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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1 # 使用者5402383927277

    1945年美蘇英三國召開了雅爾塔會議,確立了二戰後的雅爾塔體系。

  • 2 # 使用者4768612502028

    波茨坦會議,是1945年,不是1995年。

    1945年7月17日,美、蘇、英三國首腦在柏林郊外的波茨坦舉行會議。杜魯門、斯大林、丘吉爾和三國外長等參加了會議。

    會議通過了《波茨坦公告》,敦促 “日本政府立即宣佈所有日本武裝部隊無條件投降”;在8月2日達成的《波茨坦協定》,主要確定了佔領德國的原則。波茨坦會議對奪取反法西斯戰爭的最後勝利意義重大,對戰後建立新秩序以及國際關係的發展產生了重要影響。

  • 3 # 走過心夢

    假如一個偉大科學家殺了人,如果判他死刑,人類科學可能停止一百年,怎麼辦?

    世界上這樣的事情也有很多變通的方法。別的國家如和執行我不知道,但是中國有先例。

    轟動一時的李洪濤案件,給我們提供了一個解決的辦法,那就他在被執行死刑之前,讓他開動智慧的頭腦,搞一個切實可行的重大發明來,幫他申請囯家專利,搶在死刑執行之前得到認可。

    這樣他由於有重大立功表現,可以讓他使死刑變死緩,這樣既懲罰了他的罪惡,又留下了寶貴的科學財富。

    一般來說,偉大的科學家不會愚蠢到殺人的地步,殺人償命天經地義,法外開恩不是不可以,必須慎重。

  • 4 # 書蟲世界

    一個人如果殺了一個熊貓,要判死刑,你就覺得這個結果如何?人雖然是萬物靈長,但有時候人的生命卻比不上很多動物的生命,這是為什麼?因為物以稀為貴,你也不得不承認,人有時候是同人不同命!一個偉大科學家更是可遇不可求。

    假如一個科學家殺了人,雖然只是一種假設性的問題,但這終究是價值的問題。當一個人有極高價值的時候,那他就不是普通意義上的人,他的身份就複雜了。古時候人們常說,天子犯法與庶民同罪。你覺得可能嗎?

    所以,我的結論是當一個科學家殺了人,他不會被判死刑,人們雖然心中會感到不公平,但最終還是會勸受害者家屬接受賠償款或者其它補償,按以往的處理辦法基本上就這樣子。

  • 5 # 快意爆料

    殺人償命只是傳統世俗的狹隘復仇發洩的心理,與欠債還錢獲得心理平衡,沒有多大出入。

    相對來說欠債還錢與殺人償命,強調一種心理平衡,僅此而已。

    在沙場上無論正義還是非正義,九死一生倖存下來的戰士與劊子手,不知殺了多少人,等戰爭結束後,又有多少人找他們去報仇?

    有多少慈善人士捐了很多錢,又有幾個慈善人士反過在要再索回?

  • 6 # 山野村夫144925676

    這種假設不可能發生。但既然假設了這個命題,我就談談我的觀點:

    這個科學家死罪可免,活罪難逃。

    首先,他是偉大的科學家。他若不死,人類社會就進步一百年。這關係到全球197個國家和76億人口的福祉。這和被殺的那個人相比,簡直就是泰山與鴻毛之比。孰輕孰重,我們都能判斷出來。

    其次,殺人的科學家按律當斬。若真把這名科學家殺了,那麼人類社會將停滯一百年。一百年就是一個世紀。停滯了就是不前進,不進則退的道理我們也應該懂得。為了一人而耽誤全球近百億人口近百年的幸福是不值得的。若真把科學家殺了,這叫因小失大。

    再次,法律雖剛,卻都是人制定的。世界上無論那個國家若出現重大情況,要麼在原有法律的基礎上制定緊急法,要麼對罪犯進行特赦。這就表明特殊情況可以特殊處理。據此,對這名殺人科學家可法外開恩,免其死罪,讓他在牢獄中戴罪立功。

