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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使用者252851357378465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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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 風含情花含笑
離婚後,雙方(既已離婚已不再是夫妻)已無和好的可能,該不該讓對方來看孩子個人認為是要區別對待!
首先考慮雙方離婚的主要原因是什麼,因為什麼而離婚。其次分析考慮有過錯的一方在沒離婚前以及離婚之後對待孩子的態度和行為來區別對待。
大千世界無奇不有,大多數女性朋友從母愛自身來講對待孩子是比較用心認真疼愛,對待感情以及家庭也是盡職盡責。最後不幸走到離婚這一步,那隻能說明她在家中受到了難以承受之痛。或許是因為對方賭博,或者是對方感情不專一出軌,也或者是對方有家暴傾向,酒後大打出手。
總之,如果這一類女性離婚,過錯方毫無疑問屬於男方。假如這種家庭情況下離婚,離婚後孩子在男方,女性通常會牽掛想念孩子。此時作為監護人的男方理應從孩子健康成長方面角度來考慮支援對方探望孩子。據觀察,無過錯方的女性通常比較重感情,一旦離婚,幾乎都爭取孩子隨母。孩子和母親生活在一起,如果孩子的父親是個渣男,平時對待妻兒老小又不上心。這種情況下,不見就是“不賤”!
反之亦然,篇幅中男女換位,過錯方如為女性。結合離婚前後對待孩子的態度綜合考慮做出理智的決定。不知各位信否?有些女性因為自己過錯離婚後,長久不和孩子們主動聯絡。男方因為害怕對孩子的健康成長有所影響,故意對孩子隱瞞了離婚的真相。期間有意讓作為母親者主動多和孩子溝通溝通,要不然孩子心生疑慮。你們猜怎麼著?對方冷冰冰回覆,“告訴孩子,就當我死了”!人若上百,形形色色!箇中權衡利弊,全靠自己把握。
櫻花已經盛開,白色的紅色的都有。花開花落猶如人間悲歡離合,世間百態莫過於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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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 米糖姐
離婚後,夫妻已無和好可能,為了孩子成長角度出發,應該多看孩子,因為在成長期的孩子需要父愛和母愛,這樣對他的成長更有力。
一對夫妻由於在共同的生活出現了各種問題,導致離婚,認為最受影響的應該就是孩子。
阿強由於外面有了其他女人而導致和老婆離婚,那時他老婆不同意離婚,還一度威脅秀永,如果離婚會怎樣怎樣。可男人的心只要沒在你身上了,十頭牛也拉不回來了,最後他老婆扔下孩子自顧自離家出走了,那麼多年從來不來看孩子一眼。孩子在三歲的時候就失去母愛,成長的道路上受夠了其他孩子的閒言碎語,說他是個野孩子,別人家的孩子放學都有母親來接,可就算下雨也從來不見他的母親來看他一眼,長大了由於一直奶奶照顧,不能自理更不能和其他人有好的溝通的交流,這樣的男孩子對他以後的人生路也是非常的艱難。
所以離婚後,夫妻已無和好可能,為了孩子的成長角度出發,應該多去看孩子,那怎麼去做呢?
