回覆列表
-
1 # 使用者6373977032853
-
2 # 狼王
對於大多數的六年級的畢業生,他們的是想早點畢業,早點完成人生的一段路程。可我就不大一樣,我不想畢業!
畢業可真苦,要離開哺育我六年的母校,有要離開那慈祥的老師,還要與相處了六年之多的同學。可真有點不捨得!
說起母校,真有點依依不捨。畢竟是我是在那生活了六年,這段似父子之間的愛,怎麼能說要離開就離開呢
對於大多數的六年級的畢業生,他們的是想早點畢業,早點完成人生的一段路程。可我就不大一樣,我不想畢業!
畢業可真苦,要離開哺育我六年的母校,有要離開那慈祥的老師,還要與相處了六年之多的同學。可真有點不捨得!
說起母校,真有點依依不捨。畢竟是我是在那生活了六年,這段似父子之間的愛,怎麼能說要離開就離開呢
簽了三方協議畢業以後一年之內你更換工作單位的途徑有兩個:其一是直接辭職辦理失業手續,再到新單位續簽勞動合同,按著勞動法原單位接到辭職信以後一個月內不答覆視為有效,並且不得扣留勞動者的檔案等;其二是讓原單位給你出具解約函,回學校辦理改派手續,然後拿著空白的三方協議以應屆畢業生身份繼續擇業。第一個途徑沒有違約金的問題,也不受原來單位的制約,並且工齡可以接續。缺點是公務員考試、事業編制招聘、大多數國有企業等就業機會要求必須是應屆大中專畢業生,你辦理辭職以後就是去了寶貴的機會。第二種辦法的優點是改派以後就業範圍不受限制,缺點是原用人單位給你出具解約函會向你提出違約責任追究問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