    最後,為了全人類百年的共同命運,殺人科學家和國家都應當對死者家屬進行最優厚的經濟補償,國家對其後代的升學、就業等等問題要大開綠燈,提供實實在在的便利。

    總之,法律是為大眾服務的。不殺這名科學家對人類有益,善莫大焉。其它任何殺人犯不能與他同日而語,不能與他相提並論。

  • 7 # 轉瞬即逝72701

    人命關天!你所說得偉大科學家殺了人,應該怎麼處置呢?我用老話說,按律問斬!為什麼呢?因為每個人都是一個宇宙!為什麼這麼說?道家講每個人都是一個小宇宙!佛祖釋迦牟尼也說:其大無外,其小無內!此人等於毀了一個宇宙!你說應該殺他不!?

  • 8 # 北京汪再興

    一馬歸一馬

    假如一個偉大科學家殺了人,如果判他死刑,人類科學可能停滯一百年,怎麼辦?當然功是功,過是過,該判還得判,該嘆還得嘆。

    歷史上這樣的例子多了去了,有些人的確在某些領域是天才,比如題主所說的科學家,同時他作為社會人,也有可能犯這樣或那樣的錯誤,比如題主所說的殺人。出現了這種情況怎麼辦,殺人償命,天經地義,正確的做法當然是該怎麼判怎麼判。假使因為他是科學家就不判,那麼其它的革命家、政治家當然也可以不判,社會豈不亂了套?至於題主說判了他,人類科學可能停滯一百年,那真是多慮了。

    一則咱們的科學不是不太發達,而是太發達了,二戰以來,人類科學的發展速度不說是人類歷史的總和,至少日新月異的變化簡直令人驚異。據說,人類現在所造出的原子彈就足以毀滅地球上百次。要我說,科學,當然是應該發展的,但有必要發展得那麼快嗎?即使因為判了他,人類科學真停滯了一百年,這一百年,比起人類整個歷史來講,不過一秒而已。適當停滯,也許對人類並無壞處。

    二則不要過分誇大個人的力量。我們雖承認傑出人物在人類發展史上的作用,但不宜過分誇大,按主席的話來說,好在歷史是由人民寫的,人民,唯有人民,才是歷史的創造者。他之所以能成為一個偉大的科學家,除了他自身的因素外,還有環境的作用。既然他能成為偉大的科學家,也就有另外的人可能成為偉大的科學家。現在地球上有七十億人呢,離了你,地球照樣轉。甚至離了你,地球少了個負擔,也許轉得更好。就像咱們的將軍縣一樣,給個機會,從金田村走出的各種王侯多的是。一句話,死了張屠戶,還真不至於吃帶毛豬。

    總之,任何事情都要實事求是,一碼歸一碼,即使功過糾纏,也不能混為一談,該怎麼辦就怎麼辦,沒啥難的,連主席都是三七開呢,何況題主提的這個問題。

  • 9 # 使用者張虎愛風水

    我看人有幾等,貨有幾品,有些死輕如鴻毛,有些死重如泰山,功歸功,過歸過,在功勞大於過錯,國家一定給你保留。像這樣的人才,不得不留著。殺人償命,要看這個命的價值對國家,對社會、對人類,有多大的貢獻?

    假如一個偉大的科學家殺了人,如果判他死刑,人類科學可能停滯一百年,這樣的人就不能殺了?

    殺了這個科學家,難道他殺死那個人會活嗎?

    人死不能復生,又何必讓人類科學停滯一百年呢?

    有一位美國高官,說鄧稼先回到中國,能頂得美軍幾個軍,可想他有多麼重要,像這樣的人,像這樣的人才,世界上都少有,他的命能和一個普通人去比嗎?他活著能救多少人?能讓人類的科學,能先進100年,也就是他一個人,能救整個人類,這樣的人才,國家能讓他死嗎?當然不能。

    只能判他一個終身監禁,讓他在為國家奮鬥他一生,為人類做出巨大貢獻。他活著一天,就是為國家奮鬥一天,為人類科學奮鬥一天,只能讓它失去自由,為國家科學做出巨大的貢獻,到時候將功補過,來還他的自由,假如他死了,對國家的科學貢獻,對人類的科學貢獻一死了之,像這樣的人才,能讓他死嗎?

