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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1 # Sir聊HR

    從你的題意來看,我可以確定勞動者的這種工作關係涉及勞務派遣以及社保代繳。

    具體的,勞動者在甲方工作,這個甲方其實就是用人單位。勞動者和乙方簽訂勞動協議,乙方其實就是勞務公司或者人才中介機構,勞動者在甲方工作,與乙方簽定勞動協議,實質上就是甲方與乙方進行勞務派遣合作,有勞務公司或者人才中介機構把你們員工派遣到甲方用人單位去幹事。加上勞動者的工資由乙方代發,也就是由勞務公司或人才中介機構發,可以更一步證明勞動者與乙方是勞務合同關係。事情就這麼簡單。

    本來勞動者的五險應該由乙方給你繳納的,可現在勞動者的五險卻是由丙方給繳納的,說明乙方(勞務公司或人才中介機構)又與丙方存在業務合作關係,可以確定的是丙方應該是一個代理公司,這樣繳納五險其實是存在一些問題的,這應該是那些勞務公司之間合夥搞的事情,以求大家都掙錢。吃虧的可能只有勞動者了。

    現在這種情況下,你問甲方是不是漏繳了五險?我可以明確的告訴你,甲方沒有漏交五險,相反,甲方為你們每個勞務工交了足夠的費用給乙方,勞動者的一切都應該由乙方負責的,包括工資和五險都應該由乙方繳納,因為勞動者是與乙方簽訂勞動合同的。直白點說,勞動者雖然是在甲方工作,但是有乙方派去的,甲方跟勞動者沒有直接到合同關係,甲方只跟乙方有合作關係,所以甲方把勞動者的工資和五險費用都給了乙方,由乙方對勞動者支付。事情就是這樣的,所以甲方沒有漏交五險。

    還有,勞動者工作期間受到工傷,卻是由丙方申請工傷認定,應該和乙方也有關係的,跟甲方基本沒什麼關係,所以甲方可以不管。現在的工傷問題,勞動者可以要求乙方、丙方共同承擔,如果要投訴的話,就把乙方和丙方一起投訴,這兩個公司是會一同受到制裁的。

    從你的提問和描述來看,我感覺勞動者與多個公司存在關係,這是那些公司之間的利益複雜化了勞動問題。如果勞動者不知道找哪個公司,我告訴你,就找與你簽訂勞動協議的公司,其他的事,讓那些公司去處理吧。

  • 2 # 死了一萬年的貓

    這種問題是當前普遍存在的現象,用功形式應該屬於勞務派遣形式,但又找第三方代繳社保,遇到這種情況,如果發生了工傷,責任主體應該是簽訂勞動合同的雙方,所以乙方應該主導申請工傷認定,縷清楚關係就沒有什麼問題!

  • 3 # 蔣家元

    你的這個問題在我看來有一定的欺詐性。這樣的工作如果是我我肯定不會做。因為扯皮事肯定多。甚至連工資也不一定有保障。這只是個人觀點與別人沒有關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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