一、週末節假日多去陪伴由於夫妻離婚,勢必會影響到孩子幼小的心靈,他們的生活會一下子少了很多歡樂,所以這個時候應該要做的就是在週末節假日抽出時間來去陪伴孩子,給他們一個緩衝期,讓他們慢慢去理解自己的父母,那麼在他們的成長過程中也會少了很多不必要的負面情緒,這樣以來更有利於孩子的健康成長。
二、為了孩子可以適當委屈自己夫妻離婚而且已無和好的可能,想來彼此都不想以後再見面,但孩子是無辜的,不應該因為你們感情的原因而受到傷害,所以適當的配合一下孩子的願望和情緒,在孩子生日的時候能一起坐下來為他慶祝,當孩子學習成績不好或者好的時候,能一起給他鼓勵和幫助。那麼就算孩子知道你們離婚了但還是會開心著幸福成長。
三、儘量給孩子愛的生活由於離婚而且已無和好可能,想必也認定恩斷義絕,那麼有的夫妻就根本不可能再見面,但既然這樣,也得把孩子放在首要地位,安排妥當的時間把孩子接到身邊,讓孩子在一年中有多次和你相聚在一起的時間,在經濟上給孩子創造更多的條件,讓孩子生活在無憂無慮的時光裡,那麼對孩子的成長是最好的幫助。
結語雖然離婚,兩個人也不可能再和好如初,但孩子是你們應該共同去培養和照顧的,所以不管再怎樣,一定得抽出時間來多陪伴,在經濟上儘量給予孩子更好的生活,那麼這樣會對孩子的成長更有利。(end)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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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 晴青馳
離婚後確定不會複合,建議要多看孩子。因為不管是父愛或母愛的長期缺失,都會給孩子帶來很大的心理影響。
一、多看的好處即使離婚也要讓孩子知道,只要你需要父母在,父母一定在。這樣他的心裡就會有安全感。
父母離婚對孩子定會產生影響,所以在能力範圍內,要將影響降到最低,最好的方法就是多陪伴。
和孩子多見面,並給孩子做好心理疏導。如果你一邊說爸媽愛你,但是另一邊又極少見他,那這樣的愛是沒有多少說服力的。在行動上表達愛,遠比口頭上說的愛更有份量。
多和孩子見面,建立深厚的親子關係,做好孩子的後盾,減少大人離婚對他的傷害,讓他成長過程中既不缺父愛也不缺母愛,是所有離婚父母都應該思考的問題。
二、少看的壞處如果長期不和孩子見面,孩子在成長的過程中沒有你的參與,他與你會產生很大的疏離感和陌生感,這在他長大後是很難彌補的。
親子間長期不見,孩子會因為缺失愛而容易變得內向和自卑,覺得別人家庭幸福,而自己是單親家庭,心理影響會比較大。
少看孩子還有一個壞處就是,你會對他缺乏瞭解,他的成績他的喜好,甚至他的心事你都無從瞭解,他如果心裡有苦惱,或者和同學有矛盾無處訴說,也許會對他的成長造成不良的影響。
總而言之,父母離婚從孩子的成長角度來看,多看肯定是好過少看。父母不應因為大人的成見而不讓另一方看孩子,或藉口自己忙而不去看孩子,這些都是自私的行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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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 # 逸筱安
兩個人因愛情走到一起,對婚姻有美好的憧憬,寶寶的出生是兩人愛情的見證。如果一直恩愛白頭,兒女繞膝其樂融融多好。我們每個人都希望如此。但往往事與願違,並非我們沒有努力過,有的夫妻離婚了,還有機會複合,有的感情完全破裂,已無複合可能。
那麼就要從兩個方面看。
現在針對作者問題,夫妻已無和好可能,談一下我自己的觀點。
首先,看孩子多大。
如果孩子很小,一般歸女方機率大一些。這時孩子對離婚沒有概念,對父母依賴性強,而且不太會觀察父母異樣的情緒,此時需要父母更多呵護。這種情況父親可以看孩子,而且這是沒有撫養權的另一方的合法權益。
第二,如果孩子大了懂事了,有自己的判斷。
這時,從跟誰生活到願不願意見另一方都要尊重孩子的意見。如果孩子精神上接受不了父母離異,特別排斥一方探視。那麼就很少見面或者不見面。
第三,無論孩子多大。只要父母離異就是傷害。事後彌補比不上完整的家庭。
如果那樣捨不得孩子,擔心影響他成長,那麼就不要離婚。既然離婚了,無論雙方在孩子面前如何假裝恩愛,都是對孩子不停的二次傷害。試想,明知道父母不會復婚,還要總見面,看著各懷心事假裝微笑開心的父母,你認為孩子會真的開心嗎?真的有利於成長嗎?孩子真的需要嗎?
