回覆列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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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使用者147296290709198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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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 愛吃番茄醬
不講理的人哪兒都有,沒有素質的人哪兒都有,只能說,不要跟這種蠻不講理的人講理,要是對方想訛詐你,就直接報警吧,看他還能怎麼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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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 波茨開羅
車狗相撞,都是車撞狗嗎?其實也有狗撞車的!所以狗主人武斷,無理!狗不牽,被撞死,狗主負全責,車損賠修,車髒賠洗車費;嚴格講,狗無路權,是狗主人持狗擅自侵佔他人路權,因此不牽狗被車撞傷、撞死,狗主應該負全責,車主無任何責任……否則不牽、散養、流浪狗引發的狗患難除,人被咬更多,狂犬病多發,為避狗,車撞人,車追尾,車毀人亡交通事故倍增……,狗也可被不法者用作碰瓷工具……
狗不當然具有法律直接保護之路權。
但是並不是說狗就不具有自然法則或者說普通意義上的路上通行資格。因為從自然界的規則看狗與人一樣一樣同樣具有在自然界任何一點的通行權。這種權利是自然界賦予在其生活的生物的一項普通權利。一個物種當然具有在其物種內部制定規則賦予其物種成員就某一物質享有某種權利履行某種義務。但我們應該認為,大自然界的各種生物都是平等的。這種規定並不具有超物種的延伸性。所以狗作為自然界之一員是有在路上的通行權的。但這種權利僅僅是其自身在自然法則中享有,一旦遭到他物種侵犯,只能由其自己主張,並且是在自然法則下主張。而它物種成員不當然取得在自然法則下的權利損害賠償的資格。所以在一定程度上講,我們承認了狗的這種自然普通路權對其“主人”(管理人或所有人)來講不存在任何意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