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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使用者540238392727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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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 使用者4768612502028
波茨坦會議,是1945年,不是1995年。
1945年7月17日,美、蘇、英三國首腦在柏林郊外的波茨坦舉行會議。杜魯門、斯大林、丘吉爾和三國外長等參加了會議。
會議通過了《波茨坦公告》,敦促 “日本政府立即宣佈所有日本武裝部隊無條件投降”;在8月2日達成的《波茨坦協定》,主要確定了佔領德國的原則。波茨坦會議對奪取反法西斯戰爭的最後勝利意義重大,對戰後建立新秩序以及國際關係的發展產生了重要影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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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 走過心夢
假如一個偉大科學家殺了人,如果判他死刑,人類科學可能停止一百年,怎麼辦?
世界上這樣的事情也有很多變通的方法。別的國家如和執行我不知道,但是中國有先例。
轟動一時的李洪濤案件,給我們提供了一個解決的辦法,那就他在被執行死刑之前,讓他開動智慧的頭腦,搞一個切實可行的重大發明來,幫他申請囯家專利,搶在死刑執行之前得到認可。
這樣他由於有重大立功表現,可以讓他使死刑變死緩,這樣既懲罰了他的罪惡,又留下了寶貴的科學財富。
一般來說,偉大的科學家不會愚蠢到殺人的地步,殺人償命天經地義,法外開恩不是不可以,必須慎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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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 書蟲世界
一個人如果殺了一個熊貓,要判死刑,你就覺得這個結果如何?人雖然是萬物靈長,但有時候人的生命卻比不上很多動物的生命,這是為什麼?因為物以稀為貴,你也不得不承認,人有時候是同人不同命!一個偉大科學家更是可遇不可求。
假如一個科學家殺了人,雖然只是一種假設性的問題,但這終究是價值的問題。當一個人有極高價值的時候,那他就不是普通意義上的人,他的身份就複雜了。古時候人們常說,天子犯法與庶民同罪。你覺得可能嗎?
所以,我的結論是當一個科學家殺了人,他不會被判死刑,人們雖然心中會感到不公平,但最終還是會勸受害者家屬接受賠償款或者其它補償,按以往的處理辦法基本上就這樣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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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 # 快意爆料
殺人償命只是傳統世俗的狹隘復仇發洩的心理,與欠債還錢獲得心理平衡,沒有多大出入。
相對來說欠債還錢與殺人償命,強調一種心理平衡,僅此而已。
在沙場上無論正義還是非正義,九死一生倖存下來的戰士與劊子手,不知殺了多少人,等戰爭結束後,又有多少人找他們去報仇?
有多少慈善人士捐了很多錢,又有幾個慈善人士反過在要再索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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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 # 山野村夫144925676
這種假設不可能發生。但既然假設了這個命題,我就談談我的觀點:
這個科學家死罪可免,活罪難逃。首先,他是偉大的科學家。他若不死,人類社會就進步一百年。這關係到全球197個國家和76億人口的福祉。這和被殺的那個人相比,簡直就是泰山與鴻毛之比。孰輕孰重,我們都能判斷出來。
其次,殺人的科學家按律當斬。若真把這名科學家殺了,那麼人類社會將停滯一百年。一百年就是一個世紀。停滯了就是不前進,不進則退的道理我們也應該懂得。為了一人而耽誤全球近百億人口近百年的幸福是不值得的。若真把科學家殺了,這叫因小失大。
再次,法律雖剛,卻都是人制定的。世界上無論那個國家若出現重大情況,要麼在原有法律的基礎上制定緊急法,要麼對罪犯進行特赦。這就表明特殊情況可以特殊處理。據此,對這名殺人科學家可法外開恩,免其死罪,讓他在牢獄中戴罪立功。
最後,為了全人類百年的共同命運,殺人科學家和國家都應當對死者家屬進行最優厚的經濟補償,國家對其後代的升學、就業等等問題要大開綠燈,提供實實在在的便利。
總之,法律是為大眾服務的。不殺這名科學家對人類有益,善莫大焉。其它任何殺人犯不能與他同日而語,不能與他相提並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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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 # 轉瞬即逝72701
