題主描述不清楚,只說了一句小車剎不住撞上了,具體撞擊的位置(雙方的撞擊位置都很關鍵)沒有描述。
就目前題主描述的情況來看,機車變道沒什麼問題,而小汽車採取的鳴笛打雙閃的措施明顯失當。
遇前方車輛變道時後方車輛應當減速避讓(注意這裡是要你用減速這種方法避讓,而不是讓你打方向變道去避讓),按照題主所述,小汽車採取的是鳴笛這一錯誤的“避讓”方式。並且造成了事故的發生,所以小汽車肯定是存在過錯的。
至於是不是全責那就要看事發時兩車的1撞擊部位(車頭VS車尾,還是車側前VS車側後等等,不同部位所產生的結果是不一樣的)。2撞擊地點(機車有沒有壓線,小汽車有沒有壓線,以及地面標線是虛線還是實線)等等因素才能去劃定責任。
但從題主敘述來看,機車按規定打轉向變道且已經完成了變道,因小汽車採取了錯誤的措施未能保持安全距離而引發了事故。小汽車應該是主要或全部責任。
題主描述不清楚,只說了一句小車剎不住撞上了,具體撞擊的位置(雙方的撞擊位置都很關鍵)沒有描述。
就目前題主描述的情況來看,機車變道沒什麼問題,而小汽車採取的鳴笛打雙閃的措施明顯失當。
遇前方車輛變道時後方車輛應當減速避讓(注意這裡是要你用減速這種方法避讓,而不是讓你打方向變道去避讓),按照題主所述,小汽車採取的是鳴笛這一錯誤的“避讓”方式。並且造成了事故的發生,所以小汽車肯定是存在過錯的。
至於是不是全責那就要看事發時兩車的1撞擊部位(車頭VS車尾,還是車側前VS車側後等等,不同部位所產生的結果是不一樣的)。2撞擊地點(機車有沒有壓線,小汽車有沒有壓線,以及地面標線是虛線還是實線)等等因素才能去劃定責任。
但從題主敘述來看,機車按規定打轉向變道且已經完成了變道,因小汽車採取了錯誤的措施未能保持安全距離而引發了事故。小汽車應該是主要或全部責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