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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1 # 鄉里人老高

    你好,按照勞動合同法員工入職一個月內必須簽訂勞動合同,如未簽訂勞動合同,公司需要向要勞動者支付2倍工資,你可以向當地勞動部門投訴,或提出仲裁,要求支付

  • 2 # 優雅的頹廢

    勞動合同法第二章第七條明確規定:用人單位自用工之日起即與勞動者建立勞動關係。用人單位應當建立職工名冊備查,並必須是書面合同;第七章第八十二條明確規定:用人單位自用工之日起超過一個月不滿一年未與勞動者訂立書面勞動合同的,應當向勞動者每月支付二倍的工資。如果你上班超過一年,公司沒有與你簽訂勞動合同,首先你可以依法向公司人事部門提出申訴,人事部門不能依法處理的,可以想企業所在地勞動監察部門申訴直至申請仲裁。

    在此之前,為了確保自己的權益,你需要:收集你作為公司職員的證據,工號牌、考勤卡、工資表、審批單等等,以此證明自己確與公司存在事實勞動關係,提出仲裁訴求的時候,仲裁庭也會要求出具這些證據的。當然,考勤卡、簽到簽退表、工資條等物證如果你沒有的,可以依法要求用人單位提供,這個是法律對用人單位明確規定的義務。

  • 3 # 律師芳姐

    【用人單位未籤勞動合同,應當怎樣向勞動者賠償?】

    所以按照法律規定,你如果在該單位上班已經超過一年應該可以得到二倍工資的賠償。這部分法律其他回答者已經回答的很清楚了,我在這裡就不再重複。

    但是,等你按照這個法律規定去向用人單位主張權益的時候,你就知道理想和現實和差距有多大了。

    為了縮小這個差距,你還應該做到以下幾點:

    1.蒐集你入職時間的證明,比如說用工表。打卡表、考勤表以及工資表。這是你二倍工資賠償的起算點。

    2.二倍賠償是按你的月工資為基數進行計算的。所以證明你的月工資是多少,你必須提供你的工資表。

    3.有些用人單位為了不給你賠償二倍工資,還會在法庭上,說你不符合用工條件。對你符合用工條件,遵守用人單位的規章制度,你也應該準備相應的證據。

    畢竟在利益面前,人性有的時候毫無底線。

  • 4 # HF_Lan

    勞動法規定的勞動合同簽訂的法定責任人是用人單位,所以未簽訂勞動合同的責任人是用人單位,你需要證明你跟公司的受僱事實,如:工牌、考勤卡、工資條、上崗通知單、工作作業照等,或3人以上同事證明。然後向勞動監察大隊投訴

  • 5 # 實用職場經驗

    1

    如果是公司原因跟你解除勞動關係的,公司需支付你解除勞動關係的經濟補償金。補償標準為,你在這家公司有幾年工齡,公司就應補償你幾個月工資。

    2

    如果公司上班,公司從來沒跟你簽訂勞動合同,那從你入職第二個月到你離職這段時間,公司應該支付你每月二倍工資。前提是你要收集相關證據證明你確實這段時間與公司存在勞動關係。

  • 6 # 廣東天穗律師事務所

    一、公司不籤勞動合同離職怎麼賠償?

    勞動關係的確立是需要勞動合同保護的,勞動合同是維護勞動者的權利,勞動者與用人單位未簽訂勞動合同的時候,雙方就沒有形成法律保護的勞動關係。這在勞動法上面也是不允許的,可能會被追究法律責任。用人單位用工之日起超過一個月不滿一年未與勞動者訂立書面勞動合同的,應當向勞動者每月支付二倍工資。在目前勞動法律規則下,公司不籤勞動合同,員工頂多可以得到未籤合同的二倍工資,至於額外的經濟補償是沒有的,這一點很重要,希望廣大工友能夠理解清楚。

    二、公司不籤勞動合同怎麼維權?

    未簽訂勞動合同而辭職時老闆又不支付工資的,有以下幾種解決途徑:

    1、和老闆協商解決;

    2、當地勞動局內設機構勞動仲裁委員會申請勞動仲裁要回工資。該程式是專門為了解決勞資糾紛的,效果很好,不用交任何費用;

    3、對仲裁結果不服得,可以向法院起訴;

    4、可以向勞動監察機構投訴,由其責令用人單位改正。

    三、公司不籤勞動合同的法律後果有哪些?

    1、未籤勞動合同需賠雙倍工資。

    根據《勞動合同法》第八十二條規定:“用人單位自用工之日起超過一個月不滿一年未與勞動者訂立書面勞動合同的,應當向勞動者每月支付二倍的工資”。因此企業在解除勞動關係時應支付雙倍工資。若未支付,職工可申請勞動仲裁。

    2、未籤勞動合同能引起無固定期限勞動合同的成立。

    《勞動合同法》第十四條規定:“用人單位自用工之日起滿一年不與勞動者訂立書面勞動合同的,視為用人單位與勞動者已訂立無固定期限勞動合同”。這對企業是不利的。

    3、單位不能以試用不合格為由辭退職工。

    《勞動法合同法》第三十九條的規定勞動者在試用期間被證明不符合錄用條件的,用人單位可以解除勞動合同。因此簽了合同約定了試用期,企業就能在試用期內以不符合錄用條件為由隨時辭退職工且不用支付經濟補償金。而未籤勞動合同就不存在試用期的問題,辭退職工就必須給付經濟補償金。