人命關天!你所說得偉大科學家殺了人,應該怎麼處置呢?我用老話說,按律問斬!為什麼呢?因為每個人都是一個宇宙!為什麼這麼說?道家講每個人都是一個小宇宙!佛祖釋迦牟尼也說:其大無外,其小無內!此人等於毀了一個宇宙!你說應該殺他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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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 # 北京汪再興
一馬歸一馬
假如一個偉大科學家殺了人,如果判他死刑,人類科學可能停滯一百年,怎麼辦?當然功是功,過是過,該判還得判,該嘆還得嘆。
歷史上這樣的例子多了去了,有些人的確在某些領域是天才,比如題主所說的科學家,同時他作為社會人,也有可能犯這樣或那樣的錯誤,比如題主所說的殺人。出現了這種情況怎麼辦,殺人償命,天經地義,正確的做法當然是該怎麼判怎麼判。假使因為他是科學家就不判,那麼其它的革命家、政治家當然也可以不判,社會豈不亂了套?至於題主說判了他,人類科學可能停滯一百年,那真是多慮了。
一則咱們的科學不是不太發達,而是太發達了,二戰以來,人類科學的發展速度不說是人類歷史的總和,至少日新月異的變化簡直令人驚異。據說,人類現在所造出的原子彈就足以毀滅地球上百次。要我說,科學,當然是應該發展的,但有必要發展得那麼快嗎?即使因為判了他,人類科學真停滯了一百年,這一百年,比起人類整個歷史來講,不過一秒而已。適當停滯,也許對人類並無壞處。
二則不要過分誇大個人的力量。我們雖承認傑出人物在人類發展史上的作用,但不宜過分誇大,按主席的話來說,好在歷史是由人民寫的,人民,唯有人民,才是歷史的創造者。他之所以能成為一個偉大的科學家,除了他自身的因素外,還有環境的作用。既然他能成為偉大的科學家,也就有另外的人可能成為偉大的科學家。現在地球上有七十億人呢,離了你,地球照樣轉。甚至離了你,地球少了個負擔,也許轉得更好。就像咱們的將軍縣一樣,給個機會,從金田村走出的各種王侯多的是。一句話,死了張屠戶,還真不至於吃帶毛豬。
總之,任何事情都要實事求是,一碼歸一碼,即使功過糾纏,也不能混為一談,該怎麼辦就怎麼辦,沒啥難的,連主席都是三七開呢,何況題主提的這個問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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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 # 使用者張虎愛風水
我看人有幾等,貨有幾品,有些死輕如鴻毛,有些死重如泰山,功歸功,過歸過,在功勞大於過錯,國家一定給你保留。像這樣的人才,不得不留著。殺人償命,要看這個命的價值對國家,對社會、對人類,有多大的貢獻?
假如一個偉大的科學家殺了人,如果判他死刑,人類科學可能停滯一百年,這樣的人就不能殺了?
殺了這個科學家,難道他殺死那個人會活嗎?
人死不能復生,又何必讓人類科學停滯一百年呢?
有一位美國高官,說鄧稼先回到中國,能頂得美軍幾個軍,可想他有多麼重要,像這樣的人,像這樣的人才,世界上都少有,他的命能和一個普通人去比嗎?他活著能救多少人?能讓人類的科學,能先進100年,也就是他一個人,能救整個人類,這樣的人才,國家能讓他死嗎?當然不能。
只能判他一個終身監禁,讓他在為國家奮鬥他一生,為人類做出巨大貢獻。他活著一天,就是為國家奮鬥一天,為人類科學奮鬥一天,只能讓它失去自由,為國家科學做出巨大的貢獻,到時候將功補過,來還他的自由,假如他死了,對國家的科學貢獻,對人類的科學貢獻一死了之,像這樣的人才,能讓他死嗎?
我個人認為不能,要是有要讓他為國家科學做出巨大貢獻而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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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 # 愛之育之
死刑照判
然後二審
二審後申訴
申訴後複審
複審後再申訴
慢慢地磨
將該犯的智慧發揮出來
為全人類服務
故,動動腦筋
也許兩不誤
#凌遠長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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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 # 左綿公子
中國就有死刑犯搞出了偉大發明被減刑的案例。
李紅濤,1966年8月12日生,男,湖北省黃陂縣人,出生於一個普通的知識分子家庭。在李紅濤14歲時就被評為了“優秀青年”,獲得全國中學生數學競賽的第二名,可以說是一個典型的理工男。
隨後在1984年考入浙江大學電子系,1988年和女友結婚,不過兩年後就出軌產生婚外情。1992年因為詐騙罪被昆明市警察局拘留審查。他憑藉著出色的想法和腦子,在監獄裡兩次成功逃脫,並在外重新犯罪。
的確,他非常聰明,被捕後還能逃獄兩次,只是他對於挑戰法律的底線,一次比一次惡劣,最終,法庭宣判了他的死刑。
而在死刑執行之前,他的腦子裡都是科技和知識,他為了實踐這些理論,懇求暫緩死刑,他有一項發明必須完成,那時候的中國,極缺技術型的人才,便同意了他的請求。而就是在這緩刑的2小時內,李洪濤發明了“無刷電機”。
這樣令人驚歎的創造才能,國家實在是太缺乏了,最後將他的死刑改成了有期徒刑,看看他的表現再決定,之後的李洪濤總算老實了,只是潛心做科研,不再搞事情,又為國家發明了三項專利。李洪濤智慧的頭腦,將他從死神面前救了回來,這也是少有的案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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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 # 農民女詩人崔秀英
