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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1 # 火69

    沒有公安機關的屍檢報告,死因又無法查明,恐怕賠不了。我一次騎電瓶車摔倒了,保有意外險,有交警出的認定書,我是在建設銀行保的意外險,建行回覆可以賠,告訴我把醫院發票、病歷本等保管好,我一一照做了,上交到建行後來又跑來跑去很多次,可最終一分錢也沒拿到。意外險保費交了很多年,一切都按照工作人員的回覆去做了,可錢一分也沒賠到手上,自從這次以後我不再辦理交意外險了,以前那麼多年也是把錢白白的送給人家。

  • 2 # 冬天也有花開時

    如果沒有警察局,交警隊,醫院相關證明,走訴訟肯定是贏不了,因為不能排除疾病死亡。走理賠,要看死亡時或相近時間是否向保險公司報案,保險公司是否查勘核實,分情況,有賠償的可能。如果是埋了後才通知保險公司被保險人有事故並死亡,那就別想了。

  • 3 # 蔡貓貓

    凡事要有因果有根據,你如果沒有明確確定是因意外導致的身故,那麼意外險顯然是不賠的。中國的法律是講事實擺依據,保險法依然是如此。

  • 4 # 喜TALK

    一般來說,不賠。

    除非明確證明死者是意外造成傷害後死亡,而忽略了發病因素比如,暈了,導致跌落,因為暈不會明顯造成死,跌落會

  • 5 # 開啟車窗看景色

    “入土為安”致死因無法查明,意外險到底賠不賠?

    這得根據當時的實際情況而定,誰也說不準賠還是不賠,不過,三天後死者入土為安,主要考慮民俗民風問題,這種現象農村較為普遍,保險公司對從購買人身意外險的人應該謹重妥善處理,舉兩個例子。

    案例1:2021年6月2日,張某在北京市某加油站倒車時,撞到牆體和旁邊車輛,不慎死亡。有醫療機構的診斷證明,車管部門的屍檢鑑定報告,保險不賠,訴之法院,審判結果,法院按照30%的比例承擔保險責任。

    案例2:2021年某一天,梁某成因溺水身亡,判斷不出真正死因,是原來就有心臟疾病,還是純溺水死亡的,死因無法判斷。故法院依法判決,保險公司賠償50%的保險金。

    以上案例足以說明,只要死亡之後,有正規的證明材料,有醫院的診斷證明、有交警部門出具的責任認定書,死者買了意外險,即使三天之後入土為安,保險公司也會按照一定比例予以賠償。

    下列情況的出現,筆者認為,當事者身亡,保險公司是不予理賠的。當事人無理由三天過後下葬,並沒有權威機構證明的;理由不充分,死亡原因不詳的;猝死的(無附加險);意外導致原有疾病發作而死亡的,意外摔倒導致死亡的等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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