勞動密集型企業、小微企業、個體工商戶、無證照作坊等開展農民工工資專項清理行動。

  • 9 # 我是您的菜

    “接上級通知,省級將會在下週開始對農民工工資支付情況和實名制系統建立情況,勞務用工合同簽訂情況等進行專項檢查。國家級檢查將會在省級檢查後進行,請所有在建工地按要求落實好實名制管理系統,並聯網。與達川區建行和工行聯絡安裝(安裝系統是免費的),所有工地必須實名制考勤,必須開設農名工工資專用賬戶,必須按月足額將農名工工資發放到位(銀行打卡代發),必須簽訂勞務用工合同。四月份省上要進行檢查,國家級檢查時間在省級檢查之後,請大家引起高度重視,未落實到位的立即聯絡落實,否則一旦被查,將會面臨著鉅額處罰和計入不良行為,請抓緊落實!”

    以上是我們四川達州本地建設主管部門發的,關於農民工工資的發放問題,只要國家重視,以後農民工工資應該是有保障的。

  • 10 # 陸陸拍攝

    這個怎麼說呢,你應該去正規的保險齊全的大公司工地去幹活?像這種大公司的工地絕對不可能拖欠你的工資,或者是出現工傷什麼的?至少有保障。不像那些小包工頭一出事就跑路了。

  • 11 # 蒙菇涼

    農民工工資有保障,黨中央、國務院高度重視解決拖欠農民工工資問題,根據2019年12月30日國務院第724號令,《保障農民工工資支付條例》(以下簡稱《條例》)將於2020年5月1日起施行。

    一、建設單位責任:

    1、建設單位沒有滿足施工所需要的資金安排的,工程建設專案不得開工建設,不予頒發施工許可證。

    2、政府投資專案所需資金,應當按照國家有關規定落實到位,不得由施工單位墊資建設。政府專案包括國有企業專案,如果沒有資金不得立項,沒有資金不得開工。

    3、建設單位應當向施工單位提供工程款支付擔保。

    4、人工費用撥付週期不得超過1個月。建設單位與施工總承包單位依法訂立書面工程施工合同,應當約定工程款計量週期、工程款進度結算辦法以及人工費用撥付週期,並按照要求約定人工費用。

    5、建設單位應當及時撥付工程款,並將人工費用及時足額撥付至農民工工資專用賬戶,加強對足額支付農民工工資的監督。

    6、建設單位未按照合同約定及時撥付工程款導致拖欠的,建設單位應當以未結清的工程款為限先行墊付被拖欠的農民工工資。

    7、建設單位與施工單位因工程數量、質量、造價等產生爭議的,不得因爭議不撥付工程款中的人工費用。施工總承包單位也不得因爭議不按照規定代發工資。

    8、工程建設專案違反國土空間規劃、工程建設等法律法規,導致拖欠農民工工資的,由建設單位清償。

    9、建設單位未依法提供工程款支付擔保或者政府投資專案拖欠工程款,導致拖欠農民工工資的,縣級以上地方人民政府應當限制其新建專案,並記入信用記錄,納入國家信用資訊系統進行公示。

    10、建設單位將建設工程發包或者分包給個人或者不具備合法經營資格的單位,導致拖欠農民工工資的,由建設單位清償。

    二、施工總承包單位職責:

    1、按照規定開設農民工工資專用賬戶。專項用於支付該工程建設專案農民工工資。

    2、要實行勞動用工實名制管理,未訂立勞動合同、用工實名登記的人員,不得進入專案現場施工。

    3、儲存工資保證金,可以用金融機構保函替代。

    4、與分包單位依法訂立書面分包合同,應當約定工程款計量週期、工程款進度結算辦法。

    5、根據分包單位編制的工資支付表,透過農民工工資專用賬戶直接將工資支付到農民工本人的銀行賬戶,並向分包單位提供代發工資憑證。

    6、在工程專案部配備勞資專管員,對分包單位勞動用工實施監督管理,掌握施工現場用工、考勤、工資支付等情況稽核分包單位編制的農民工工資支付表。

    7、轉包導致拖欠的,由施工總承包單位先行清償,再依法進行追償。

    8、分包單位拖欠農民工工資的,由施工總承包單位先行清償,再依法進行追償。

    9、施工單位允許其他單位和個人以施工單位的名義對外承攬建設工程,導致拖欠農民工工資的,由施工單位清償。

    10、在施工現場醒目位置設立維權資訊告示牌。

    11、與建設單位因工程數量、質量、造價等產生爭議的,不得不按照規定代發工資。

    12、建立用工管理臺賬,並儲存至工程完工且工資全部結清後至少3年。

    13、工程完工且未拖欠農民工工資的,施工總承包單位公示30日後,可以申請登出農民工工資專用賬戶,賬戶內餘額歸施工總承包單位所有。

    三、法律責任:

    建設單位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由人力資源社會保障行政部門、相關行業工程建設主管部門按照職責責令限期改正;逾期不改正的,責令專案停工,並處5萬元以上10萬元以下的罰款:

    1、建設單位未依法提供工程款支付擔保;

    2、建設單位未按約定及時足額向農民工工資專用賬戶撥付工程款中的人工費用;

    3、建設單位或者施工總承包單位拒不提供或者無法提供工程施工合同、農民工工資專用賬戶有關資料。

    施工總承包單位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由人力資源社會保障行政部門、相關行業工程建設主管部門按照職責責令限期改正;逾期不改正的,責令專案停工,並處5萬元以上10萬元以下的罰款;情節嚴重的,給予施工單位限制承接新工程、降低資質等級、吊銷資質證書等處罰:

    1、施工總承包單位未按規定開設或者使用農民工工資專用賬戶;

    2、施工總承包單位未按規定儲存工資保證金或者未提供金融機構保函;

    3、施工總承包單位、分包單位未實行勞動用工實名制管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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