回覆列表
  • 1 # 使用者3660841314945

    可以的,簽訂好協議!

  • 2 # 幸福花開26226692

    也可以,但是要籤合同,或者去公正處公正

  • 3 # 聆聽之幸福1019

    可以。

    一、律師執業行為規範(試行)第五節 保管委託人財產


    第五十四條 律師事務所可以與委託人簽訂書面保管協議,妥善保管委託人財產,嚴格履行保管協議。


    第五十五條 律師事務所受委託保管委託人財產時,應當將委託人財產與律師事務所的財產、律師個人財產嚴格分離。


    二、律師執業行為規範(試行)第六節 轉委託


    第五十六條 未經委託人同意,律師事務所不得將委託人委託的法律事務轉委託其他律師事務所辦理。但在緊急情況下,為維護委託人的利益可以轉委託,但應當及時告知委託人。


    第五十七條 受委託律師遇有突患疾病、工作調動等緊急情況不能履行委託協議時,應當及時報告律師事務所,由律師事務所另行指定其他律師繼續承辦,並及時告知委託人。


    第五十八條 非經委託人的同意,不能因轉委託而增加委託人的費用支出。


    三、律師執業行為規範(試行)第七節 委託關係的解除與終止


    第五十九條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律師事務所應當終止委託關係:


    (一)委託人提出終止委託協議的;


    (二)律師受到吊銷執業證書或者停止執業處罰的,經過協商,委託人不同意更換律師的;


    (三)當發現有本規範第五十一條規定的利益衝突情形的;


    (四)受委託律師因健康狀況不適合繼續履行委託協議的,經過協商,委託人不同意更換律師的;


    (五)繼續履行委託協議違反法律、法規、規章或者本規範的。


    第六十條 有下列情形之一,經提示委託人不糾正的,律師事務所可以解除委託協議:


    (一)委託人利用律師提供的法律服務從事違法犯罪活動的;


    (二)委託人要求律師完成無法實現或者不合理的目標的;


    (三)委託人沒有履行委託合同義務的;


    (四)在事先無法預見的前提下,律師向委託人提供法律服務將會給律師帶來不合理的費用負擔,或給律師造成難以承受的、不合理的困難的;


    (五)其他合法的理由的。


    第六十一條 律師事務所依照本規範第五十九條、第六十條的規定終止代理或者解除委託的,委託人與律師事務所協商解除協議的,委託人單方終止委託代理協議的,律師事務所有權收取已提供服務部分的費用。


    第六十二條 律師事務所與委託人解除委託關係後,應當退還當事人提供的資料原件、物證原物、視聽資料底版等證據,並可以保留影印件存檔。

  • 4 # kyddvnj

    律師接受委託必須透過律師事務所,和委託人簽訂委託代理合同,開具正式發票,如果沒有上述手續,則屬於違規。

  • 中秋節和大豐收的關聯?
  • 在知識人裡可以重複回答同一問題嗎?會扣分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