當孩子以為父母經常見面有和好可能,百般討好撮合想要恢復完整的家,你卻告訴他,不可能實現,那孩子又是什麼心情?不可能複合,那對孩子來講,結果都是一樣的,一遍又一遍的幻想破滅而已。
我們總以為孩子小,不懂。其實他們什麼都懂。
我們總覺得不能讓孩子的成長缺失父愛母愛,也因為想念孩子,總想見孩子。是,孩子也會想父母,越想父母越希望你們能在一個完整的家裡。
既然給不了完整的家,就不要給他一種假象,好像爸爸媽媽還愛對方,在我面前很和睦,那麼我們還在一起生活不好嗎?想想都淚目。
我有一個好閨蜜。孩子一年級時離婚了。和爸爸住一起,但是每週還能看見媽媽,他們在一個小區,有時候還回姥姥家住幾天。媽媽還帶她上外課。
但是,在孩子眼裡,無論父母怎樣努力想把生活維持在離婚前那樣的狀態,都不可能的。孩子明白,爸爸媽媽分開了,因為他們不住在一起。
所以,無論我閨蜜帶她玩也好,吃好吃的也罷,儘可能滿足孩子,孩子仍然心事重重,有一天哭著和媽媽說,媽媽我不要好吃的不去玩兒,你能和爸爸再結婚嗎?我希望我們還能住在家裡,像以前一樣……
看。這就是孩子想要的。
父母的探視,各方面的彌補,都只是讓自己對孩子少些愧疚心裡好受些罷了。你覺得總見面利於孩子成長,不過是一次次揭孩子傷疤讓他認清,父母再也不能像從前一樣了。在離婚的那天,就註定父母對孩子要一輩子的愧疚。
第四,以上還好說。如果各自成立新的家庭。
你的另一半,會允許前妻前夫總來探望孩子嗎?
剪不斷理還亂。因為孩子的藕斷絲連會讓新的婚姻蒙上灰色調。
如果組成新家,那麼自己孩子也好,對方孩子也好,都一視同仁。努力給兩個孩子一個健康的家庭氛圍,父母都在的家,才是家。總之,孩子是失敗婚姻最可憐的犧牲品,所以,努力讓孩子有完整的家,對自己的婚姻負責才是最重要的。如果實在無法繼續,那麼就看誰撫養,好好關心、好好培養孩子。
等孩子長大了,自然不會忘記血親。他可以自己選擇要不要聯絡多年以來成長缺失的父親(母親)角色。而不是父母刻意去做的。
有的夫妻離婚了都不想要孩子,推來推去。
有的又都想要孩子,爭來爭去。
有的不爭,和諧解決,給你養。
不論什麼結果,孩子因父母離異受到的創傷,不是多多探望能夠彌補的。孩子需要的,是成長中的陪伴。既然做不到陪伴。那就祝福吧。
如果另一半和孩子有需要時你能從天而降像以前一樣照拂著,那麼好,孩子的成長有你參與,你是負責的爸爸(媽媽)。
如果對方需要你時,你不能盡為人父母的義務,有了新家,諸多推辭。平時在孩子面前晃晃也只是避免孩子跟你生疏不親了,那麼好,你也不需要為難。如此不見,對孩子最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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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 # 瑤兒講生活
你們夫妻離婚,本來孩子就成了被迫接受者,不是缺少父愛就是缺少母愛的,如果再不去探望,隨著孩子年齡增長他的心理會不會恨你們其中一方?這肯定不利於孩子的成長。
有很多家庭離婚都是老死不相往來的那種,其實不是為了孩子成長角度出發探望與否,而是你們是不想和對方過多牽扯吧,沒有幾個孩子會說父母多陪伴會不利於孩子成長的。
我阿姨就是離異,他們是和平分手,之後各自有了家庭,但是對孩子的那份愛沒有變,每逢週末都會帶孩子出去玩一天,而且都沒有限制孩子去哪一方居住,對方可以按照約定來探望孩子,也可以孩子自己選擇,只要利於孩子成長。
等孩子長大後會告訴他父母為什麼分開,雖然各自有了家庭,但是依舊愛他,甚至比之前的愛還多。孩子成長過程中父母的陪伴缺一不可,不要讓孩子為你們的婚姻買單,剝奪了他應該享受的權利,看到別人有父母陪伴的時候自己會不會自卑這都是要考慮的因素。
所以@山東大瑤 建議你們雖然離婚了,孩子卻是共同的,不能因為你們的自私而毀了孩子,應有的探望不能少,該給的關愛更要加倍才可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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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 # 泡沫小糖
我個人覺得,不應該讓孩子來承擔兩個大人間的錯誤。
無論如何,曾是夫妻的兩人,現今分手離婚,對於孩子還說本已經是傷害,雙方應該在孩子以後成長方面,都應盡努力保護教育好孩子,不要因為自己不成熟的自私,讓孩子再缺失另一方的愛。
大部分中國家庭,離婚後,很大一部分人,不願意甚至阻擾另一方看孩子,尤其當另一方用孩子來懲罰對方,這才是最可笑的方式。這種傷害對大人,對雙方家庭影響沒有多少,反而讓已經受傷害的孩子更受傷害。
