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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 使用者2986417386842
根據道路交通安全法,交通肇事後逃逸的,的確會被吊銷機動車駕駛證,並且終身不得重新取得駕駛證。這個我以前看過一個法院判決的案例,應該和你這個案情差不多。說直白一點,就是交警部門在人民法院判決你交通肇事罪成立後,未及時對你的機動車駕駛人進行吊銷。現在,才對你作出吊銷機動車駕駛證的行政處罰。
根據行政處罰法第二十九條規定,違法行為在二年內未被發現的,不再給予行政處罰。法律另有規定的除外。 前款規定的期限,從違法行為發生之日起計算;違法行為有連續或者繼續狀態的,從行為終了之日起計算。那麼你這個案件就涉及到違法行為什麼時候被發現的問題,如果認為發生事故的時候就發現了,那麼交警部門很明顯超期了。如果從人民法院判決之日起開始算,那麼交警也超期了。
但是,如果從交警部門知道你被人民法院追究刑事責任之日起,那麼很可能就沒有超過兩年的期限。你這個案件,很可能屬於交警部門,沒有及時到檢察院或者法院去調取是否構成交通肇事罪的刑事案件資訊,你考駕駛證的時候他才發現。如果是這種情況,法院大機率會支援交警部門的行政處罰。雖然現在是已經資訊社會了,但是公檢法之間的資訊流轉和共享,遠遠沒有我們想象當中的暢通。
當然,我認為即使這樣。雖然機動車駕駛證被吊銷,沒有什麼辦法可以改變,但是追究交警部門因為他們不及時作為,給你造成的經濟損失由他進行賠償還是可以的,要求公安機關追究追究他們辦案部門和辦案人員的責任,也還是可以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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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 年過半百俗人一枚
不可以,駕照吊銷一般都按照程式都要滿五年才能重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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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 使用者8217548030593
可以提前自學,不可以提前申請報考駕駛證。
《機動車駕駛證申領和使用規定》:
第十三條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申請機動車駕駛證
(一)有器質性心臟病、癲癇病、美尼爾氏症、眩暈症、癔病、震顫麻痺、精神病、痴呆以及影響肢體活動的神經系統疾病等妨礙安全駕駛疾病的;
(二)三年內有吸食、注射毒品行為或者解除強制隔離戒毒措施未滿三年,或者長期服用依賴性精神藥品成癮尚未戒除的;
(三)造成交通事故後逃逸構成犯罪的;
(四)飲酒後或者醉酒駕駛機動車發生重大交通事故構成犯罪的;
(五)醉酒駕駛機動車或者飲酒後駕駛營運機動車依法被吊銷機動車駕駛證未滿五年的;
(六)醉酒駕駛營運機動車依法被吊銷機動車駕駛證未滿十年的;
(七)因其他情形依法被吊銷機動車駕駛證未滿二年的;
(八)駕駛許可依法被撤銷未滿三年的;
(九)法律、行政法規規定的其他情形。
未取得機動車駕駛證駕駛機動車,有第一款第五項至第七項行為之一的,在規定期限內不得申請機動車駕駛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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吊銷5年期滿才能重新報名學,是不能提前學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