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結構助詞,用在定語和中心詞之間,表示修飾關係:緩兵~計;不速~客;莫逆~交。 結構助詞,相當於“的”。 例:①近塞上之人,死者十九。——《塞翁失馬》 ②小大之獄,雖不能察,必以情。——《曹劌論戰》 ③若能以吳、蜀之眾與中國抗衡。——《赤壁之戰》 ④東割膏腴之地,北收要害之郡。——賈誼《過秦論》 2你說的“取獨助詞”實際也是結構助詞,但是它不能翻成“的”,因為它前後的文字關係不是修飾關係,它用在主謂之間,使成為句子成分:“大道~行也,天下為公”。 “之”用於主謂之間,不譯。 例如: ①甚矣,汝之不惠!(《愚公移山》) ②徐公不若君之美也。(《鄒忌諷齊王納諫》) ③子非魚,安知魚之樂?(《莊子與惠子游於濠梁》) ④以天下之所順,攻親戚之所畔。(《得道多助,失道寡助》) ⑤先天下之憂而憂,後天下之樂而樂。(《岳陽樓記》) 從這些例子可以看出,當“之”用在一個名詞或代詞(主語)和一個動詞或形容詞(謂語)之間時,“之”不譯。
1結構助詞,用在定語和中心詞之間,表示修飾關係:緩兵~計;不速~客;莫逆~交。 結構助詞,相當於“的”。 例:①近塞上之人,死者十九。——《塞翁失馬》 ②小大之獄,雖不能察,必以情。——《曹劌論戰》 ③若能以吳、蜀之眾與中國抗衡。——《赤壁之戰》 ④東割膏腴之地,北收要害之郡。——賈誼《過秦論》 2你說的“取獨助詞”實際也是結構助詞,但是它不能翻成“的”,因為它前後的文字關係不是修飾關係,它用在主謂之間,使成為句子成分:“大道~行也,天下為公”。 “之”用於主謂之間,不譯。 例如: ①甚矣,汝之不惠!(《愚公移山》) ②徐公不若君之美也。(《鄒忌諷齊王納諫》) ③子非魚,安知魚之樂?(《莊子與惠子游於濠梁》) ④以天下之所順,攻親戚之所畔。(《得道多助,失道寡助》) ⑤先天下之憂而憂,後天下之樂而樂。(《岳陽樓記》) 從這些例子可以看出,當“之”用在一個名詞或代詞(主語)和一個動詞或形容詞(謂語)之間時,“之”不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