現今社會,這種自私的家庭多的事,不從成熟的方向來生活,而是固執己見自己認為對的地方,很希望這種家庭的人,能做出改變,不過現實很殘酷,不大可能。
但也有很多家庭離婚後,卻能為了孩子,雙方盡到自己的責任,能讓孩子依舊能獲得爸爸媽媽的愛,我佩服這樣理智又成熟的家庭。願每一位離異家庭的小天使能得到幸福快樂健康的成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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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 # 巖姐情感
這個沒有絕對的答案,多看還是少看,就要看每個家庭的情況了!第一種情況,兩個人和平分手,雖已無和好的可能,但是兩個人還是和親人一樣,孩子如果還很小,就應該多看看為好,畢竟還是是你們的骨血,幫扶著點,一起把孩子撫養長大為好。但是,在這建議一下,如果分開後,雙方有了新的戀情,那麼在看孩子的時候就要注意分寸,接過來看兩天或者是分時間段的照看,不要在對方家經常一起照看孩子,就算你們無所謂,可是新的戀人會吃醋的。第二種情況:孩子已經懂事了,你們可以跟孩子商量一下,孩子覺得舒服的方式,例如每週或是每月什麼時間在哪個家度過。一定要徵得孩子的同意和意見,不要非常刻意的去控制孩子的時間,孩子心裡會很不舒服,跟會有壓力和不適。本來你們離婚,多多少少就已經影響了孩子的生活和學習,不要因為這個看孩子的時間問題,又給孩子增加一個難題。第三種呢:兩個人已經有了很深的隔閡,孩子由一方撫養,那另一方就儘量少看為好,也就是適度。因為大人直接本來就不和諧,甚至是有敵意,你們之間處理不好的感情,會放大到看孩子的事上,反而對孩子不利。
每個家庭,每對離婚的夫妻,每個孩子都是不一樣的,所以離婚的父母要細心一些,觀察孩子的變化,儘量減少對孩子的傷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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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 # 羽毛雨
孩子小時,沒有選擇能力時,別人從中阻撓為難你時,還是少看孩子好,與孩子建立了關係,孩子會想媽媽,但又不能時時和媽媽見面,心靈會受到二次傷害。等孩子大些,可以和他保持聯絡,時時瞭解孩子的動態,孩子有了自主選擇力了,就算你不去見,或是誰阻止你們見面,孩子也會來找自己的親媽。當然你得真心愛孩子,慢慢地建立親子關係,孩子很聰明的,會感覺得到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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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 # 怎麼不都是過
具體看是跟哪一方,人家說兒女都想娘,如果是跟著女方,男的,可以多去看看。如果跟著爸爸的話,女方還是少去點好,免得二次傷害,畢竟有時候稍微習慣點,又去打擾,孩子半夜哭媽媽,這女方又在哪裡了,男方更加難帶,家裡更加雞犬不寧。如果真看,等大點吧,比如六歲這樣。如果三四歲你和他解釋,他也不懂。。。所以說經常看不看,還看跟著是哪一方,覺得有道理,幫點贊支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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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 # Sunshinetoto
我覺得分兩種情況:
第一種,不撫養孩子一方願意經常看孩子的,當然多看看孩子好。
第二種:偶爾看看又消失的,這種的少看孩子,突然來突然消失也會影響孩子的心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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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議等寶寶滿月的時候過去看望較好~省著人家有什麼講究或是忌諱~滿月是普遍的一種看望方式~買東西方面,你說是朋友,不妨不送東西,帶人民幣~因為孕育寶寶後的人,在寶寶沒滿月的一個月中,需要調整身體,身體虛弱,有些東西是禁止吃的~所以建議給錢,而且面子上過得去,禮節上也很沒有不禮貌的說法~個人意見,僅供參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