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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1 # 孫瑞陽

    一個組織,按理說,應該目標一致,榮辱與共,所以不應該產生派別之分。但為什麼會出現呢?我想,這裡有一個權利分配的事情。

    只要是金字塔形的組織,勢必會有人數多的一層,而為了便於管理,不可能下面的人對每一個領導負責,只能是對他的頂頭上司負責。而有時為了增加競爭和比較,領導還會設定二個或者幾個平行小組,類似於投標單位似的。那麼肯定會小組內的人比較團結,與其他小組就是競爭關係。久而久之,肯定形成各自的派別。如果能經常的輸贏沉浮,那還好點。如果一方一直壓住另一方,那就出問題了。類似於權利平衡,一旦權利失衡,就會出現問題。

    所以,技術方案是擇優而取。而權利管理也是一個平衡的掌握。

  • 2 # 夢想衝鋒號

    關於派別的形成,個人認為如果兩種,一種是自然形成的,一種是人為的。

    自然形成的派系,大家更容易理解。比如一個新的團隊,剛開始大家一團和氣,但時間久了就會分成若干個派系,或者說一個新人剛加入一個團隊,時間久了他也會站在一個派系裡,這種派系的形成不是人為劃分的,究其原因,我覺得也可以分為兩種,一種是團隊中利益的分配機制造成的,另一種是團隊中思想觀念的不同造成的。這符合“人以群分,物以類聚”的規律。

    人為劃分的派系都是由團隊的最高管理者,出於制衡的需要而人為劃分的,不管劃分的原因是什麼,但在最高管理者看來這有利於他的管理,按中國的帝王之術來講這應該是權謀的範疇。但是按現代社會的理念來講,有些人為劃分是出於社會和諧的需要,比如《反壟斷法》,就是避免單個團隊獨大不利於社會的穩定。

    組織中派系的存在有利有弊,有益之處在於,派系之間可以相互監督,相互競爭,從而促進組織的完善,健康與發展。不利之處在於,派系之間會產生嚴重的內耗,浪費資源,嚴重的還會相互拆臺扯後腿,影響組織最終目標的實施與實現。一旦派系之間的關係上升為鬥爭時,派系雙方都會忽視組織的最終利益,往往會出現損人利己的情況,甚至於損人也不利己,形象表現為殺敵一千,自損八百。

    只要有利益存在,只要有意識形態存在,那麼組織中的派別就消滅不了,高明的組織管理者之所以高明,在於他能以最恰當的方式方法和手段來將駕役不同派別中的各種力量為己所用,社會因此才有帥材與將材之分。

    派別之間的力量對比也是不斷變化的,所謂兵無常勢,水無常形,所以管理者要因時而動,不改變不斷調整,才能維持組織的長治久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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