    我個人認為不能,要是有要讓他為國家科學做出巨大貢獻而死。

  • 10 # 愛之育之

    死刑照判

    然後二審

    二審後申訴

    申訴後複審

    複審後再申訴

    慢慢地磨

    將該犯的智慧發揮出來

    為全人類服務

    故,動動腦筋

    也許兩不誤

    #凌遠長著#

  • 11 # 左綿公子

    中國就有死刑犯搞出了偉大發明被減刑的案例。

    李紅濤,1966年8月12日生,男,湖北省黃陂縣人,出生於一個普通的知識分子家庭。在李紅濤14歲時就被評為了“優秀青年”,獲得全國中學生數學競賽的第二名,可以說是一個典型的理工男。

    隨後在1984年考入浙江大學電子系,1988年和女友結婚,不過兩年後就出軌產生婚外情。1992年因為詐騙罪被昆明市警察局拘留審查。他憑藉著出色的想法和腦子,在監獄裡兩次成功逃脫,並在外重新犯罪。

    的確,他非常聰明,被捕後還能逃獄兩次,只是他對於挑戰法律的底線,一次比一次惡劣,最終,法庭宣判了他的死刑。

    而在死刑執行之前,他的腦子裡都是科技和知識,他為了實踐這些理論,懇求暫緩死刑,他有一項發明必須完成,那時候的中國,極缺技術型的人才,便同意了他的請求。而就是在這緩刑的2小時內,李洪濤發明了“無刷電機”。

    這樣令人驚歎的創造才能,國家實在是太缺乏了,最後將他的死刑改成了有期徒刑,看看他的表現再決定,之後的李洪濤總算老實了,只是潛心做科研,不再搞事情,又為國家發明了三項專利。李洪濤智慧的頭腦,將他從死神面前救了回來,這也是少有的案例。

  • 12 # 農民女詩人崔秀英

    假如一個偉大的科後家殺了人,那就應該依法辦事,任何人都不能違法亂紀。而真正偉大的科學家也不太可能那麼無知的,如果一心想著人民想著國家利益的科學家,定會知法懂法,不會去犯那些無知者的錯誤。人民都敬重那些偉大的科學家,科學家也會自強自重,不會做那些低階的事情。

  • 13 # 刑辯視角

    你好,根據你提出的問題,結合以往的經驗,談一下我的看法:假如一個偉大科學家殺了人,如果判他死刑,人類科學可能停滯一百年,那麼他是不會判處死刑立即執行的。

    首先是科學家殺人的定性問題

    中國《刑法》第二百三十二條規定,“故意殺人的,處死刑、無期徒刑或者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情節較輕的,處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從這個法條可以看出,故意殺人的犯罪在量刑上並不必然的判處死刑。在判處死刑的量刑考慮上至少要滿足兩個條件,一個是手段極其殘忍,一個是影響極其惡劣。只有滿足這兩個條件才會有判處死刑的可能,因此,殺了人並不一定會判處死刑。

    另外,判處死刑後的減刑問題

    判處死刑後,依據法律規定是有幾個減刑的法律依據的,題主關心的問題是如果對這個科學家執行死刑,人類科學就會停滯一百年,因此是重點看他這個科學技術能不能帶來減刑。

    有些可能會引用中國《刑法》第七十八條的規定,因為這個法條其中有一項規定了“有發明創造或者重大技術革新的”因此,作為科學家可以依據這項規定從而減刑,就不會執行死刑了。但有一個問題是,這個減刑的法條有一個前提,那就是這個法條針對的是“被判處管制、拘役、有期徒刑、無期徒刑的犯罪分子”並沒有包括判處死刑的犯罪人。