假如一個偉大的科後家殺了人,那就應該依法辦事,任何人都不能違法亂紀。而真正偉大的科學家也不太可能那麼無知的,如果一心想著人民想著國家利益的科學家,定會知法懂法,不會去犯那些無知者的錯誤。人民都敬重那些偉大的科學家,科學家也會自強自重,不會做那些低階的事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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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3 # 刑辯視角
你好,根據你提出的問題,結合以往的經驗,談一下我的看法:假如一個偉大科學家殺了人,如果判他死刑,人類科學可能停滯一百年,那麼他是不會判處死刑立即執行的。
首先是科學家殺人的定性問題中國《刑法》第二百三十二條規定,“故意殺人的,處死刑、無期徒刑或者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情節較輕的,處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從這個法條可以看出,故意殺人的犯罪在量刑上並不必然的判處死刑。在判處死刑的量刑考慮上至少要滿足兩個條件,一個是手段極其殘忍,一個是影響極其惡劣。只有滿足這兩個條件才會有判處死刑的可能,因此,殺了人並不一定會判處死刑。
另外,判處死刑後的減刑問題判處死刑後,依據法律規定是有幾個減刑的法律依據的,題主關心的問題是如果對這個科學家執行死刑,人類科學就會停滯一百年,因此是重點看他這個科學技術能不能帶來減刑。
有些可能會引用中國《刑法》第七十八條的規定,因為這個法條其中有一項規定了“有發明創造或者重大技術革新的”因此,作為科學家可以依據這項規定從而減刑,就不會執行死刑了。但有一個問題是,這個減刑的法條有一個前提,那就是這個法條針對的是“被判處管制、拘役、有期徒刑、無期徒刑的犯罪分子”並沒有包括判處死刑的犯罪人。
但在結果上根據相關司法解釋的規定,如果可以帶來技術的進步和革新,可以認定為立功,從而減輕刑罰而免除死刑。
因此,總的來講,不管是不是科學家,不管人類科學是不是沒了他就會停滯一百年,這些對他都沒有影響。一個人被判處死刑和最終是否會被執行死刑,其實還有一段距離和“免死”的可能性。並非殺了人的一定會判處死刑,並非判處死刑的犯罪人到最後一定會執行死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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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4 # 龍鳳1818
王子犯法,與庶民同罪,法律面前人人平等,任何人都無權凌駕於法律之上,踐踏法律尊嚴。以往,中央某領導之孫,不是觸犯法律同樣被執行了死刑,這就是例證。言說如果將一利學家判處死刑,可以使利學停滯一百年,判斷的依據何在,此乃偽命題而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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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5 # 松子說教育
我的觀點:
即使這個科學家能力超強,如果判他死刑,人類科學就會停滯一百年、一萬年甚至一億年,改判死刑的也必須判死刑!
在歷史長河中,一百年的人類科學算不上什麼東東一個人的壽命達到一百年算是長壽了,就感到了不得了;人類社會包括一個朝代能延續一百年也實屬了不起,一百年在幾代人的時間尺度內確實屬於比較長的時間。但是如果放在人類發展的歷史長河中,一百年又能算的上什麼呢?
從原始社會的茹毛飲血到今天的能上天入地,已經歷時170萬年了。區區一百年又能算的了什麼?
公平公正的社會秩序要比科學的發展進步重要的多人類是高階動物,有屬於自己的社會,有屬於自己的組織,無論哪種社會,何種組織,都有自己的秩序和制度,都有自己的法律。
這是維護正常運轉秩序的最起碼的保障。如果缺乏了最起碼的制度和法律,人類社會就亂了。
就連一些動物,比如狼、螞蟻、蜜蜂等,都有屬於自己的規則,何況我們人類呢?
如果這個科學家殺了人,因為他的卓越貢獻和能力免其一死的話,就會破壞了社會的公平與正義,破壞了規則,混亂的秩序從此就會開始。
科學家的才能與品行不能混為一談,功與過不能混淆不清楚。
再說,社會發展速度的慢與快,有其規律性,也不會因為哪個科學家的出現,導致科學技術的突飛猛進。一個人的力量畢竟是有限的,他們的貢獻都是建立在前人研究成果基礎之上的。
所以說,假如這個偉大的科學家殺了人,必須判死刑,因為生命是平等的,沒有高低貴賤之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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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6 # 半江煙雨一山春秋
不能判死刑啊,這樣的絕世人才天才特殊人才奇才怪才鬼才!
竟然能讓人類科學停止一百年,這是個怎樣牛筆的存在啊?
想想,人類科學在一百年間能創作多少財富多少奇蹟和拯救多少人命?應該是不可估量吧。
我弱弱地問一下,愛因斯坦、牛頓、居里夫人,如果沒有他們,人類的科學會停滯一百年嗎?
