回覆列表
  • 1 # 犀牛哥洗衣櫃

    如果我是程維,其他啥也不用說,生命大於一切,第一時間出來發出最誠摯的道歉!然後拿出道歉的態度和方案,全部下線整改滴滴業務,給老百姓給全華人民一個交代。

    能力越大,責任越大。滴滴出行不僅僅是代步工具,更是通往回家的交通工具。如果有一個人因為乘坐了我們滴滴不能安全回家,那我們滴滴還有什麼資格生存,還有什麼臉面回家見老婆孩子。

    出現問題了,不可怕,可怕的是不解決問題。這麼大的企業,這麼好的出行方式,如果沒有一個可靠的安全機制,不如割掉!從新再來吧!

  • 2 # 星座大叔百分百

    以死謝罪談不上但我會公開道歉,安撫受害者家屬情緒,並且利用公關手段把影響降到最小。

    等風波過後繼續作妖(手動狗頭)

  • 3 # KevinKUNG龔靖蒙

    滴滴百日兩殺,我們敬畏生命,犯罪分子絕對罪魁禍首,建議使用極刑以儆效尤。

    犯罪事件本職是社會治安環境問題,根源是罪犯心理和性格,因為涉及滴滴所有使用者司機等等,在網際網路自媒體資訊的今天所以影響特別大。

    我覺得三個角度看看:第一這個事情有哪些法律責任,第二,滴滴公司有哪些責任,第三,作為創始人或者Quattroporte負責人有什麼責任。

    第一個方面,法律責任

    1,道義上肯定受到譴責,法律上可能有民事責任,應該沒有刑事責任。

    民事上面關於沒有給消費者安全提醒,存在失職不作為,對於公眾隱私權,知情權侵害等等。

    2,滴滴公司為犯罪分子提供了便利條件--順風車比大庭廣眾行兇便利。

    滴滴公司產品存在明顯漏洞,場景模擬不全,反應不及時,對於出現的問題沒有及時妥善處理,企業文化裡面對生命的敬畏和危機安全意識不夠。

    第二個方面,滴滴公司,

    1, 一般架構權責利都是對應的,滴滴公司抽成每筆業務,就對每筆業務負責,他們有商業權力,沒有任何司法執法權力--只能積極配合公安系統。被攻擊的客服系統屬於外包業務,導致流程負責,外包公司稽核再轉到滴滴公司。

    2,滴滴公司有的權力可以不給司機排單,扣錢,罰款,配合公安機關調查,全面準確真實提供所有資訊,開除公司內部負責人,也有保護使用者隱私,保護公司資料資訊等等,其他權力他們沒有,治安執法不是他們應該負責的。

    3,滴滴公司對這類事件也有公司表態,全力配合調查包括懸賞,最大程度賠償,釋出資訊給公眾知情,內部開除對應責任人,停止相關業務整頓改善到滿意為止。

    4,滴滴公司這個新公司成長過程中,涉及的司機,使用者,使用者場景非常非常多,很複雜。如同滴滴副Quattroporte章文嵩說過,圍棋的變化也就361步,滴滴要複雜100倍以上,一次性全面完善很難。他們能夠做到不斷髮現問題預見完善方案,發現的問題都全部改正。

    滴滴為出行領域確實做了顛覆創新,帶來了便利,不然做不起來。創新產品設計完美預見全面,萬無一失不能保證,不然讓全球治安系統情何以堪,他們千萬年系統延續和專注這個社會安全犯罪問題。

    第三個方面,責任人問題

    一般公司的事件都是負責人和法人承擔責任。但是一個社會的治安安全問題去要求一個企業承擔,最終讓創始人負責是不合理的。

    1, 網上很多匿名的網友極端懟創始人程維和Quattroporte柳青,是因為覺得他們享受了平臺帶來的極大榮譽和極大財富,有對公司的全部權利,自然要承擔一切責任。

    不排除之前受到滴滴公司傷害或者利益損害的人,甚至競爭對手推波助瀾,惡化事件輿論。

    2,順風車事業部總經理黃潔莉和客服副Quattroporte黃金紅確實是具體相關業務負責人,他們許可權職責內,沒有理清產品邏輯和覆蓋使用者全面場景,也沒有應急機制方案,導致犯罪事件頻繁發生,他們已經被開除。

    3, 那些要求程維以死謝罪這類要求有些過激,能夠理解網友的憤怒,但是應該針對罪犯,如果可以預知,沒有人願意看到這樣事情發生,程維柳青也絕對不願意這樣事情發生。滴滴一個順風產品要求嚴重處理整個公司負責人,這麼大的系統突然遇到問題癱瘓了,影響的社會問題更多。

    但是作為程維或者柳青代表公司或者代表自己作為一個普通人出來表態,道歉認識錯誤是必要的,能力越大責任越大,作為程維應該出來擔當!