    4、未籤勞動合同依然不能免除為勞動者繳納各項社保費的義務。

    法律規定只要勞動關係存在,企業就應履行勞動法規定的各項義務。若不履行,勞動者可向勞動監察部門投訴。

    綜上所述,公司不和入職的員工簽訂勞動合同,員工可以隨時離職。並且,其可以提出賠償要求。具體賠償金額用約定的月工資乘以二再乘以未籤合同的期限。公司不籤書面合同承擔雙倍工資,員工可以到仲裁委員會申請勞動仲裁,不行的話提請訴訟。

  • 7 # 唐天平

    按照法律規定,入職一個月內單位應該與員工簽訂書面勞動合同,如果沒簽合同,從第二個月開始應該支付二倍的工資作為補償。

    在公司超過一年沒簽勞動合同,應該視為已經簽了無固定期限合同。無果你沒有嚴重違反公司制度、給公司造成重大損失等情況下,公司是不能解僱你的。

    這樣的情況下,你可以獲得11個月的未籤勞動合同二倍工資補償,以及2-4個月工資的違法解除賠償金。

    《勞動合同法》第八十二條 用人單位自用工之日起超過一個月不滿一年未與勞動者訂立書面勞動合同的,應當向勞動者每月支付二倍的工資。

    第八十七條 用人單位違反本法規定解除或者終止勞動合同的,應當依照本法第四十七條 規定的經濟補償標準的二倍向勞動者支付賠償金。

  • 8 # 趙星律師

    請您先回答兩個問題以便更好的解答您的問題,第一,您具體何時入職,何時被解除勞動合同。第二,公司解僱您的具體理由是?

  • 9 # 無淚的鯽魚

    根據法律相關規定,你可以要求公司支付你11個月的雙倍工資。但是,先別考慮錢的問題,你得先證明你們之間的勞動關係,才能適用《勞動法》等相關法律。

    《勞動合同法》第七條規定:用人單位自用工之日起即與勞動者建立勞動關係。用人單位應當建立職工名冊備查。

    《勞動合同法》第十條規定:建立勞動關係,應當訂立書面合同。已建立勞動關係,未同時訂立書面勞動合同的,應當自用工之日起一個月內訂立書面勞動合同。用人單位與勞動者在用工前訂立書面勞動合同的,勞動關係自用工之日起建立。

    所以依《勞動合同法》,在公司上班時,就應當建立勞動關係,若公司沒有與員工簽訂勞動合同,就屬於違法行為,將依《勞動合同法》第八十二條規定,用人單位自用工之日起超過一個月不滿意一年未與勞動者訂立書面勞動合同的,應當向勞動者支付二倍的工資。

    此種情況,支付二倍工資將依據《勞動合同法實施條例》第七條規定:用人單位自用工之日起滿一年未與勞動者訂立書面勞動合同的,自用工之日起滿一個月的次日至滿一年的前一日應當依照勞動合同法第八十二條的規定向勞動者每月支付兩倍的工資,並視為自用工之日起滿一年的當日已經與勞動者訂立無固定期限勞動合同,應當立即與勞動者補訂書面合同。

    為此,員工可以獲得入職第二個月開始至滿1年,也就是獲得11個月的二倍工資賠償。同時,可依員工意願,要求籤訂無固定期限勞動合同。

  • 10 # 莊心審判

    關於未簽訂書面勞動合同雙倍工資的問題,前面回答很多了,一樣的不重複,我提醒一點實踐中要注意的細節:

    就是申請勞動仲裁時間的限制,你說的上班超過一年,具體是多久呢,申請勞動仲裁是有時效的,因為雙倍工資的期間是第二個月到第十二個月的,你最少要保證第十二個月的最後一天距離你申請勞動仲裁的時候不要超過一年。如果你上班是一年多幾個月的話,那來得及,如果是接近兩年的話,那時間就很緊了,要抓緊時間申請勞動仲裁。如果來不及申請,也可以先向單位寄快件,寄出要求單位支付雙倍工資差額的信件,快件面單上一定要註明是什麼材料,這可以引起從仲裁時效中斷,仲裁時效期間重新計算。

    《勞動爭議調解仲裁法第二十七條》規定:勞動爭議申請仲裁的時效期間為一年。仲裁時效期間從當事人知道或者應當知道其權利被侵害之日起計算。 前款規定的仲裁時效,因當事人一方向對方當事人主張權利,或者向有關部門請求權利救濟,或者對方當事人同意履行義務而中斷。從中斷時起,仲裁時效期間重新計算。 因不可抗力或者有其他正當理由,當事人不能在本條第一款規定的仲裁時效期間申請仲裁的,仲裁時效中止。從中止時效的原因消除之日起,仲裁時效期間繼續計算。

    另外還有一點,你被解僱的原因是什麼,對於用人單位來說,解僱的程式其實是挺苛刻的,稍不注意就構成違法解除勞動關係。

    一般情況下解除勞動,要支付經濟補償金,經濟補償按勞動者在本單位工作的年限,每滿一年支付一個月工資的標準向勞動者支付。六個月以上不滿一年的,按一年計算;不滿六個月的,向勞動者支付半個月工資的經濟補償。

    如果是違法解除勞動關係,那就要雙倍支付經濟補償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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