他們仨,有這個能量級嗎?
為了捍衛法律的權威和尊嚴,我們要執法必究,法律面前人人平等。但是人和人又是不同的,法律為什麼對未成年犯罪量刑上要比正常的成年人犯罪要輕一些,這正是體現了法律的人人平等性。
而對於天才的科學家,對民族國家人類具有重大貢獻的特殊人才,應該不判死刑,不但合情,也是合理的。
這樣做並沒有違反法律的權威和人人平等性,它體現了將功贖罪的客觀原則。
當然,如果你一定要講絕對的公正性,一定要是絕對的法律面前人人平等性,那麼根據“功是功,過是過,過不掩功,功不抵過”的原則,那麼判死刑也是必須的。
總之我覺得,絕對的公平,是一個很難界定的標準,現實生活中,能做到絕對的公平嗎?
阿彌陀佛,佛度有緣人。
(全文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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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7 # 百科千尋君
還能怎麼辦,當然是選擇“原諒”他啊!
可以對外宣稱判他死刑,但是不執行或者找個人頂替,把他藏起來,不讓他在公眾面前露面,讓他換個身份甚至換張臉都行。或者法院宣判死刑,然後國家元首出來宣佈赦免他,這樣他就能堂而皇之的無罪釋放。操作方法有很多。
目前,全世界仍保留死刑並且還在執行的國家已經不足60個了,大多數國家都廢除了死刑,尤其是發達國家當中,保留死刑的國家還沒有一隻手的指頭多。如果現實中發生這樣的事,那殺是不可能殺的。
我知道,這個問題下來一定有人講李紅濤/李洪濤的傳奇故事,也就是那個“因發明無刷電機而免除死刑的人”,他被網民稱為“最牛死刑犯”。
講述李紅濤故事的那個影片我也看過,當時就覺得不可思議,憑藉我的直覺,我認為這是編造的,我就去查了一下,發現很多人都在闢謠或質疑這個故事的真實性。有人去搜索了當年的裁判文書,發現沒有記錄;有人去查了無刷電機的專利,發現李紅濤化名楊紅俊在1995年申請了“無刷電勵磁電機”的專利,但是沒有獲得授權,在2001年就被標為“專利權的視為放棄”;而“中國專利發明博覽會”也根本不存在,所以李紅濤獲得“中國專利發明博覽會金獎”的事也是子虛烏有。故事的硬傷還有很多,可謂漏洞百出,但是網民就是喜歡這種故事,多說無益。
所以李紅濤/楊紅俊的事蹟被自媒體嚴重誇大和歪曲了。用他的例子來說明這個問題明顯並不合適,所以我來舉個其他的例子。
二戰中有很多科學家為Nazi辦事,發明了很多先進的武器和技術,Nazi戰敗後,這些科學家本該以“反人類罪”判處死刑的,但這些科學家不僅沒有判處死刑,反而被美蘇英等國競相搶奪,奉為座上賓,比如諾貝爾物理學獎獲得者、著名量子力學大師海森堡。
海森堡為Nazi研發原子彈,因為他計算錯誤,背道而馳,但根據海森堡自己的說法,他是故意拖延Nazi研發原子彈的程序,對人類有功。不過很多人認為他在為自己開脫罪責,不過法庭相信了他的話,因為當時美英還需要海森堡為其效力,所以就沒有追究他的責任,海森堡在1976年因癌症去世。
二戰後,德、意、日三國本該有很多人要判處死刑,但因各種原因活了下來,法律效力在ZZ利益面前啥都不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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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8 # 願山海可平
可以參考中國最牛死刑犯。李洪濤,他在監獄裡苦心研究,在死刑前的三個小時,研究成功了無刷電機。因為這個發明還申請的國家專利。最後李洪濤從死刑改成無期,無期改成有期,現在已經是某研究院的研究院。所以即使你犯了死刑。你能為國家作出貢獻。國家在愛護人才的情況下,極有可能免除死刑。所以今生好好學習。關鍵時候能夠保命,這個還有個例子,當年愛因斯坦被人誣陷,美國聯邦調查局將愛因斯坦的所有手搞,檔案都封存了。但就是不悔了,因為他們知道這個手稿有科學價值。還對愛因斯坦好吃好喝。不敢傷害他。所以,努力學習,有益身!
大家可能還不那個最接近神的男人,特斯拉,他被美國政府暗藏了40年。原因是害怕他的技術洩露。所以將他軟禁。雖說是軟禁,只是不允許跟走出美國。多種例子表明,科學家是國家的寶物。科學家的存在可以使國家進步,一般不會犯法的。即時犯了法也有可能免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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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945年美蘇英三國召開了雅爾塔會議,確立了二戰後的雅爾塔體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