  • 4 # 手機使用者5571187403

    看一個人,就看這個需要什麼,在獲取自己想要的東西時能否為他人考慮。

    程偉愛好金錢利益固然沒錯,但要看清是金錢腐蝕了他,而不是他左右了金錢。

    程偉希望從商業上成功,但他心裡沒有窮苦的百姓,不知道還利於民。心裡沒有為他掙錢的司機,抽取超過20%的流水後,訂單對司機而言就是雞肋。以為靠聰明能實現人生理想,結果是無德而成為過街老鼠。

  • 5 # 執著的百香果ME

    如果我是程維,第一時間應該向受害者家屬公開,誠懇地道歉。問題出來了,就應該勇敢的擔起這個責任,接著就是下大力度把問題從根本上徹底解決了。尤其是安全問題,是重中之重。

    從本質上說,這個平臺是好的,它方便了廣大出行者,咱不能因為一顆老鼠屎而壞了一鍋粥。兩個花季少女拿命換得血的教訓,我們更應該引起重視了啊!!!堅決杜絕還有類似第三次事件的發生!!!

    平臺應該下架徹底整改,給全華人民交一個滿意的答卷,讓出行者坐上去不僅舒心,更是放心!

  • 6 # 審查官

    其實很多話題爭論來爭論去,都是圍繞滴滴公司該不該取締,這個問題不要從人的感官上去判斷,因為情緒和道聽途說就會嚴重影響對這件事的判斷,也是各大有利索圖的人避重就輕的方法,其實最根本的就是作為消費者的我們,需要看清楚這個公司最基本性質,首先說滴滴公司本身就是一個網路平臺,除此之外他根本不具備合法的運營資質,車輛上來說 他分為直營車和加盟車,所謂直營車 就是透過租用租賃公司的車,來按月交給對方租金的車輛,所謂加盟車 就是社會上的私家車,這兩種模式下的車輛都不具備道路運輸的資格,也沒有得到有關部門的認可,我們再來說一下司機,同樣也是分為直營和加盟,所謂直營就是透過第三方服務公司錄用的,所謂加盟就是私家車的所有人,這兩種司機同樣都不具備合法的運營資質,而作為網路平臺的滴滴公司,卻靠著接收使用者的用車資訊,而讓這些非專業車輛和駕駛員,去從事只有專業的駕駛員和車輛才能做的事情,這就不合乎正常的法律程式了,所以在出現問題的時候,也就不可能讓乘客得到應有的賠償了,但是作為最大黑車市場的滴滴公司為什麼能運營到現在,這就和很多機構的和很多人的效益掛鉤了,反正老百姓在使用滴滴打車的時候,你們自身是沒有任何保護的,所以滴滴公司能不能繼續運營,也就要看他們能為我們提供什麼樣的安全資質的保證了。

  • 7 # 大叔探保

    如果我是創始人,在這個事件出來的第一時間就應該出來道歉。在事件發生以後,我們看到滴滴官方的道歉聲明裡面,把鍋甩給了司機,說司機是臨時套牌。結果,記者在採訪犯罪司機的時候,司機卻說,自己從去年註冊滴滴以後,一直都是用的一個牌照。去接受害人趙某的時候,也是用的那個牌照。

    而在滴滴當初發的聲明裡面,還強調會賠償受害者3倍賠償。這就更激起了網友的憤怒,賠償不是最終目的,有錢並不能買來生命。作為乘客,最為重要的最基本的就是應該保障乘客的出行安全。

    在此次事件中,很明顯滴滴存在重大過錯。客服一直推脫會及時聯絡提供司機資訊,即使警察介入,依然得案流程提交各種證明,還得傳送郵件。而這期間耽誤了好幾個小時,也錯過了最佳的救助時間。

    作為滴滴的創始人,最起碼應該做到有責任,有擔當。現在事情發展到現在,依然沒有看到相關創始人出面發聲。連最起碼的道歉都沒有,只能說有點冷漠和冷血了。

  • 8 # 樂哥很騷氣

    如果我是創始人,首先肯定的是公眾道歉,然而立馬召開會議,派遣專人對受害家屬進行安慰,賠償,包括一切費用承擔,然而立馬採取行動,定製方案,如何不讓悲劇重演。積極配合有關部門的工作!個人觀,勿噴!一個奮鬥的小青年哈

  • 9 # 蟹咕咕

    有人評價程維是一匹“土狼”,滴滴在這樣一個高競爭的行業環境下,幾年中連打幾次勝戰,獨佔鰲頭,確實很有狼性!

    我沒辦法站在他現在的高度,並以他的角度來回答這樣一個問題,我們說:在其位,謀其職。但其實我們民眾拷問的不單單是職責的問題,還有作為一個人做錯一件事該做出的一種態度表現!兩次事件,程維都沒有出來表示歉意,這是我不能接受和認可的。所以如果我是程維,我會站在前面,勇於面對,而不是在高管的背後。

    我們都不是神,誰也沒辦法把控有關於“人性”的事件上,事情已經發生,程維應該擔起法律、人性的責任,做好本職工作,解決平臺管理問題以及產品本身存在安全隱患,僥倖從來都不會一帆風順的!

  • 10 # 莊周217766756

    晚了,資本大佬沒預料到事情發展會這麼嚴重。 出事之後,創始人,董事長應第一時間出來賠禮道歉,他們沒有。 應該把補救措施列出來,他們也沒有。

    如果我是董事長,我會承諾把利潤的百分之二十拿出來做公益,他們沒這個社會責任意識,叫資本家割肉,那是很難的,就連他們的架子都很難放得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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