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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姍妮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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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 YZJ353
輔警(輔助警察)是指由政府出資,公安機關統一透過筆試、面試、政審、體檢招錄並與其建立勞動關係,在公安機關及其人民警察的指揮和監督下從事警務輔助工作的人員。
公安機關及其人民警察的指揮和監督下,按照相應崗位輔助履行下列職責:
(1)治安巡邏檢查、卡口值守、接處警、維持大型公共活動以及突發案(事)件現場秩序、現行違法犯罪嫌疑人的扭送、糾紛調解、治安宣傳教育等警務活動;
(2)疏導交通,勸阻、查糾交通安全違法行為,維護交通事故現場秩序,開展交通安全宣傳教育等警務活動;
(3)社群管理、特種行業管理、養犬管理等公安行政管理活動;
(4)資訊採集、資料統計、文字記錄等警務活動;
(5)專業技術、後勤等警務保障活動;
(6)公安機關確認的其他輔助性警務活動。
答: 1、做好安全管理檔案資料收集、分類和保管工作,建立部門行車和維修生產安全、技術檔案,同時做好各種安全管理的原始記錄。
2、負責安全會議的通知、會場安排、會議議程等事務性工作,做好安全會議及安全學習的會議記錄。
3、擬訂安全工作的文稿;起草對事故責任人的處理報告;及時準確填報安全工作統計報表。
4、按時出版安全宣傳專欄,及時填寫公佈安全動態圖表。
5、當好部門領導的參謀,協助領導檢查督促本部門各崗位安全、工作落實情況。
6、做好車輛發班前駕駛員資質、上趟行車日誌的稽核工作。對不符合資質的駕駛員不予上車駕駛,對行車日誌沒填寫以及填寫不規範、不齊全、不真實的報部門負責人予以嚴肅處理。
7、收集、整理安全資訊,為不斷改進和完善安全管理提供參考依據。
8、及時完成上級領導交辦的其他工作。