    但在結果上根據相關司法解釋的規定,如果可以帶來技術的進步和革新,可以認定為立功,從而減輕刑罰而免除死刑。

    因此,總的來講,不管是不是科學家,不管人類科學是不是沒了他就會停滯一百年,這些對他都沒有影響。一個人被判處死刑和最終是否會被執行死刑,其實還有一段距離和“免死”的可能性。並非殺了人的一定會判處死刑,並非判處死刑的犯罪人到最後一定會執行死刑。

  • 14 # 龍鳳1818

    王子犯法,與庶民同罪,法律面前人人平等,任何人都無權凌駕於法律之上,踐踏法律尊嚴。以往,中央某領導之孫,不是觸犯法律同樣被執行了死刑,這就是例證。言說如果將一利學家判處死刑,可以使利學停滯一百年,判斷的依據何在,此乃偽命題而已。

  • 15 # 松子說教育

    我的觀點:

    即使這個科學家能力超強,如果判他死刑,人類科學就會停滯一百年、一萬年甚至一億年,改判死刑的也必須判死刑!

    在歷史長河中,一百年的人類科學算不上什麼東東

    一個人的壽命達到一百年算是長壽了,就感到了不得了;人類社會包括一個朝代能延續一百年也實屬了不起,一百年在幾代人的時間尺度內確實屬於比較長的時間。但是如果放在人類發展的歷史長河中,一百年又能算的上什麼呢?

    從原始社會的茹毛飲血到今天的能上天入地,已經歷時170萬年了。區區一百年又能算的了什麼?

    公平公正的社會秩序要比科學的發展進步重要的多

    人類是高階動物,有屬於自己的社會,有屬於自己的組織,無論哪種社會,何種組織,都有自己的秩序和制度,都有自己的法律。

    這是維護正常運轉秩序的最起碼的保障。如果缺乏了最起碼的制度和法律,人類社會就亂了。

    就連一些動物,比如狼、螞蟻、蜜蜂等,都有屬於自己的規則,何況我們人類呢?

    如果這個科學家殺了人,因為他的卓越貢獻和能力免其一死的話,就會破壞了社會的公平與正義,破壞了規則,混亂的秩序從此就會開始。

    科學家的才能與品行不能混為一談,功與過不能混淆不清楚。

    再說,社會發展速度的慢與快,有其規律性,也不會因為哪個科學家的出現,導致科學技術的突飛猛進。一個人的力量畢竟是有限的,他們的貢獻都是建立在前人研究成果基礎之上的。

    所以說,假如這個偉大的科學家殺了人,必須判死刑,因為生命是平等的,沒有高低貴賤之分。

  • 16 # 半江煙雨一山春秋

    不能判死刑啊,這樣的絕世人才天才特殊人才奇才怪才鬼才!

    竟然能讓人類科學停止一百年,這是個怎樣牛筆的存在啊?

    想想,人類科學在一百年間能創作多少財富多少奇蹟和拯救多少人命?應該是不可估量吧。

    我弱弱地問一下,愛因斯坦、牛頓、居里夫人,如果沒有他們,人類的科學會停滯一百年嗎?

    他們仨,有這個能量級嗎?

    為了捍衛法律的權威和尊嚴,我們要執法必究,法律面前人人平等。但是人和人又是不同的,法律為什麼對未成年犯罪量刑上要比正常的成年人犯罪要輕一些,這正是體現了法律的人人平等性。

    而對於天才的科學家,對民族國家人類具有重大貢獻的特殊人才,應該不判死刑,不但合情,也是合理的。

    這樣做並沒有違反法律的權威和人人平等性,它體現了將功贖罪的客觀原則。

    當然,如果你一定要講絕對的公正性,一定要是絕對的法律面前人人平等性,那麼根據“功是功,過是過,過不掩功,功不抵過”的原則,那麼判死刑也是必須的。

    總之我覺得,絕對的公平,是一個很難界定的標準,現實生活中,能做到絕對的公平嗎?

