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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1 # 網路民工劉圖圖

    一、政策規定根據原國家勞動總局、財政部《關於國營企業職工請婚喪假和路程假問題的通知》中規定:1、職工本人結婚或百職工的直系親屬(父母、配偶和子女)死亡時,可以根據具體情況,由本單位行政領導批准,酌情給予一至度三天的婚喪假。2、職工結婚時雙方不在一地工作的;職工在外地的直系親屬死亡時需要職工本人去外地料理喪知事的,都可以根據路程遠近,另給予路程假。

    可見,岳父不屬於直系親屬,按規定來說,是不享受喪假的。

    二、人情關懷

    但是我們要考慮到職工家庭、心理的因素,在政策的基礎上,適當給予人情關懷,比如給予年休假、或者根據路程遠近給予一定日期的喪假,這樣更能體現公司單位對員工的關心關愛,增強員工的歸屬感,更好地服務公司。

  • 2 # 科哥人生

    這個沒必要去過多糾結,既然碰見這種情況,我想,你的同事可以與公司領導溝通一下,領導也是人,這種情況誰都會遇見,公司也會從實際出發考慮你的情況。批准。

  • 3 # laolin的世界

    如果你是薪酬管理人員希望你儘快辭職,這麼簡單的問題拿出來問說明你對政策法規掌握太不夠了,如果你僅僅是一個同事就沒必要問這個問題了,你是羨慕同事還是嫉妒同事,我百思不得其解啊

  • 4 # HR花間隱虎

    勞動法中喪假規定的直系親屬包括:

    1、直系親屬包括父母、配偶和子女。

    2、在具體執行過程中,岳父母或者公婆過世,也列入可享受喪假的範圍。對於超出這一範圍的親屬,企業有自行解釋權。

    3、由於中國歷史形成的風俗,祖輩的喪禮,孫輩一般也在必須列席的範圍內,因此在實際操作中,不少單位也將祖輩去世列入職工可享受的喪假範圍,具體由各企業自主認定。”

    因此岳父去世,你的同事享有喪假。

  • 5 # 阿米卡星008

    根據《勞動法》第51條規定,勞動者在法定休假日和婚喪假期間以及依法參加社會活動期間,用人單位應當依法支付工資。因此,員工合法帶薪休喪假是沒問題的。問題是喪假認定的範圍,在1959年67號通知(《關於國營企業職工請婚喪假和路程假問題的通知》)中,曾規定過喪假的直系親屬範圍,即:父母、配偶、子女。在廣東省的話,《廣東省企業職工假期待遇死亡撫卹待遇暫行規定》(粵勞薪(1997)115號),有明確規定了,喪假可給予三天以內的喪假,直系親屬,同樣界定為:父母,配偶,子女。但後面有加了一句,“職工配偶的父母死亡經單位領導批准,可給予三天以內喪假。”因此,岳父母,公婆去世,是否可以給予三天喪假,需看貴單位領導的審批結果。

  • 6 # 人在旅途很自在

    喪假應該是給直系親屬亡故者的親人開的綠燈,比如:祖父母或父母或子女如有去世者,可以給逝者直系親人放的致喪假,假期三到五天不等。

    同事岳父去世,同事也應該有喪假,因為夫妻是一體的。

  • 7 # 泰山木32140178

    1959年6月1日原勞動部發布(59)中勞薪字第67號“通知”規定:企業單位的職工配偶、父母、子女請喪假在三個工作日以內的,工資照發。

    《勞動法》與1980年2月20日國家勞動總局、財政部發布(80勞總薪字29號80財企字41號《關於國營企業職工請婚喪假和路程假問題的通知》》規定:職工本人結婚或職工的直系親屬父母、配偶和子女死亡時,可以根據具體情況,由本單位行政領導批准,酌情給予一至三天的喪假職工在外地的直系親屬死亡時需要職工本人去外地料理喪事的,都可以根據路程遠近,另給予路程。

    題主涉及的問題應該是自1987年頒發《關於職關工的岳父母或公婆死亡後可給予請喪假問題的通知》對職工的岳父母或公婆死亡後,需要職工料理喪事的,由本單位行政領導批准,可酌情給予一至三天的喪假。這個酌情的水分多少企業行政負責人掌握。

    非國營企業參照上述《關於國營企業職工請婚喪假和路程假問題的通知》、《關於職工的岳父母或公婆死亡後可給予請喪假問題的通知》兩個檔案執行。

  • 8 # 林間的風

    1、國家規定的喪假是不包括岳父岳母的,但是用人單位同意的除外:

    2、職工的直系親屬(父母、配偶、子女)死亡,可給予3天以內的喪假。職工配偶的父母死亡,經單位領導批准,可給予3天以內喪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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