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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1 # 和平987258

    這就是一個不負責任的媽媽,也是對愛情不負責任的一個女人。你可以把自己的孩子服養成人,還好孩子還有一個負責任的父親。如果你也那樣的話,孩子就真的很可憐了。不負責任的女人到哪裡,都不會有幸福可言的,因為她連自己的親生骨肉都敢去不理菜。

  • 2 # 我心飛揚AAAA

    有辛能夠來回答這個問題:我與前夫戀愛八年,婚姻四年,有一個兒子。我們一起創業,回來事業步入正軌,生孩子後我就在家做起了全職媽媽。老公沒能禁得住外面燈紅酒綠的誘惑,一次又一次背叛了婚姻,我開始一忍在忍,後來忍無可忍選擇無需再忍。我強烈要求離婚,可是他堅決不同意,在我用自殺的方式他同意簽下離婚協議。但是就是不去辦理離婚證,我無法忍受看見他帶著女人逛街的樣子。我拿著刀對著自己,逼他去辦理離婚證。當時想法很簡單,只要離開那個男人就可以,車子、房子、票子、孩子,我一樣不要,倒搞得我向過錯方一樣。因為當時我離婚後,就沒有想過要活下去。一次又一次我沒有死成,後來突然讓我醒悟,我連死都不怕,難道還怕活著嗎?就這樣,我調整心態,報各種培訓班,聽各種名人演講。一年後開始了我的求職之路。如今我感謝那段經歷,讓我意識到原來我的人生可以如此精彩。感恩傷害我的人,給我上了人生最重要的一課,讓我成長。

  • 3 # CJ一探

    我想說什麼是淨身出戶,別說的那麼高尚!那我來說結婚7年女方工資我們約定她的工資她自己存,我的錢用來還房貸孩子上學日常家用。7年基本她的工資我就沒見過也沒要過也沒花過,最後她出軌提出離婚時她說她淨身出戶我就問她這麼多年工資呢,她說沒有我也沒計較我們就這樣離婚了,孩子撫養費約定每月支付1500但是快一年也沒支付過,所以事情肯定內情不然那個女人同意所謂的淨身出戶,別把自己說的那麼高尚!

  • 4 # 向姐很開心

    我感覺這樣還是比較合理!因為在婚姻期間,女方也付出了青春,不是萬不得已,她豈能捨棄親生骨肉於不顧?她既然淨身出戶,不給孩子撫養費也說得過去。反之,男方也一樣呀!

  • 5 # 閒潭落花110063461

    本人前夫出軌(離婚後發現的)離婚,孩子撫養權歸他,我不出撫養費,但是我每個週末節假日都去接孩子,因為當時孩子小,我上班早,下班晚,無法接送,他家離學校近,給孩子買東西。後來他家鬧矛盾,孩子不被容納,我就接走了,前夫也不給生活費,現在他是法定監護人,我是實際撫養者。只要孩子幸福就行了,權當前夫不在了唄。

  • 6 # 耕耘大別山231656232

    法律應該立一個婚姻檔案,無論男女離婚因為什麼,不撫養子女,人性品德都一一存檔,今後二婚生子小孩上學上戶受限,銀行及工作崗位受限,購物買車買房旅遊受限。看還有多少人不收斂自身本性,讓你任性!

  • 7 # 農家山裡娃

    自己生的當然要養,不養就是動物不如。在孩子面前談財產,孩子懂嗎?她要的是母愛,你撫養是一種責任。拋下孩子不養的男女都是畜牲不如的人,生了不養的男女還不如談戀愛前男女都結紮算了。讓孩子痛苦,教育不好還讓社會買單。

  • 8 # Simpy活著

    這種情況其實很簡單,有些人可能開始的時候矇在鼓裡想不通,一個女人連十月懷胎的孩子都不顧,內心應該是極度自私的,這種女人為了自己過上好日子,父母孩子都不放在眼裡,你還期望她什麼?最好不讓她見孩子,三觀不正,別把孩子教壞了,讓孩子遠離她,婊子無情,自己把孩子養大,把孩子教育好!

  • 9 # 蚊滋仔

    可不可以是你兩個人協商!如果沒有共同財產,淨身出戶也是很正常,你可以要求孩子的扶養費!有共同財產的她不要,你就沒必要追了,畢竟她把自己的一份給了孩子!如果那部分不足以養大孩子,你還是有權利去要!

  • 10 # 沒好好讀書的人

    什麼叫淨身出戶?只有一種情況,就是房子和車都是男方和父母婚前買的,或者是由男方和父母單方全款購買。這樣離婚的話女方分不到什麼東西。但這也不叫淨身出戶,因為你沒花錢。至於夫妻雙方共同財產,比如說共同供的房子的分期付款還有共同的存款,你可以分。

    孩子的撫養費你一定要出,這不光是法律問題,也是責任問題。收入不高,可以按照收入的百分比來少給一些。因為如果你不給,男方也可以起訴,現在的司法執行能力也很強。而且為什麼不給撫養費?不光要給,還要定期去看孩子。婚姻雖然失敗了,不能讓孩子在缺失母愛的環境下成長。我估計你放棄孩子也是因為經濟的原因,等經濟狀況好一些以後可以通過協商的方式把孩子接回來,多好啊!

  • 中秋節和大豐收的關聯?
  • 你有人生感言嗎?發出來感悟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