    阿彌陀佛,佛度有緣人。

    (全文完)

  • 17 # 百科千尋君

    還能怎麼辦,當然是選擇“原諒”他啊!

    可以對外宣稱判他死刑,但是不執行或者找個人頂替,把他藏起來,不讓他在公眾面前露面,讓他換個身份甚至換張臉都行。或者法院宣判死刑,然後國家元首出來宣佈赦免他,這樣他就能堂而皇之的無罪釋放。操作方法有很多。

    目前,全世界仍保留死刑並且還在執行的國家已經不足60個了,大多數國家都廢除了死刑,尤其是發達國家當中,保留死刑的國家還沒有一隻手的指頭多。如果現實中發生這樣的事,那殺是不可能殺的。

    我知道,這個問題下來一定有人講李紅濤/李洪濤的傳奇故事,也就是那個“因發明無刷電機而免除死刑的人”,他被網民稱為“最牛死刑犯”。

    講述李紅濤故事的那個影片我也看過,當時就覺得不可思議,憑藉我的直覺,我認為這是編造的,我就去查了一下,發現很多人都在闢謠或質疑這個故事的真實性。有人去搜索了當年的裁判文書,發現沒有記錄;有人去查了無刷電機的專利,發現李紅濤化名楊紅俊在1995年申請了“無刷電勵磁電機”的專利,但是沒有獲得授權,在2001年就被標為“專利權的視為放棄”;而“中國專利發明博覽會”也根本不存在,所以李紅濤獲得“中國專利發明博覽會金獎”的事也是子虛烏有。故事的硬傷還有很多,可謂漏洞百出,但是網民就是喜歡這種故事,多說無益。

    所以李紅濤/楊紅俊的事蹟被自媒體嚴重誇大和歪曲了。用他的例子來說明這個問題明顯並不合適,所以我來舉個其他的例子。

    二戰中有很多科學家為Nazi辦事,發明了很多先進的武器和技術,Nazi戰敗後,這些科學家本該以“反人類罪”判處死刑的,但這些科學家不僅沒有判處死刑,反而被美蘇英等國競相搶奪,奉為座上賓,比如諾貝爾物理學獎獲得者、著名量子力學大師海森堡。

    海森堡為Nazi研發原子彈,因為他計算錯誤,背道而馳,但根據海森堡自己的說法,他是故意拖延Nazi研發原子彈的程序,對人類有功。不過很多人認為他在為自己開脫罪責,不過法庭相信了他的話,因為當時美英還需要海森堡為其效力,所以就沒有追究他的責任,海森堡在1976年因癌症去世。

    二戰後,德、意、日三國本該有很多人要判處死刑,但因各種原因活了下來,法律效力在ZZ利益面前啥都不是。

  • 18 # 願山海可平

    可以參考中國最牛死刑犯。李洪濤,他在監獄裡苦心研究,在死刑前的三個小時,研究成功了無刷電機。因為這個發明還申請的國家專利。最後李洪濤從死刑改成無期,無期改成有期,現在已經是某研究院的研究院。所以即使你犯了死刑。你能為國家作出貢獻。國家在愛護人才的情況下,極有可能免除死刑。所以今生好好學習。關鍵時候能夠保命,這個還有個例子,當年愛因斯坦被人誣陷,美國聯邦調查局將愛因斯坦的所有手搞,檔案都封存了。但就是不悔了,因為他們知道這個手稿有科學價值。還對愛因斯坦好吃好喝。不敢傷害他。所以,努力學習,有益身!

    大家可能還不那個最接近神的男人,特斯拉,他被美國政府暗藏了40年。原因是害怕他的技術洩露。所以將他軟禁。雖說是軟禁,只是不允許跟走出美國。多種例子表明,科學家是國家的寶物。科學家的存在可以使國家進步,一般不會犯法的。即時犯了法也有可能免死

  • 中秋節和大豐收的關聯?
  • 元白之交故事概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